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雨轩 > 武侠仙侠 > 三修奇仙 > 第216章 神笔马良,老妖娶妇

第216章 神笔马良,老妖娶妇(1 / 1)

“轰!”“我叫马良……”宁风在握住笔杆子的瞬间,脑子里“轰”地一下,出现之前那个书生模样,同时书生的声音直接响了起来。“等等,叫什么?马良?”宁风眼睛眨动得夏天的扇子还要快,“神笔马良?!”书生不答,也无法答,这明显只是残留在神笔当中的一点精神,只是絮絮叨叨地在往下说。说他少年读书,说他不爱寻章摘句,惟爱泼毫作画,最擅美人图云云……故事,从某个时间节点开始出现了变化。书生某一日,外出采风观摩美人儿,一时间看得呆了,竟然从桥上坠入了河中。从来不曾学会游泳的书生,竟然没有摔死和淹死,当然,那水也就只是到他的齐腰深。众人哄笑,美人掩口,书生羞愤难当,掩面而逃,唯独没有忘记坠入河中时候,偶然摸到的一杆紫竹狼毫笔。书生穷困,笔看上去倒还精美,于是乎携了回去。回到书房当中,待得羞恼过去,书生又想起桥上少女们模样,又有作画冲动。循着常例,书生先画些身边常见的东西练笔,找找感觉,这才敢动笔最爱之美人图。嗯,用的自然是紫竹狼毫,或称之为:神笔。结果,一画之下,书生先是画的鸡鸭,于是书房成圈,羽毛共鸟粪齐飞舞,鸡同鸭讲尽喧闹;再画米面。堆积成山。书房化为粮仓……马良震惊下。终于相信,他手上笔是神笔,只要用心作画,就有了神,有了生命,能从画中走出来。他大惊后是大喜。因为自此之后,马良再不用寻章摘句做那书中蠹虫,他不需要再为稻粱谋。有所饥饿则画米面棉衣,除却人不可活,其他的东西,只要画,它便存在。马良对不能画出活人既有遗憾,又有轻松。如果画中美人真的走了出来,他怕不会把持不住,这就亵渎了。亵渎了丹青,亦亵渎了美人。于是马良日复一日,以泼墨为乐。出则采风看美女,入则付诸笔墨。临摹写意,不亦快哉。一直到某一天……“原来是这样。”宁风看着手上神笔,有恍然,有震惊。后面的事情,通过此刻已经消散的书生身影,通过神笔本身,宁风已经彻底了然了。某一天,马良现他画的一个美女惨遭不幸,其下场与他画作中情形,多少有些关联。然后,是第二起,第三起……一次两次,谓之侥幸;三次四次,夫复何言?这就是马良临死前所言得,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他的神笔画不活人,但不并不是对那些人就没有影响。马良明白这一点,已经太晚了,于是就有了宁风所见的那一幕幕。“那么……”宁风凝望着手上神笔,轻声问道:“你造这个梦,是想让我做什么呢?”“这个梦是你造的吧?”神笔默然,无言,就好像一杆普通的狼毫笔,又好似还沉浸在对马良死的哀伤当中,不能出声。宁风摇了摇头,自语道:“你不说,我也大致猜到了。”“麻烦啊~”他环顾着一幅幅悬挂着,上面一片空濛中若隐若现的美丽女子,若有所思。好半晌,宁风耸了耸肩,自我安慰道:“也好,总好过去钓鱼、打洞,比赛泡妞来得靠谱吧?”想到那些奇葩的要求,他就不寒而栗,与之相比较,这个神笔马良梦,顿时就和蔼可亲了起来。“从哪一个开始呢?”宁风持神笔,漫步上前,反正也没有目标,便往左近得那一幅画去。那幅画中,一个婉约美丽的女子,趴伏在花轿上,哭得伤心。这一幕,就是画面的主体,两侧或用留白,或做墨染的方式,影影绰绰地用淡墨点缀处人影来。一侧,是家人互相搀扶着的不舍、哭泣;一侧,是成对成行的人影,每个人影都只是晕出了一个小墨点,直上天上去一般遥远。“很正常啊~”宁风摸着下巴,一时间忘了神笔在手,险些给自己下巴上来上一笔。小心地执笔,他重新将注意力放在挂轴上。“这不就是最普通的娶妇图吗?”“无论是风俗,亦或是世俗议论,还是心中真情实意,女子在上花轿之前痛哭,再正常不过啊?”“有什么问题?”宁风挠头,似是自语着,又如是在问着手中神笔。他本没有指望神笔会回答。这就像是一个谜题,宁风既然进入了对方的造梦,便做好了要经过对方考验的打算。不曾想,“嗡”的一声,神笔竟然真的做出了反应。