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这不…” “这不可能,对吗?”劳伦斯轻轻叹了口气,“老实说我也不愿相信,但这是公爵的手下在边境截获的,他把这个连同手谕一起送来了。” 唐纳德翻开那封密信,只是瞥了一眼,他就意识到,自己太高估茶花领的防卫效率了。那封密信上写满了各种数字,从茶花领的常规兵员数量到武器与食物的储备量,精确到十位数的数字让唐纳德确信,这封密信的作者非常了解领地的真实情况。 “这…你的意思是,叛徒就藏在第一团里?” “不好说,兄弟,一切皆有可能。这就是我不能提前说明任务的原因。”劳伦斯叹了口气,解开腰间的酒壶,大喝了一口辛辣的劣质酒继续说道:“说回正事吧。我们要掩护友军撤回西境,然后赶在敌人把我们淹没前,从沃河走廊撤退。” “我*的一晚上都在等你这个命令!”唐纳德绷紧的面皮抽动着,“但你什么都没告诉我。你连我也不能信任吗?这些人干了什么?为什么非要咱们来替他们擦屁股?” 劳伦斯扫了一眼正在押送车队快速通过封锁线的步兵们。“他们在昨夜突袭了一座边境城市,我猜不只一座…然后抢走了某位贵族用于上供的粮食和物资,并按照公爵制定的路线撤回西境。咱们的领地离这条路线最近,所以这项任务就交给咱们了。我也不想瞒着你,兄弟,但公爵的手谕并没有标注友军抵达的具体时间,所以我们只能从后半夜开始等。现在的情况就是我们要面对一支人数未知的军队,然后在这里用各种办法拖住他们一小时。我们可以做到的,经过连夜追击,敌人应该人困马乏,饥肠辘辘…” “巧了,咱的人也不见得比他们好到哪去。” 劳伦斯正打算接话,一颗火球就呼啸而来,正巧落在唐纳德身后不远处的空地上。受到高温和巨响的惊吓,运载物资的马嘶鸣着拽着马车冲向密林,并撞倒了几个守在灌木中的士兵。 “敌袭!”劳伦斯最先反应过来,他大声喊道:“不要扎堆,就近寻找掩护!不要…” 士兵们还没等到更进一步的指示,第二颗火球嘶吼着从天而降,落在了道路中央,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路面被砸出了一个大坑,大片的泥浆被抛向空中,然后飞向四周。又一辆马车狂奔着碾过巨坑,发生了侧翻,车厢里的面粉和土豆撒得到处都是。士兵们乱糟糟地吼着,一些人在努力让发疯的马冷静下来,一些满身泥浆的士兵跌跌撞撞地冲向道路两旁,还有些素质更高的士兵开始搭弓射箭,试图向不见踪影的敌人还击。道路旁一片混乱和恐慌,分散在各处的士兵们纷纷询问着命令,尖叫和嘶吼此起彼伏。 “不要慌!他们看不见我们!不要慌!把马车稳住!”唐纳德从火球抛射的角度和毫无准头的落点判定,敌人应该不在近处。 越来越多的火球落下,其中一枚正好在路旁的灌木中爆炸。立即传来了士兵的悲鸣,断肢残片和混着灰烬的血水洒在劳伦斯的头盔上。感受到周围空气里弥漫的灼热血腥味,劳伦斯心跳加速,他看着地上的大坑,拽着唐纳德滚了进去。 “进去!躲进坑里!拿好武器,拿好武器!尽可能先掩护车队离开!拿好武器!随时准备反击!” 火球的热量似乎要将周围的空气都点燃了,劳伦斯用尽全力吼着,尽可能让更多人听到他的命令。第一团的士兵们大声吼着,做出回应,并传递着命令。 远处又落下了几个火球,几声巨响过后,便再没有任何动静了。 经过短暂的混乱后,恢复理智的士兵们开始有意识地集结,然后各自搜寻着生还者。但现实是残酷的,除了少数几个被爆炸震晕,被埋进泥浆里的人还在喘气外,多数倒下的人都没再站起来。那些一分钟前还打着哈欠的战士,现在已经扭曲得不成人形了,高温将他们失去血色的苍白肢体和盔甲熔成了令人作呕的肉团。劳伦斯试图不去看那些死状凄惨的尸体,因为这会让他想起那场屈辱的战败。