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人总要长大吧,意识总要清晰吧,就在我意识逐渐清醒的悠长岁月里,才慢慢感知到,意识真是烦恼的来源。生性比较敏感的我,常常被情绪折磨的体无完肤。 不过生长在农村的利弊显然不成正比,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农村孩子才有城里小孩怎么也想象不到的多彩童年。 好像记不太清我和他们怎么认识的了,大概是小学,低年级的时候,前院的赛赛的老妈找到我家,说让赛赛和我一起上下学,这么友好的乡党邀约,作为厚道的我们一家,又怎么会拒绝呢,更何况,合群是人类的本能。活在社会里,就不可能不顾忌到这些。 于是,我和赛赛开始了漫长的结伴之旅。小学生涯并没有想象的那么轻松,每天也就是6点多就要从家里出发,有时她找我,有时我找她。 赛赛比我大一岁,按辈分我应该叫她二姐,她那个时候和我个头差不多,家里妈妈是拜大仙的,偶尔还给别人“看看病”。而我家呢,是信基督教的,我成为了基二代。 日子太久远了,如今再想起来,只是脑海中加工勾勒出两个模糊的身影,时而唯美,时而又真实的有点彻骨。 我们背着书包,从东边的砂石路出发,再经过村里唯一的公路,再越过公路进入另一条土路,转弯,直走,再越过一条窄一点的公路,就可以进入村里唯一的小学。 别小瞧这座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乡村小学,在我那个年纪,它可是我的全部,我的喜怒哀乐悲恐惊,无一不发生在那片有限的空间里。 我们当时应该不在一个班级吧,我课间排队往班级走时,看着秩序井然的好几条长队伍歪歪扭扭的伴随着义勇军进行曲往班级走去,内心总有一种设想,如果我离开队伍,跑到操场中间,和他们都不一样,会有什么下场呢。当然,我只是想想,一直没有那么去做的勇气。每节课40分钟吧好像,一节课换一个课本,学历不高的农村老师会站在讲台上,下面的学生则竭尽所能的赶上老师的节奏。可悲催的是,我成绩一直一般,不出众。渐渐的,随着意识的清醒,我开始对我在这个世界的身份有一点认知了,四五年级的时候我才尝试着改变,理由是,虚荣心。 我也想成为翘楚吧。往老爸口袋里塞一张承诺信后,我那脸皮薄的性格就唆使我发疯的努力。而由于小学知识简单不多,只要玩命,突飞猛进也不是太难的事情。 很快,我就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就在不知不觉中变成所谓的好学生了。 那时候有个新来的英语老师,是个大学生,年轻,活力,人见人爱。 她会自己补贴几个本子什么的给上课表现积极的人,而我们这些贫穷加之人类本有贪心的小学生,包括我在内,每得到一个本子,就像捡到一个大便宜。 那时候,免费得个本子,都难以抑制自己激动的心情,真是一个不谙世事也经不起风吹草动的年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