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法制之法,张斐想得非常透彻,并且一清二楚,因为这是他上大学的第一堂课,怎么可能不清楚。
他口中的法制之法,其实就是法治。
这是一个动词。
这也是那些学生困惑的一个点,他们将法制之法,就理解为法制,这又是一个名词。
这名动都弄混了,能不困惑吗。
关键,法制是自古有之,他们可以直接套用,而法治对于他们而言,就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是以前没有过的。
只有富弼摸到这法治的门槛。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令学生们迷惑的点,就是法家和法治,都是强调依法治国,听着也很类似,很多学生觉得这法制之法,是很有道理,但好像跟当下的法律也没啥区别啊。
关键就在于张斐对法制之法的表述,个人扞卫正当权益的一种共识。
然而,这句表述就是法家和法治最根本的区别,法家是强权、服从、遵守,是强者对弱者的统治;
而法治则恰好相反,是强调自由和平等,是对每个人的保护,而不是一种约束,抢劫违法,初衷不是惩罚恶人,而是保护自己的权益。
所以这一字之差,是谬之千里。
二者其实存在着原则性矛盾。
而当下盛行的儒家之法,本质上其实跟法家也没区别,都是一种统治、管理的方法,也跟法治也存有原则性矛盾。
自杨朱之后,两千年来,就没有出现过法治思想。
如法家的“法不阿贵,绳不挠曲”,这句话虽然是在强调平等,也就是说律法面前,一视同仁。
但是法家没有给这句话赋予法治的核心思想,就是个人的正当权益,那么本质就还是服从、遵守,只不过权贵们也得无条件服从,可即便做到这一点,弱者得到的也就只是心理平衡,让你去死,你还是得去死,只不过你隔壁可能是一位士大夫,但这毫无意义,生命都是无价的。
所以你要深究法治,得出的结果,可能整个封建社会都要颠覆。
富弼才刚刚摸到门槛,他就发现法制之法将会令人与人的关系趋于平等,肯定就会破坏儒家的阶级观,要再往里面探,鬼知道会探出什么来。
张斐暂时不太敢将这个道理讲透,他也是要走一步看一步的,而且中间肯定是要做出妥协的,因为当下的政治结构,与法治存有太多的矛盾,要是玩得不好,不但会将自己玩死,甚至可能带来一场浩劫。
所以他跟赵顼说得这一番话,其实就还是让法治成为皇权的工具。
这就是一种妥协。
但这道坎,是肯定要去迈的,因为不迈过这一道坎,一切改变都变得没有意义,发明出飞机大炮,那又怎样。
比如说,网络十大用语,这尊严只在剑锋之上,真理只在大炮射程之内。
那得看你是站在大炮前面的,还是站在大炮后面的,你如果是站在前面的话,你肯定就会觉得,我cao,这什么狗屁真理,这特么就是六月飞雪啊。
但只有在法治之下,你才是站在大炮后面的那个人。
所以这个用语也只会出现在现代社会,毕竟他们都是站在大炮后面的,如果说清朝的百姓,就肯定没有这种觉悟,因为清朝的大炮,好像打自己人打得比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