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本来是他睡觉的时间,但她被吵醒了,被外面喧嚣的人群,还有外面一些若有若无的气味,以至于从美梦中醒来。她戴上了面罩和斗篷,类似法师袍的外套罩住了自己,这样让她不至于被阳光晒到,她想要出门看看,去寻找一下这令她感到在意的气味。打开门,阳光射在门前,空气中飘荡着若有若无的潮湿气息,还有木板因为发霉而腐朽的味道,她住的环境不大好,但毕竟这个小镇只有这个位置最适合居住了。适合血族居住的地方,竟然是贫民区。这里的房屋非常狭窄,阳光能照射到的地方很少,而且因为穷人人数众多,房屋与房屋之间,几个木板又是一个居住的小窝,那些头顶乱横的木屋,又挡住了大部分的阳光。这缺乏阳光的区域对人类来说是很不好的,但对血族来说到还算不错,若是没有那谢难闻的气味,算是勉强可以居住的地方,那些穷人从来不洗澡,这令她很讨厌。与此同时,她走出去后,有一两个穿着邋遢的男人走了出来,他们来到她面前,非常恭敬地躬身,语气颤抖地问候:“没想到戈尔薇大人您今天会在早上醒来。”没错,这些人都知道她的真实身份,他们是她的仆人。穷人从某种程度上更好控制,他们没有权势,也没有钱,没有衣服,吃饭都成问题,女人与他们无缘,没有一技之长也找不到工作,浑浑噩噩,过着不是人过的生活。而此时出现一个人,有着轻而易举虐杀一切的力量,平日里在他们眼中高高在上的贵族在她手中也不得不底下骄傲的头颅,如宠物一般俯首称臣,而这个无比尊贵的存在许诺永恒的生命。永恒的生命,对王者来说都是无法祈求到的,而现在却放在他们这些一无所有的穷人身上,着诱惑力可想而知。“我被吵醒了,镇子上是不是发生了一些事。”“嗯……对的,不知从哪里来了一个女人,今天早上把我们小镇上的两个有名的无赖给打折了膝盖,听说那个女人很漂亮,完全不像是能打断人膝盖的人,反倒像是贵族千金。”是那样吗?戈尔薇案子思忖着。“好吧,那我的新住处找好了吗?”“饿,少爷他已经办妥了,随时可以搬过去。”他口中的少爷,即是这个小镇领主的儿子。对于戈尔薇要搬走的事实,他无法阻止,更没资格阻止,他很不安,虽然明知没有提问的资格,但却仍旧忍不住:“大人,那个……什么时候?”“哦,不用担心,我还有用得着你们的时候,等过一阵子,我就会赐予你们我的血,到时候,你就能明白人类是多么渺小的生物。”闻言,那个邋遢的中年男子露出狂喜的神色,他强忍着笑意,连连点头,然后小心翼翼推到一边,为戈尔薇让出一条路。戈尔薇轻轻点头,顺着狭窄的小路,走出了逼仄的小巷。太阳光虽然伤不到她,但却让她倍感不适。“果然,我还是不适合在早上活动。”其实,今天她就要离开这里了,前往血族圣地,她最近听说了,有什么东西在猎杀血族。虽然她不怎么相信,但元老大人是不会说谎的。而她的父亲是血族中是领主级的人物,她的血统也是很尊贵的,因此圣地特意派人通知了她。戈尔薇自知并不是什么有野心的血族,对于自己优秀的血统和强大的力量也没有丝毫骄傲的,在血族中她应该算得上是一个另类,别人都在思考该怎么复兴血族,或是让提升自己在族群中的地位。而她……喜欢隐居。明明实力算不上强大,生活方式却和亲王们相似。在帝国中各地生活,有时是村庄,有时是城镇,居住的地方有好有坏,她是领主之女,却意外能忍受这样的环境,看那些人类生活似乎是她的爱好。就像人类喜欢看宠物一样。但这一次又有些不一样,她在离开前,要去带走这个城镇领主的儿子,那个小子很有意思,比普通人类要有意思的多,以至于她不想违背诺言,而是真的让对方成为血仆。“那小子现在在干嘛呢?真好奇。”戈尔薇打着哈欠,挪动脚步朝着小镇中唯一的豪宅走去。这个贫穷的小镇规模不大,但领主却意外的有钱。……“戈尔薇,你来了?”“让我看看你在干什么,克尔。”面对这个对自己从不加“大人”二字称呼的男孩,戈尔薇显得格外宽容。“我,没做什么,我已经给你安排好了住处了,很快你就能和我一起住了。”戈尔薇轻笑一声:“哎,你这小鬼,你不会是对我抱有什么妄想吧?”克尔耸了耸肩:“是啊,我想让你成为我的妻子。”真是有趣的回答,这就是戈尔薇对对方产生兴趣的原因,一般人类男人都会对自己抱有这样的妄想,但没有一个人类会如此回答,因为所有人类都自知配不上她,而眼前这个小鬼是例外,能说出那样的话,就代表他真的认为有可能成为与她相配的男人。“我可先说好了,人类是无法得到真正的永生的,血仆最后的结局只有暴走。”血仆的真相她告诉了克尔,对方是唯一知道这个真相的人。也是知道真相后毫不在意的人。“无所谓,就像现在一样,永恒的生命不需要一步到位,只需要在死前延长自己的生命就够了,即使永远无法永生,但我只要不断延长自己的生命,那就是永生。”“但你依旧会死。”克尔挑了挑眉毛,盯着眼前那漂亮的女性,开口道:“是吗?我不觉得。”“那么我有一个问题。”戈尔薇开口道:“如果一个虫子有一秒钟的生命,而当他只剩下十分之一的时间时,便会多出剩余寿命的十分之一的时间,这样你说这个虫子,是永生吗?”克尔听了皱起了眉头,他只花了几秒钟的时间思考这个问题:“虽然生命一直在增加,但永远不可能活过一秒钟,和我最初的先发截然相反呢,嗯!果然活得久就会变聪明啊,这证明了变成血仆是有好处的。”“你……真是个有趣的家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