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 盛夏(1 / 1)

兰斯南部有个地方叫巴尔镇,在古兰斯语中,巴尔的意思是就是和平与爱。当然,至于当地人是否知道那位掌管战争和勇气的神明也叫巴尔,现在已经无从得知了。 南瓜巴尔让那个平平无奇的巴尔镇成了兰斯最有名的小镇,据说这种广受好评的甜点背后还有个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大概是农夫的女儿与领主的儿子相爱了,但地位与身份的差距让他在度过了人生中最快乐的几年后不得不忍痛离开了她。后来领主的儿子在一场围剿山贼的战斗中不幸丧生,他生前写下的最后一封信才被公布于众——他在离开她后备受煎熬,最终他决定在剿灭山贼后放弃继承权,放弃自己荣耀的姓氏,娶她为妻。真相大白后,农夫女儿心中的怨愤与悲伤在无数义愤填膺的好事者的咒骂与唾弃声中变成了绝望和麻木,神智不清的她把巴尔镇特产的南瓜打成泥,和许多领主儿子生前最喜爱的甜点拌在一起发酵,再点缀上她的泪水和血,放进炉子里烤熟,就制成了南瓜巴尔。 也许这传说也有一定现实依据的,劳伦斯想。这种甜点入口微苦,还有并不明显的咸味,但正因为那股从苦味中发酵出的醇厚芳香,还有恰到好处的咸味,它的味道比一般兰斯甜点那种甜腻到让人头昏的味道要好多了。就自由之城的物价而言,新出炉的南瓜巴尔并不贵,两块巴掌大的糕点加上两杯冰镇柠檬水才花了一枚金币。从菲丽丝付账时眼都不眨一下的样子看,她口袋里的钱要比劳伦斯想象中多得多。 劳伦斯不知道的是,在他奔赴前线的那段日子里,卡琳总会隔三差五给菲丽丝一些钱,让她给她瘦骨嶙峋的弟弟买些鸡蛋或蜂蜜之类的奢侈品补补身子。但她给的太多了,即使自由之城的物价再怎么离谱,军需官再怎么黑心,也没谁敢把一罐蜂蜜或一篮鸡蛋卖到几十金币。菲丽丝把购买食物的余钱都攒了下来,到今天也能换几枚大金币了。 两人并肩伫立在甜品店前,小心翼翼地品尝着手中的甜点,不愿打破短暂的宁静,也不愿破坏彼此亲蜜的时光。大街上人潮汹涌,炎热无比,奸商的叫卖声散发着欺骗艺术的气息,空气中弥漫着呛鼻的香水味和汗臭味。劳伦斯热得汗流浃背,但他仍不肯躲到阴沉的帆布街廊下,因为菲丽丝没有动,他也不想动。 城市的喧嚣是一曲生机勃勃的交响乐,劳伦斯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不禁面露微笑。要知道在短短几个月之前,他还会嘲讽这种人满为患的混乱城市,就像个又脏又乱的庞大猪圈。 然而,现在他发现自己似乎并不反感这里的喧嚣。 “喜欢吗?这个味道。”菲丽丝突然开口了。 “嗯,很美味。”劳伦斯想了想,补充道:“我很喜欢。嗯,有种令人愉快的味道。很美味…” “你怎么神经兮兮的?” “啊,有吗?”劳伦斯挠挠头,心不在焉地咕哝道:“我在想,如果这种甜品的制作方法不算太复杂,也许我也能学着做做看…” “要不是你做了一桌菜,我都不相信你还是个专业的厨师。” “专业?你太高看我了。我这手艺在家乡只能称得上业余爱好者。” “怎么会,就连唐纳德都说你的手艺不比宫廷厨师差。难道他没和你说过?” “没有。”劳伦斯有些意外,在他印象中,唐纳德几乎从没真心实意的赞扬过什么。 短暂的沉默。 看来这次对话又要以沉默收场了,劳伦斯有些懊恼。每当这种时候,他就会嫉妒唐纳德的口才与应变能力。 如果他在场的话,该说些什么化解尴尬呢? “劳伦斯,”菲丽丝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跑到了商业区的入口,她冲劳伦斯招手,大声喊道:“别傻站在太阳底下了,走吧,我们进去逛逛。” 劳伦斯欣然从命,步履维艰地挤过人群,和菲丽丝走进了商业区。一如既往地,激动与轻松油然而生,因为他要去逛街了。当然,劳伦斯并没有多么喜欢逛街,但不管做什么,与菲丽丝相伴的时光都显得珍贵无比。 街道两旁高大的建筑为商业区投下了一片宝贵的荫凉,天空很蓝,阳光明媚,树影婆娑,在这个让人心情愉快的午后,劳伦斯和菲丽丝一路走走停停,那些历历在目的回忆也被重新翻找出来。通过闲聊劳伦斯才知道菲丽丝曾经还有两个妹妹,而她的母亲在很久前便去世了。 “哎,其实我一直都想当个厨师的。”劳伦斯长舒一口水,在悲伤氛围让闲聊被沉默终结前转变了话题。 “如果可以,我一直都想体验下兰斯小姐的生活。”