宁风手上一颤,险些没有能将神笔握紧,惊讶地看过去,但见得神笔如活了一样,在他手上挣扎着,竭力地将狼毫对准了画卷。做到了这一点,神笔顿时安静了下来,重新归于沉寂,仿佛之前那一幕没有生过一样,怎么看都是普通毛笔模样。“你是想让我……”宁风咽了口唾沫,以目望挂轴,吐出两个字来:“……进去?”神笔又是一颤。这回动静就不大了,但宁风完全能感觉传达过来的意思,这神笔就差直接长出一个脑袋来点头了。“好吧……”宁风耸了耸肩,握紧神笔,昂、挺胸……。闭上眼睛。嘭地一声。径直大跨步上前,撞向悬挂着的画卷。一步,两步,三步。第三步刚刚踏出一半,宁风就觉得脸上皮肤有一种近乎湿润的感觉。这种感觉颇为玄妙,若要比喻的话,想来只能用穿过一层极致薄的水幕——明明有湿润、冰凉的触感,伸手抚摸却又还是干燥的——来形容了。“咦?”宁风睁开眼睛。现他已经不在书房当中。眼前是一片阡陌纵横的田地,再远一点是一个小庄子,远远看过去就能看到庄户人家无论男女都在忙忙碌碌地进出庄子。宁风倒是不忙着过去。他远远瞥过去,就收集到了不少讯息。那些庄户人家男女,应该都是那个庄子的佃户,能让一庄子人都来帮忙忙碌的,不是红事就是白事。从一盏盏高高挂起的红灯笼上来看,自是婚嫁之类的红事了。问题是,上至出来指挥的管家、大丫鬟等人,下至庄户人家本身。一个个脸上都愁云惨雾,恨不得把“惨”字写在额头上。这又像是白事了。宁风不用看第二眼。便知道关键点就在庄子上。他倒是不着急,先环顾了左右情况。先是宁风自己。他还是原本模样,手上依然握着神笔。这杆笔恢复了沉静,再没有一点反应,宁风本能地握紧,通过双方几乎没有任何缝隙的接触,他心中隐隐有一个感觉:“它怕是再不会有任何反应了。”“现在开始,它就是一杆笔。”“我要做的是找出它,或者是其他的什么存在,想要我做什么?以及,怎么做?!”宁风心中思定,漫步而行,前方正是庄子方向。一边走着,他一边在左顾右盼。先是看向身后。那里自然不是书房一座,不然不就成笑话了吗,谁家把书房建立在荒郊野外里?更后面一点,有郁郁葱葱的黑山一座,上面密密麻麻不知道多少年老树,有着老树经年叶子特有的墨绿颜色。再看向前面,百步之外,就是庄子所在。“老丈,打扰了。”宁风没有贸然进去庄子,而是在庄外不远的地方,一株老树下,冲着一个老汉行礼探问。老汉看上去五六十岁样子,脸上皱纹成包子褶子样,每一道皱纹都深深得如沟壑,里面似乎还掩着黄土。简而言之,愁眉不展。他抬头,看了眼宁风,见是一个书生打扮样人,忙起身还礼道:“不敢当老丈称呼,小老儿就是庄稼人,书生你有事?”宁风看了一眼庄子,问道:“小生偶然路过贵地,山路难行失了行装,想要进这庄子讨上些饮食,再冒昧借宿则个,只是不知此地主人是否和善,小生不敢冒昧,特来请教老丈。”这般文绉绉说话,宁风最是擅长不过了。平日里交往的是修仙中人,没有展示的地方,这会儿施展出来,那怎叫一个轻松惬意自然,妥妥的书生酸气样子。老庄稼汉果然没有半点怀疑。他叹口气,道:“这沈老爷家耕读传家,待人最是和善,往来客人偶过,无不是热情款待,何况你一个书生。”“只是……”老庄稼汉偷看了一眼庄子方向,痛心疾道:“……造孽啊,沈家闺女也是一个心肠儿跟甜水井里水一样的人儿,偏偏命不好。”扼腕叹息了片刻,他劝道:“平日里沈家尚且如此,今天是嫁……嫁女的日子,别说是书生,就是一个乞丐登门,也是要好生招待的,只是书生听老汉一句劝,吃喝无妨,完了还是赶路吧。”哪里有劝人赶山路的道理?老庄稼汉说完这番劝告,似乎也不想多说什么,叹着气,背着手,往庄子方向去,看来是要去搭把手什么的。听到“嫁女”两个字时候,宁风的眼睛就开始亮了,他怎么可能走?“看来就是这里。”“我倒要看看是生了什么?”宁风微微一笑,向着庄子去,沿路问人,多方汇聚,事情的真相渐渐浮现了出来。“什么?!”宁风站在庄子门口,看着面前一个个大红灯笼上喜字,觉得扎眼得不行。“山中老妖,求娶沈家女。”“这是老妖娶妇……”(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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