吸了一口气,沈重山笑了笑,握着话筒走到舞台中央,而那一束追光灯始终追着他的脚步,还好,打在他身上的这灯很亮,所以他看不见下面的人是什么表情,也避免了和陌生人彼此对视产生的尴尬…·其实就是沈重山自己怕尴尬。就在他要说话的时候,下面传来了土蛋熟悉的呐喊,“好!!”这个傻逼!沈重山感觉要是现在自己下去把土蛋给踹死,那都不算是谋杀。而人群中在这一声好之后沉默了片刻,然后就是吭哧吭哧的闷笑声,你说这人家还没开口,话都还没有说一句呢,你就在那好,好什么好?站姿好?人群中的土蛋似乎也意识到了自己做了一件很傻逼的事情,老脸一红的他赶紧钻到人群中消失了。这尼玛太丢人了。不过对于沈重山来说,土蛋的这一声好,还真的让他打消了些许的紧张。再吸了一口气,沈重山闭上眼睛,再睁开眼睛,感觉整个人都不一样了,之前的他还有一些谁都能看出来的紧张和拘谨,而现在,他想明白了,怕个卵子啊,老子是连地府都去过,真神昆吾都见过的男人,谁要是敢嘲笑老子,老子下去就嫩死他!这么一想,沈重山身上的气场瞬间就变得无比自然,仿佛是一位早就熟悉了舞台的明星,自然而然,落落大方。“一首《广东十年爱情故事》吧,辛苦音乐老师了,谢谢大家。”没什么开场白,直接进入主题,沈重山拿着话筒,扭头对身后的音乐团队示意了一下。很快,现场响起了这首歌的旋律。沈重山轻轻地打着拍子,当落到了某一个点的时候,他开口了。“安静地离去,和孤单一起,拥挤的回忆,时间抹去。”说实话,《广东十年爱情故事》这首歌虽然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并不算太火爆,传唱程度也不是特别高,但是某一次沈重山无意之中听见了这首歌,就记下了这首歌,他没有多少时间去听歌,多半也就是在接送许卿的上下班路上,但就是这么一点时间,让沈重山越来越喜欢这首歌。而沈重山的嗓音,很适合这首歌,连许卿都惊讶过,用她的话说,这首歌就好像是为沈重山量身打造的。这首歌,需要一定醇厚的嗓音,不用太高不能太细,男中音带点磁性,这是硬件条件,而更重要的是唱歌的人一定要有一定的阅历,没有阅历的沉淀,是绝对唱不出这首歌的味道来的。这首歌很特别,短暂的前奏之后立刻就进入副歌高潮部分,来得让人猝不及防,但也正是这种意外,让人感觉突兀而新鲜。“人在广东已经漂泊十年,有时也怀念当初一起经已改变,让这天空将你我相连,怀念你。走了云的天空还任性,是否它相信在乎反而容易放弃,非要最后一无所有,才无所畏惧。”醇厚而带着点磁性的沧桑嗓音从音响里面传出来,回荡在夜店里每一个人的耳边,听着这旋律,这歌词,这声音,人们感觉仿佛突然之间,内心好像有一个很隐秘的柔弱的点被触动了。这种触动,让他们情不自禁地开始想象早年自己刚步入社会时候的画面,灯红酒绿的城市,车窗内,自己靠着车窗,而外面下着小雨,城市那么大,漂泊的生活才刚开始,还有那暗恋的女孩儿,身无分文的自己又拿什么向对方表白?人们的心情开始沉重而复杂。漂泊那么久,还是一无所有,但是你是否从未提起过勇气去追逐自己想要的?“相信你,就如当初一起,行过广东这十年,幸福走了,唏嘘感慨那当初,相信你,哪怕坚强是假装出勇敢的面具,也不能少,活得精彩的勇气。人在广东已经漂泊十年,有时也怀念当初一起经已改变,让这天空将你我相连,怀念你。走了云的天空还任性,是否它相信在乎反而容易放弃,非要最后一无所有,才无所畏惧。就算最后一无所有也无所畏惧。”一首歌落下,雷鸣般的掌声和欢呼声响起,所有的人都在为沈重山欢呼,他们很多都是第一次听见这首歌,但是不妨碍他们爱上这首歌。而沈重山,则是交出了话筒,低调地离开了舞台。在舞台下面,沈重山看到了神采奕奕的金珊珊,笑道:“献丑了。”摇摇头,金珊珊很认真地说:“唱得很好,真的很好,我完全没想到你会唱的这么好听,这首歌叫什么《广东十年爱情故事》是吗?我回去会单曲循环很久的。”沈重山正想表示一下谦虚,人群中,一个女人尖锐无比的声音却极其刺耳地传了过来。“就是他!”沈重山抬起头看过去,发现是一个带着五六个马仔小弟的女人,正虎视眈眈地朝着自己走过来,而那个女人,还一脸的愤恨和怨毒,好像自己把她XXOO然后怀孕了还逼她去小诊所打了孩子最终沦落了个不孕不育的下场一样。沈重山都懵了,他很想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长着一张看起来很好欺负的脸,为毛跑到赌城这个都没人认识他的地方都会有人要上门来打自己?关键是自己也压根不认识这个女人啊。就这么一会儿,这一伙人已经把沈重山和金珊珊给包围起来了。“总算是把你给找到了!”那女人怨毒地对沈重山说。而沈重山则是一脸的错愕,“那个,我们认识吗?”这个问题,显然是极大地侮辱了这个女人,她就好像是被踩到了尾巴的猫一样跳起来,愤怒地说:“你把我给忘了?”人生最悲哀的事情是什么?毫无疑问,就是你心心念念地找某个人因为当年的耻辱而要报仇,可当你意气风发地来到他的面前,准备好好地耀武扬威接受对方的求饶的时候,却发现对方好像完全把你给忘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