在胃袋紧缩了几下后,他的目光重新阴沉下来。 该死的魔法师啊。他在心底咒骂着那些只会躲在远处念咒的卑鄙小人,决定以后说什么也要制定一套对抗魔法师的作战方案,但不是现在。现在,他必须先想办法带剩下的兄弟完成任务,然后活着回去。 唐纳德召集了他的小分队指挥官们,并快速统计了一遍伤亡情况,结果让他感到惊讶。除去十七个没有装备附魔武器的新兵阵亡外,只有一人受了轻伤——马修被失控的马车撞翻,接着是三辆近一吨重的马车从他身上碾了过去,在他的附魔胸甲上留下了几道浅浅的凹痕。 “我还以为我要死了。”马修摸着自己的胸甲眨了眨眼,显得无辜而忐忑,“长官,我很遗憾,但胸口的剧痛恐怕让我难以在接下来的战斗中发挥什么作用了。” 唐纳德点了点头,默认了他的说法。然而他没心思宣布,马修实在有些怯懦,难以胜任正面作战的任务。他不是那种违抗命令的,毫无战斗素养的,最糟糕的士兵,但他时常展现出的笨拙和慌乱总会让唐纳德的嘴角一阵抽搐。 除了退出战斗的马修之外,这只军团里的初始成员都对梅菲斯托的杰作献上了由衷的赞美。此前他们难以想象一颗足以将巨石炸碎的火球会为他们带来多么惨重的伤亡,但事实是,即使一名士兵被火球直接命中,他所受到的唯一伤害也只是头发和眉毛被烧焦。保护这具凡俗肉体的附魔盔甲默默证明了自己的价值,即使它已经崩裂,许多部位碎成了暗淡的金属残片,也完全不影响士兵们内心深处暴涨的喜悦与信心。盾手、矛手、弓箭手以及所有效忠于劳伦斯的士兵都开始认为,他们应该无条件服从领主的命令,而非质疑。 他们有理由相信,既然自己的盔甲坚不可摧,那他们手中尚未在实战中得到检验的武器也一定不会是什么寻常玩意。 装备了附魔武器,他们就是一支无敌之师。战争不就是一场对抗吗?意志对抗意志,武器对抗武器,人类对抗人类。有了这些神兵利器,他们凭什么不能轻松取胜? “安静!”劳伦斯察觉到一种危险的骄傲正在士兵们心中积聚,于是他大声让士兵们冷静下来,以强调自己的目标。 “我们将在这里阻击敌人一个小时。我不希望有任何敌人…不,就是一只苍蝇也不能越过防线。现在,三十人为一组,间隔五米,各自隐蔽,听到命令再出击。好好想想以前的训练内容,老兵注意保护新兵,然后…” “然后砍翻你们面前的所有敌人。”唐纳德打断了劳伦斯啰里八嗦的讲话,“不要远离大部队,拦住敌人,尽可能杀伤他们,就这样。” …… “再快点,马上就能追上那群狗杂种了!”布里克用洪亮的声音责备道:“你们这群杂碎最好想清楚,现在偷懒的结果就是你们要继续追击一整天。快,再快点!我已经能嗅到那群杂种的臭味了。” “阁下,道路越来越窄,植物也越来越密了。我认为敌人可能会在前方设下埋伏,继续追击也许…” “好的,盖瑟骑士,告诉我,你打算空手回去,然后对伯爵大人说我们追了一夜,在最后关头停止了追击,放任他们逃进森林深处?”布里克瞪了身旁的骑士一眼,“即使男爵阁下没亲手剥了你的皮,教会的人也不会饶了你的。” 盖瑟小心翼翼地叹了口气,不再言语。大批物资被劫,暴跳如雷的伯爵紧急调动了手下所有兵力,连同五位被他奉为座上宾的魔法师,连夜追击那群卑劣的强盗。这支东拼西凑的部队有四千人,他们穿着早已褪色的红黄色军服和破破烂烂的棉甲,在骑士们身后排着长长的队伍行进。这些人大多是伯爵在不久前征召的民兵,每个人都带着需要铁匠重新打磨锋刃的剑和长矛,用沙哑的嗓音抱怨着泥泞的道路。他们中很少有人知道追上敌人以后该做什么,但伯爵的命令不容置疑,他们没有质疑的权利。 布里克不关心士兵们的想法,他只想尽快夺回物资,好向伯爵大人交差。一想起伯爵那张因愤怒而扭曲的肥脸,布里克就打了个哆嗦,下意识踢了马腹一脚,让胯下的畜生加快了脚步。 