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 兄弟们,我得求个援助了。因为从今天开始,这本书就没有任何推荐,开始裸奔了。为了不让我淹没在茫茫书海里,大家帮个忙好吧?小白兔牙口好,不挑食:点击、推荐、收藏、订阅、月票、打赏,丢点啥过来都行……,让我在随便那个榜单上露个头,别被人遗忘了。小白兔在此先行谢过了。在给几个人都购置了护具之后,迪亚戈决定先去解决人手的问题。他不可能就这么孤家寡人的赶往自己的领地,当然,这么说也不太准确,因为玛斯雷和范高雷已经表明态度要和他一起去了。“你的领地上必须给我留块地方,我要种植出一片德鲁伊丛林,”玛斯雷是这么说的,而且他还在地图上把匕岭给占去了,因为那片山岭是整个月溪镇地区树木最多的地方。根据豺狼人的治理领地三原则,迪亚戈也感觉必须有一支十到二十人的领地军队。就算他们几个人能把迪菲亚兄弟会赶走,但日常的领地巡逻、治安调查之类的事情总得有人干吧,总不能什么都指望他们几个人亲力亲为吧。不过在这举目无亲的暴风城,迪亚戈貌似也只有一条路去招募人手了。是的,拿钱雇,也就是招募佣兵。众所周知,加入佣兵这个行业的是大都是为了钱,严格意义上讲,佣兵和**有很大的相似性,都是最古老的职业,都是靠出卖身体谋生的。在艾泽拉斯,佣兵的来源非常复杂,加入门槛也非常低,不论你是农夫、流氓、退役士兵、亡命徒、囚犯或者其他随便什么人,不分种族,不论职业,只要愿意拿起武器,为雇主战斗。那么,就你是一个雇佣兵了。这里很少有考核,因为战斗比任何考核都更加残酷。你没两把刷子的话,一次战斗下来。你就已经挂了,也就没命去领雇主的薪水去了。佣兵生意在艾泽拉斯一直长盛不衰,当年兽人入侵时,就曾经雇佣过地精为其运送后勤,甚至直接参加战斗。尤其是近年来。由于暴风城军队的收缩,王国各地不得不雇佣了一些佣兵来干些保护村镇、护卫商队之类的活计。佣兵们的生意更加兴旺了起来。对于那些从军队退伍,却没攒够下半辈子花销的老兵,除了杀人,他们什么都不会,怎么办?做雇佣兵好像也就是最好的选择了。在艾泽拉斯,佣兵的成员并不局限于人类,其他种族也有一些,像地精、矮人、侏儒之类。不过,最近几年。已经开始有越来越多的豺狼人加入到这个行当里来,他们价格便宜,几个铜币或者更简单的一顿饱饭就是他们的薪水。虽然战斗力差点,但不可否认豺狼人是优秀的炮灰。从白银之盾出来,沿着小巷往北走不远,就是旧城区有名的猪与哨声旅馆了。这里是佣兵们聚会的场所,他们在这里打探消息,招揽活计,有的时候,一些雇主也会绕开掮客。直接到这里来招揽人手。这座旅馆包嵌着锡边的招牌上绘着一杯冒泡的买酒。即使隔着半条街,都能听到从旅馆里传出来的喧闹声。走进猪与哨声旅馆,一股热烘烘的污浊空气扑面而来,酒精混合着汗臭。差点把几个人熏个跟头。这里人声沸腾,旅馆一层是酒吧,里面摆了十多张桌子,大概有十几个人在乱哄哄的围着三、四张桌子喝酒聊天,不时出一阵粗野的哄笑。这些人当中,有下值以后到这里喝一杯的卫兵。也有冒险者,有水手、有掮客,但更多的是佣兵。二楼的位置则相对安静一些,一些看上去有身份的人坐在上面,居高临下,细饮慢酌。看着一身崭新的迪亚戈一行人,许多人露出不屑的表情,仿佛在说,瞧,又来一群屁都不懂的新人!