几乎是下一秒,菲丽丝便提前回答了劳伦斯。澄澈的天空投入她的眼里,并在其中荡漾出一片明亮的光芒,那里面装满了对未来的期许。 “这当然不成问题,等我有能耐拔出猩红女王,到时候我就雇几个兰斯小姐照顾你的起居生活。”劳伦斯自然地接了腔,他突然觉得自己只要放松下来以后还是挺有搭讪天赋的。 “如果真有那一天,你别忘了这事就行。”菲丽丝扬了扬下巴,脸上挂着狡黠的笑容,仿佛下一秒她就会忍不住告诉劳伦斯她心中的小算盘。 “嗯。” 两人一直逛到黄昏,有说有笑,走走停停,劳伦斯突然舔了舔干燥的嘴唇,他认为现在是时候了。 “菲。” “怎么了?” “你说,我是你的未婚夫,是怎么回事?”话音落下,美好时光就此划上了句号,他们维持了这么久的体面关系,也产生了微妙的变化。 猝不及防的询问就像是一颗炸弹,在菲丽丝的胸腔里轰然爆炸。她曾无数次预想过劳伦斯的反应——也许他会在夜深人静时独自来到她的房间,也许他会大大方方地承认自己只是为了活命才立下誓言,压根就没想过要践行它。可她完全没想到,这个问题居然是在这个时候,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这么简简单单被抛出的。 “懦夫。”她的语气非常无力。 劳伦斯有点懵,他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一提到这件事菲丽丝就很失落。 “你是高贵的兰斯骑士,劳伦斯,一位银翼骑士。我知道在你眼里我只是个野蛮又粗俗的塞连村姑,但…”她吸了口气,“你可以直接告诉我,我配不上你。如果你想表现得有点绅士风度,也可以说你有心上人了。但你这是在干什么?羞辱我吗?为什么不在私下告诉我,让我彻底死心,是因为你觉得我会一怒之下对你做什么吗?不,我不会的。现在满意了吗,懦夫?” “我没那个意思,我是说,我不明白…” “你要告诉我你压根就不知道那些誓言意味着什么是吗?骗子!” “我…”劳伦斯看着她歇斯底里的样子,沉默了一下,“我只是发誓要保护你。” “你在向我求婚!自古以来就没有哪个男人会向另一个男人立下那种誓言!”菲丽丝无视了围观人群的注视,愤怒地喊道:“你还以我未婚夫的身份放弃了复仇的权利,现在好了,我再也不可能去寻仇了。既然你压根没想过要对我负责,那为什么要救我?还要承担同胞的骂名?你有病吗?告诉我,你那虚伪的荣誉感得到满足了吗?” “我真的不知道…” “对,你什么都不知道,我懂了。亚当·劳伦斯,你就是个伪善的骗子,我诅咒你不得好死。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再过几年,世人就会称赞你无可挑剔的骑士美德,你可以用它去骗那些崇拜你的年轻姑娘,反正你以后会成为西境的主人,随你高兴吧,再见。” “等等!”看菲丽丝就要离开,劳伦斯慌了神,他急中生智,摸向腰间的剑柄。然而他的手抓了个空,这时他才想起来他的佩剑还放在旅店里。情急之下他上前拽住了菲丽丝的手,半跪在地上。 “的确,那时我不明白那是求婚。但现在,”他在菲丽丝甩开他的手之前,从她腰间拔出了匕首,“现在我明白了,完全明白了,所以我要再发一次誓,在你清醒的时候。我喜欢你,想和你在一起,如果你也愿意…” 眼看劳伦斯就要割破手掌,菲丽丝一把捏住了他的手腕,阻止了他的动作。在确认劳伦斯眼中的真诚与慌张没有半点伪装成份后,她的脸突然红了起来。 “那把匕首淬过毒了。”她缓缓地摇了摇头,仿佛有一团海藻塞住了她的嗓子,让千言万语被噎在喉咙里,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那我再找一把。总之,我会再发一次誓的。”劳伦斯左顾右盼,寻找着能放血的利器,“不过,这次你不会拒绝吧…” “笨蛋。”她将匕首收回鞘中,头也不回地走了,围观者起哄的口哨声与笑声让她羞怯的声音变得又干又硬,“走吧。不需要你赌咒发誓,假如你想证明自己的真心,就随便送我点什么好了。” 感受到一直横隔在两人之间的屏障消失,劳伦斯便傻乎乎地笑着跟了上去。菲丽丝害羞的样子很可爱,让他迫不及待的想把什么东西送给她,然后再观察她的反应。 菲丽丝走得很快,劳伦斯只能堪堪跟在她的身后。两人途径一条人迹罕至的小路时,一个驼背男人背着一个小女孩从劳伦斯身旁跑过,他一把抓住了劳伦斯的胳膊,气喘吁吁地拦住了他的去路。 