于是他身旁的骑士们也加快了脚步,然后是跟在后面的步兵们,这群可怜虫不得不迈开大步跟上他们的老爷。大队人马顺着路面向东北方转了个弯,无数双靴子践踏烂泥的声响无声的诉说着士兵们的疲惫与怒意。老实说他们根本不在乎那些抢走物资的人现在在哪,因为被抢走的物资跟他们毫无关系,即使夺回这些物资能怎样?难道伯爵会大发慈悲把这些东西分给他的人民吗?当然不。最有可能的结果就是伯爵会重赏他的小舅子布里克和五位魔法师,象征性给骑士和他的狗奴才们发一袋金币,最后口头表扬一下灰头土脸的民兵们,如果那个吸血鬼心情不错,或许还会给每位幸存民兵的晚餐里加一根拇指大小的香肠…但这又能怎么样呢?阿拉塔纳方圆几十里内的土地上从来都不缺食物,一根香肠也许在物资匮乏的塞连是难得的珍馐,但在阿拉塔纳这种靠两季作物就能喂饱半个兰斯的沃土上,它除了代表领主大人的仁慈外什么也不是。 突然,布里克放缓了脚步,因为他看到了前方道路上的大坑和尸体,几辆侧翻的马车和道路两旁的碎尸让他兴奋不已。显然几分钟前魔法师们抛射的火球取得了一些战果,飞溅的血液挂在树干上,还没来得及变成了朱红色的暗斑。好极了,这说明那群强盗已经近在咫尺,也许用不了十分钟,他就能追上他们,然后… “敌袭!”盖瑟骑士大吼着将布里克推下了马。他发现了埋伏,但已经太迟了,时间在这一刻骤然变慢。 道路两旁的阴影中泼洒出一片致命的箭雨,在盖瑟面前形成了一堵密不透风的死亡之墙。盖瑟来得及在推开布里克的几毫秒内看清箭头的运动轨迹,却来不及躲避。一支偏离目标的箭击中了他的胸甲,巨大的冲击力让他从马上倒飞出去。怎么会这样?他躺在地上,艰难地望着胸前那支将一寸厚的板甲射了个对穿的箭,咳出一口污血。下一秒,惨叫声与哭喊声便在他耳边响起,这些飞矢如流星般落入人群中,造成的毁伤效果堪称骇人——其中一支箭甚至连续洞穿了六个人的身体,最后深深咬进了后排一个民兵的喉咙才停下来。 该死的,这是附魔武器…盖瑟知道在附魔武器面前,他这套厚重的盔甲不会比热刀下的黄油硬到哪去。惊骇与求生欲让他翻过身去,撅起屁股,瑟缩着爬到了民兵尸体垒成的肉墙后。他的嘴唇哆嗦着,诅咒着伯爵,诅咒着那些用附魔武器对付这群乌合之众的敌人。 他活不长了。这支箭牢牢地卡在了身体里,搅碎了两根肋骨和肝脏,不出二十分钟,他就会因失血过多而死。只能怪自己倒霉了,盖瑟咬了咬牙,直面死神,他反而不怕了,怒火已经烧尽了他的理智。他手忙脚乱地在尸堆中摸索着,试图寻找武器,就在他刚摸到一把沉甸甸的长戟时,一个如死神般冷酷的男声从不远处的灌木后响起。 “第一团,进攻!” 盖瑟感受到了不远处的动静,他咬牙拄着长戟起身,险些摔倒。他从尸堆中慢慢站了起来,刚抬起眼就看到了一位杀神。 那人绝对是这支军队的头目,盖瑟果断得出了结论。他带领着几十个士兵从树后攻了过来,在混乱的人群中横冲直撞。这群人的推进速度即使对盖瑟这样的正经兰斯骑士来说也快到可怖。只见那杀神左右开弓,一把长剑配一把链锤如入无人之境,瞬息间便屠杀了他面前的五个民兵。他冲在最前线,不知疲倦地挥击、戳刺,就连后排一些民兵仓促搭弓向他射击都没能打断他这一串行云流水的动作。 在这处被血肉填满的狭小战场上,绝望的哭喊声震耳欲聋。数十支箭射向那尊大开杀戒的魔神,却都被那魔神的盔甲轻松弹开,然后折断。又一声肝胆俱裂的哀嚎响起,杀神手中的链锤带着震荡的尖啸砸向一名落马骑士,靠着毫无保留的惯性巨力,链锤轻松砸烂了他的脑袋,让骑士跪倒在泥地里,脑浆嘶嘶作响着从他残破的颅骨中流出。 这是第六个。他出场不到十秒钟,就已经干掉了六个人。 这一幕看的盖瑟脊背发凉。然而那杀神还是不为所动,他平稳的挥舞武器,然后快速搜寻下一个目标,一往无前,把身后的敌人交给他的手下处理。 “拦住他们!让开!给我拦住他们!”是布里克。