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钧:“我所说的废除,是以丁税和地税来取代租庸调,改原本的征收实物,变为征收金银铜钱。”
“先说丁税,从今往后,但凡是大唐子民,不分主客户籍,都编入现居州县的户籍,依照丁壮和财产的多少定出税额。”
“再说田税,丈量各州土地,按照田亩均征税收,但凡佃户之田,以主家为税主,以贫富而计论。”
“两税分夏秋两次征收,夏税限六月纳毕,秋税十一月纳毕。”
“除了这两税以外,租庸调和一切杂捐、杂税全部取消,各地州县不得巧立名目,另设新税,如有官员违令者,抄家放为奴籍。”
高适听到这里,慢慢回过味来。
大唐原本的政策是,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庸,有户则有调。
曾经,以租庸调为基础,大唐税赋名目不下二十余种,而且各地州县还多有不同。
如今,丞相废除租庸调,只保留丁税和田税,自然是为了规整税目,减轻百姓的负担。
不仅如此,丁税征收时,不分主客户籍,依照丁壮和财产的多少定出税额;田税征收时,按照田亩均征税收,但凡佃户之田,以主家为税主,以贫富而计论。
这两条,等于彻底堵死了门阀豪强利用佃户、隐户来逃避税额的路子。
从今往后,两税将根据贫富等级,来差别化征收,再也不是按人头平均缴纳了。
只是,这么一来,作为提出新税法的人——周钧,怕是会受到天下门阀和豪强的愤恨。
不过,高适转念一想,丞相这个时候已经和天下门阀势同水火,再提出两税法,也不过是多了一层怨愤罢了。
第五琦身为户部重臣,对于周钧的两税法,提出了另一个问题:“丞相,如果不收绢帛和米粟,而是用金银铜钱来替代,但民间很少使用金银代钱,短期想要接受,怕是不易。”
周钧看向封常清,后者笑着对第五琦解释道:“安西和北庭,与西方王国互市。商路上的诸多国家,使用的都是金银货币,反而铜钱因为价值较小,携带不易,其它国家并不使用。所以,在安西和北庭的百姓,早就已经开始使用金银了。”
封常清说完这话,户部中的不少安西官员,也纷纷说道,过去在安西集市,本地商行与外国商人做生意,常见的是金银交易,铜钱反而比较少见。
周钧:“金银在其它国家是常用货币,但在大唐,大多都被当做奢侈品,埋没了功用。”
高适听到这里,突然想起一事,对周钧问道:“丞相,如果有商人居无定所,无法按照常住地在确定户籍,那么应当如何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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