菲丽丝还在向前走,她羞得不敢放慢脚步和劳伦斯并肩而行。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让她没察觉到劳伦斯已经和她拉开了一段距离。 “先生,好心的先生,求您帮帮我。您能买下我家传的项链吗?我女儿她病得很重,她需要看医生。七枚…不,五枚金币就好,我急着换钱去带她看病,求您了!您看看,这条项链的成色包您满意。” 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条漂亮的宝石项链,这让劳伦斯一下就来了精神。刚才他还在考虑该送菲丽丝什么东西,现在好运就来了。劳伦斯估算了一下,这条项链放在商业区至少值两个大金币,而他身上还剩几枚金币,所以他有什么理由不帮帮这个可怜的男人呢? 但劳伦斯没急着占便宜,他半信半疑地指了指身后的商业区,“当铺就在那边,相信我,他们开的价远不止五枚金币。” “当铺都关门了!”男人焦急地答道:“我刚从商业区回来,没有一家当铺开门。那些愿意收购它的人都要求我先去珠宝店鉴定宝石的成色,我等不了那么久!先生,行行好吧,五枚金币,它能救我的女儿一命…” “好吧,给你,都拿去吧。我不要项链,你先带你女儿去看病。”劳伦斯干脆把口袋里的金币都掏了出来,他认为在力所能及之处帮助别人是理所应当的事,所以便忽略了一些不太容易察觉的异常细节。 比如说,他下意识觉得自己好像在哪见过男人背上的那个小女孩。 在劳伦斯把金币塞到男人手里的一瞬间,他的身体像触电似的颤抖了一下,然后直直地朝前栽了过去。那男人一把扶住了他,并将一粒散发着浓郁香气的黑色药丸塞进了他的嘴里。 当劳伦斯意识到情况不对想要挣扎的时候,却惊恐地发现身体就像瘫痪了一样无力。他的意识很清醒,却动弹不了,连张口呼救都做不到。 男人拖着他躲进了一条窄巷,巷子深处有三个不怀好意的男人,他们已在此地等候多时。当劳伦斯被拖到他们面前时,那几人中最矮小的男人发话了。 “丑角,去监视周围情况。祭司,保障退路安全。舞者,怨灵,和我一起布置现场。手脚麻利点,我们时间不多。” 命令下达的那一刻起,所有人便快速行动起来,他们悄无声息,分工合作,就像一台机器上的齿轮一样配合默契。劳伦斯被吓到了,他一直都认为自由之城是个相当安全的地方,这真是无比傲慢的认知。劳伦斯无法开口提问,他只能盯着三人的动作猜测他们的动机。他们在地砖上泼洒准备好的血浆,把折断的、有豁口的匕首和长剑等武器丢在不起眼的角落,然后用锁链和榔头在墙上敲打出凹凸不平的浅坑。做完这一切后,一具被剥去皮肤,血肉模糊的男性尸体被他们扔在劳伦斯身旁。他们在布置一出谋杀案的现场,察觉到这点的劳伦斯脊背发凉。他们想嫁祸于他?但为什么?劳伦斯不记得自己得罪过什么人。 一个面相凶恶的男人蹲在了劳伦斯身边,用一把匕首在他手背上比划着。 即使已经知道它会到来,剧痛还是把劳伦斯打了个措手不及。那男人用匕首钉穿了他的手掌,冰冷的刀刃咬进了血肉,品尝了血的味道。炙烈的痛楚冲击着劳伦斯的大脑,几秒钟后,滚烫的刀子从血肉中抽出,痛得劳伦斯发出了一声虚弱的呜咽。 过了几秒钟,劳伦斯才意识到他得做点什么。药物瘫痪了他的肌肉,他只能想象着可以杀掉面前这个人的所有方法。折磨他的人在昏暗的巷子里是一个庞大的轮廓,一个带着明显威胁和恶意的阴影。劳伦斯不知道他是谁,但他可以发誓,如果能动弹,他一定要杀了他,如果没有武器,那就用拳头把他活活打死。 “很好。”那男人的声音带着鼓励的色彩,几乎算是赞许。 “怨灵。”矮小的男人不悦地嚷了一声。 “我下手很有分寸,放心好了。”那个被称为怨灵的施虐者起身向后退了两步,“我只是好奇,神选者和一般人到底有什么区别。” 当怨灵退后的时候,一个黑色的布袋从天而降,砸在了他脚边。从布袋里升腾的粉尘像一张网,将怨灵包裹在铅色的毒雾中。 他笑了,他身后的其他守夜者也笑了。 “一个稳妥的方案。”他突然眯起眼睛,朝烟雾中挥出一拳,将准备偷袭的菲丽丝逼退。守夜者都是精通潜行与暗杀的大师,他们提前服下了解毒剂和圣水,所以那包能在十秒钟内放倒一个壮硕兽人的剧毒,只产生了令人不快的味道,仅此而已。 他们一直在等菲丽丝自投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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