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夏在剥龙虾的同时,也对付着自己点的烧烤。
吃的时候皱眉,吃进口里,意外的好吃,嫩,就是心里对这些猪大肠等美食还有些微微的心理障碍。
“说我和疯子啊?
那可就远了去了。”林夏一说到程锋是眉飞色舞。
“你们交往很久了么?这分手要死要活的。”钱文喝了口啤酒问道。
林夏对钱文的用词,赏了他的白眼,纠正道,“什么要死要活的,是刻骨铭心好伐。”
“好好,刻骨铭心,刻骨铭心。
我有酒,你有故事,请开始你的刻骨铭心。”龙虾剥了一会,钱文把冰袋又递给林夏,让她不用剥了,敷一敷,抹药膏。
林夏也喜欢吃小龙虾,喂了自己几只,满足了口腹之欲,才摘下油油的手套,擦了擦手,继续敷脸颊。
“我和疯子是两个月前开始交往的……”林夏今天也挺郁闷的,她都闹成这样了,程锋都没出现,也想找个人倾述,发泄一下。
林夏刚开头,钱文就吐槽道,“林夏,我跟你说,你绝对有病,才交往两个月就要跳楼,那…那些交往五六年的,不得跳焚火炉啊,焚骨扬灰。”
“你才有病,你有大病。”林夏对钱文的打断,评价,怼道,她的爱情不容侵犯,“不给你讲了,烦!”
钱文一笑,“你说你说,我不插嘴了。
狗血故事,其实最下酒的。”
“你的才狗血故事呢,我猜你这人一定没朋友,嘴这么毒。”林夏针芒对麦芒道,怼完,她轻轻叹了口气,好像是在感叹自己的爱情波折。
“我其实很早就喜欢疯子了,喜欢了好多年,那时他和几个朋友组建了乐队,叫草坪乐队。
他们的每次演出,我都去……”
这就是一个暗恋到明恋的故事。
故事中,程锋多么,多么好。
钱文吃着烧烤,喝着啤酒,就听了一乐。
剧中,程锋的父亲在年轻时也是浪荡公子哥,最后伤害了程锋的母亲,所以程锋就用玩弄其她姑娘的感情,有样学样,以此来反抗自己的父亲。
这个真是神一样的逻辑,可身边所有朋友还都能理解,接受,到了后期,轻轻松松就上岸了,就像他纯洁的像一朵小白花。
钱文实在是无语,大无语。
后面又人生得一丸子,死亦足矣。
程锋第一次见沉冰就眼神不一样了,程锋说是一见钟情,一见钟情是什么不就是见色起意嘛,感情基础都没有的一见钟情,钱文认为就是想耍流氓。
要是没有后面的一波三折,程锋一开始就轻轻松松得到了沉冰,程锋会真的喜欢沉冰,确定而不是游戏一下然后抛弃,和对其她前女友一样?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因为得不到,才觉得对方完美。
越是得不到,越觉得对方珍贵。
反正在他这里,程锋是洗不白的。
不过,林夏这种姑娘就喜欢这种疯子,还喜欢的如痴如醉。
不过现在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