盖瑟把他推下马的动作救了他一命,现在,这个自命不凡的小丑已经在极度的恐惧中失去了理智。他伸手抓住了挡住他逃跑的民兵,趁着那民兵失去平衡的势头向后撞去。他可不该和这群乡巴佬一起死在这里,至少他自己是这样认为的。但在一片混乱中,民兵的队伍挤得越来越紧,导致他越是心急,越是无法钻进人群逃跑。 更糟糕的是,在生死关头,一些民兵忘记了他的尊贵身份。布里克刚把头挤到人群中,脸上就挨了一记肘击,其力度之大几乎打掉了他的一颗门牙。当他摇摇晃晃地坐倒在地上时,盖瑟瞥见那杀神注意到了布里克不同于寻常士兵的打扮。他扔掉了链锤,从地上抓起一把双刃战斧,瞄准了毫无防备的布里克——那把残忍的屠戮工具,有着沉重的弯刃和锯状的利齿。 “布里克大人!” 杀神扔出了那把战斧,而盖瑟什么也做不到。他只能看着那把战斧穿过人群,斧刃旋转着撞上了布里克的后脑勺,深深地嵌进了他的头骨里,正好卡在写满惊惧的两眼之间。那战斧势大力沉,轻松折断了布里克的脖子。让他的身体重重向后倒去,斧柄哐一声撑在了地上,伴随着柔软的撕拉声,布里克的脑袋裂成了两半。那杀神看布里克已死,便捡起链锤,继续以骇人的速度向前进攻。 完了。盖瑟心头一凉。夺回物资的任务肯定是失败了,盖瑟心里也接受了这个事实,但布里克的死彻底粉碎了他最后的希冀。假如布里克能活着回去,至少这个混球会念在盖瑟救了他一命的份上给骑士们的家眷一些抚恤,而不是让伯爵拿他们出气。但布里克一死,暴怒的伯爵一定会迁怒于骑士们的家人,因为他们既没夺回物资,也没能保护好他的小舅子布里克。当然,现在没有那么多时间让盖瑟思考这些,惊怒中他本能地抄起长戟,向着那位杀神冲了过去。 这本该是致命一击,因为敌人没想到一位将死的骑士竟然能爆发出这样的速度。盖瑟用自己前半生积累的所有荣誉发誓,作为一位经验丰富的骑士,他绝不会在这种距离失手。但他的对手是劳伦斯,兰斯唯一一位步战银翼骑士。 一切都发生在瞬息之间,劳伦斯身旁的士兵无一不被盖瑟的疯狂与迅疾所震撼,他们都愣了一秒才回过神来。 一秒钟,已经足够危险了。 劳伦斯的亲卫谈不上是身经百战,但也绝对经受了远超一般士兵的千锤百炼。他们大喊着冲了上来,想用自己的身体替劳伦斯挡下这致命的一击,可惜他们太慢了。就在戟锋来到劳伦斯面前时,劳伦斯突然动了起来,刺激性的肾上腺素一股脑注入了他本来就十分活跃的中枢系统,让力量与速度喷薄而出。他在大脑反应过来的那个瞬间毫不犹豫地回击,剑刃压平,姿态放低,剑锋直指盖瑟的喉咙。 盖瑟像野兽一样咆哮着,迎上了劳伦斯的剑锋。十四对一,他死定了,虽然他本来也活不长了。劳伦斯的剑带着浓厚的血腥气息破空而来,离他的喉咙只有几厘米的距离,近到剑刃呼啸的寒风,已经冻伤了他的下颚和喉咙。 但戟比剑要长,他的攻击先到了。 戟锋重重地扎在劳伦斯胸前,被他的胸甲偏转,轰鸣着在盔甲的镀层上犁出一串火星。他失败了——尽管戟锋被完全偏转前成功在劳伦斯胸甲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伤痕,但这并不致命。 一击之后,胜负已分。劳伦斯那迟来的还击敏捷而冷酷,剑刃毫无阻力地突破了盖瑟脖子上的皮肉,斩断了动脉和颈椎。炙热的鲜血大量喷射在劳伦斯身上,将他的盔甲染成了狰狞的鲜红色。 铛啷一声,长戟落地,盖瑟倒下了,沉重的骑士甲压得他喘不过气。但无所谓了。每一次心跳,每一次呼吸都在把他推向死亡。他无力再抵抗,任由生命力从创口流失,耳边的轰鸣开始减轻,黑暗逐渐降临。然而在他合眼的前一秒,其他人的声音响了起来,是民兵们的怒吼。 “盖瑟老爷!”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