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正文卷第六百章拨乱反正这宋朝可以说是封建王朝中的一个奇葩,因为它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商税大规模超过农税的封建王朝。
根据统计,这北宋的商税是后面那明朝的数十倍之多。
而这一切首先是得益于宋太祖最初颁布的《商税则例》,这是中国第一部由政府颁布的商业税务法规。《商税则例》规定了征税商品的种类、税种、税率,以及对偷税、逃税的处理等内容。
这不但结束了五代十国的商税乱象,同时还将北宋的商业发展,推向了一个未曾想象过的高峰。
由此也可见,这法制的重要性。
然而,随着宋王朝财政危机的爆发,这商税也出现各种问题。
在古代收商税是非常难的,没有谁会傻乎乎的会将钱送到你面前来,这必须得花钱请人去收税,这属于必要支出。
可是在面对财政危机时,国家想得就是既要减少支出,同时又要增加收入,但这两者是非常矛盾的,因为目前国家的收入,主要是收税,而主要得支出,则是战争军费和官吏俸禄,军费是没法减的,那么要减少支出,就得裁人,可一旦裁人,收税的人就会变少,这税就收不上来。
目前很多大臣批评王安石的新政,其中也涉及这个问题,王安石要开源,开源就需要招人,招人就会增加财政负担。
比如说青苗法,要执行好青苗法,必须得请一批人去催债,这显然就会增加财政负担,这与司马光的节流政策,是非常矛盾的。
但地球是圆的,只要你够贪婪,总会想到办法的。
如何做到这一点,很简单,就是以奖励、抽成去代替固定的俸禄支出。
其实以奖励和抽成,去激励工作人员收税,也是一种很合理做法,但是去代替固定支出,这一定会出问题的。
朝廷的钱是不能少,就只能默许他们不按照税法去收税。
一旦没了法,那就是拳头说话。
比如说过税,根据《商税则例》,全国过税规定就是百分之二,但是目前河中府很多地方的过税,已经达到百分之二十。
他们甚至于直接封闭那宽阔,不好收税的商道,迫使商旅过桥,或者走狭隘的道路,然后在那里设立关卡,盘剥商旅。
直白来说,这就是一种强盗逻辑取代法律原则,以求能快速获得财富。
这就是为什么当检察院控诉他们的时候,他们是理直气壮的反驳,是朝廷允许我们这么干的,你们现在这么做,反而是在卸磨杀驴,极其不厚道。
但这种情况显然是不利于商业发展的,而且张斐是要振兴司法,他怎么可能允许这种情况继续发生下去。
此外,王安石也意识到这个问题非常严重,因为官员不管事,真正管事的是吏,但他们都不拿俸禄,就只有一点点福利,他们有权,但无钱,你说他们会怎么干?
王安石治吏的第一步,也是要给吏发工钱,只是说他没有单独拧出来说,而是放在免役税里面一块执行。
可见王安石在宣传方面,可真是一塌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