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熊猫背上的就是女主沈灵秋,那个男的不用说肯定就是男主霍成珏了!
薛婳穿的这本书叫《重生之末世桃源》,女主沈灵秋上辈子识人不清被闺蜜和渣男联手陷害,死后重生回到末世前,跟劈腿了自己的闺蜜断绝关系,提前将妈妈留给自己的手镯滴血认主,开启了空间,空间内有水有田。
有了空间,沈灵秋提前备下大量物资,当末世来临后,她靠着前世的经验,斩杀血魔,获取血晶,并服下血晶觉醒了异能——幻瞳,眼睛可以迷惑别人,就像高级催眠术一样。
再加上她着意训练自己的体能,战斗力在末世之初可谓是非常能打,一步步稳扎稳打提升自己的实力。
之后,沈灵秋遇到了身受重伤的男主霍成珏,霍成珏的异能是兽化成老虎,战斗力max,但因为受伤,男主的兽化形态变成了幼生态——一只毛绒绒的可爱小脑斧。
恰好女主路过,以为这是一只猫,便将男主捡了回去,无微不至地照顾它,给他疗伤。期间女主还捡到了一只熊猫幼崽,因为女主对熊猫幼崽的偏爱,男主还吃醋来着,在女主面前和小熊猫上演了一幕幕争宠的宫心计。
薛婳当时看的时候,时常忍不住露出姨母笑。
除了男主和熊猫幼崽之外,女主身边还聚集了两个十分可靠的队友,鸟人张余歌(他爸姓张,他妈姓余,又因为他妈很喜欢海绵宝宝里的章鱼哥,所以就给他起了这么个名字),二次元美少女阮柚檬。
两女两男外加一只变异大熊猫,就组成了华丽丽的的主角团了。
小说里大部分是女主撸各种毛绒绒以及和男主撒狗粮的情节,中间穿插着一些打脸虐渣,总之是又苏又爽,薛婳当时看得停不下来,硬是一口气给看完了。
然后,一觉醒来,她就穿进了这本小说里。
虽然看小说的时候男女主人设都蛮戳她的,但根据她看小说多年的经验总结,和主角离得太近绝对不是什么好事儿。
所以她一直刻意远离男女主,五年下来成果斐然,安安生生苟到了现在。
结果就在她找到回家的希望时,她居然跟主角团对上了!
薛婳整个人都不好了。
“余歌,你怎么样?”沈灵秋从熊猫背上一跃而下,跑到张余歌面前,看着他血肉淋漓的半边翅膀,眉头就是一皱。
沈灵秋心里是把张余歌当弟弟看待的,但张余歌却对她藏着不可言说的感情,此时他受了伤,可不正是卖惨博同情的好机会?
他一脸虚弱地说:“秋秋姐,我好痛,我的翅膀是不是断了?”
沈灵秋迅速拿出伤药,“没有,你忍着点,我给你上药。”
霍成珏看了阮柚檬一眼,阮柚檬立刻上前,“秋秋姐,还是我来吧。”
沈灵秋也没有坚持,将伤药交给了阮柚檬,站起身,神色不愉地看向对面的两人一狗。
薛婳被女主看得心里一哆嗦,指着正在上药哎哟哎哟叫唤的张余歌,抢先解释道:“是他追杀我家曼哈顿的,还朝着我们开枪,我这才反击的。”
张余歌气急败坏地叫道:“屁的追杀!明明是你的狗抢了我们的晶核,我只不过是想把晶核追回来而已!”
薛婳看向曼哈顿,见它一副心虚扒拉自己裤脚的模样,显然是被张余歌说中了。
她顿时气结,这傻狗胆子真是大过天了,居然敢去抢主角的东西?!
她一巴掌拍它脑门上,“给我把晶核吐出来!”
曼哈顿委屈地呜咽一声,到底还是把晶核给吐出来了。
原本它还想着用这颗晶核到主人面前来邀功呢,嘤。
那是一颗黄色的五阶晶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