三个人没有说话,而是找了个空位坐了下来。没过一会,一个衣着暴漏的红女招待就走了过来。她身上的那几块布看上去简直和没穿衣服也差不多,胸前一片雪白,露出深深的沟壑。“几位喝点什么?”“来一壶矮人烈酒!再来一份熏肉和烤鹌鹑,三份樱桃馅饼,哦,再来一个整根野猪火腿。”迪亚戈看了看菜单说道,他们到现在还没吃午饭,正好在这里解决一下。“好的,马上就来。”女招待冲着暗夜精灵飞了个媚眼,然后扭着腰肢向后厨走去。迪亚戈没理会早已魂飞天外的玛斯雷,但稀奇的是,范高雷竟然也对漂亮性感的女招待也没啥兴趣,只是流着口水看着隔壁桌的菜肴。“嘿!伙计,”迪亚戈冲他挑了挑眉头,“刚才那姑娘怎么样,够不够火辣?”“不怎么样,太丑了,脸上连毛都没有,而且牙齿也不够尖。”豺狼人不屑的说道,他眯着眼,看着天花板,可能是想起了家乡漂亮的豺狼人女孩儿们。“呃……”迪亚戈败退。借等酒上来的空闲,他在大厅里四下张望着。现在离天黑还早,旅馆里的佣兵并不多,看到迪亚戈看过来,他们大多是凶狠的一眼瞪过来,待迪亚戈移开目光后,出一阵得意的大笑。迪亚戈没心情和他们较劲,他扫了一圈,现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人物就收回了视线。就在这时,女招待端着食物和一壶矮人烈酒走了过来。“您的东西全了,请慢用。”她放下食物和酒,离开了。迪亚戈把整根野猪火腿丢给关海法,然后给三个人都来了一杯。“我提议为了雷吉纳德,干一杯!”迪亚戈提议道,很显然,三个人都同意的。在艾泽拉斯呆的时间长了,迪亚戈都已经习惯这种矮人式喝法了。能装半斤的硕大的木头酒杯,仰头咕咚咚就是一杯。矮人烈酒特有的那种烈火燃烧般的烧灼感如同一条火线,顺着食道一直烧到胃底。这种烈酒口味辛辣,唯一的优点就是它的纯度极高,喝下去如同火焰般炽烈,是佣兵和水手们的最爱,更重要的是,这种酒价格便宜,一壶酒才不过几个银角子,或许这才是它在这里大受欢迎的主要原因。说实话,迪亚戈对这种酒并没有特别的爱好,选择它的原因更多的是不想引人注意而已。“真够劲儿!”迪亚戈一边吐气一边赞叹道。他提起壶,又给所有人满了一杯。“为了我们的领地!”他再次提议道,三个人又干了一杯。两杯酒下去,几个人的肚子里热呼呼的,脑子也开始有点微醺。三个人正喝的兴起的时候,从通往二楼的楼梯下面的阴影里,一瘸一拐的凑过来一个中年男人。他穿着一件不知道已经多久没洗的衬衫,粘腻腻的泛着油光,他的脸色焦黄,头一一绺一绺的贴在头皮上,浑身都散着一股馊味。这个失魂落魄家伙用他那浑浊的双眼看着桌子上的酒壶,喉结不停的蠕动。他最后吞了口口水,然后磕磕巴巴的说道:“能请我喝杯酒吗?”“嘿,巴特?莱比,离我的客人远一点。”就在这时,迪亚戈听到吧台的方向,年轻的酒保大卫?朗斯顿生气的喊道。他是旅馆老板瑞斯?朗斯顿的大儿子,以前也当过几年佣兵,在受了一次严重的伤之后才不得不回到这间旅馆,帮着父亲打理生意。迪亚戈笑了笑,挥了挥手打断了酒保,然后对边上的空座位指了指,冲着那醉鬼说道:“可以,但你得帮我一个忙。”(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