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会她才想起床上的那些被子枕头。 因为葛大娘时常进屋帮宋娘子看孩子,所以这里有些什么用品她大概都是知道的。 还好她拿出来的是纯棉深灰的那套,再加上夜晚环境黑暗,应该看不出什么。 说起来也挺有意思。宋娘子的婆婆早逝,而葛大娘做的一些事也跟婆婆差不多了。 宋娘子既不幸又有幸。不幸的是家人惨死孤苦一人,有幸的是她流落到安山村还能嫁得一个良人,还遇上葛大娘这么个待她好的。 十余分钟后,何言信就进了院子,手上还提了满满当当的一麻袋东西。 葛大娘在窗子那看见何言信进大门她就出去了,宋叶箐想了想也跟在后面。 “那人怎么解决的?“葛大娘问。 “给赶出村子了。”何言信低声回答。 毕竟没造成什么损失,大半夜也不好带着去见官。更何况现在家家都吃不饱。 葛大娘知道了后续也就放心了,没多说,抬脚准备回家。 “大…大娘,你等会。”不知道为什么,何言信叫这声大娘时不大顺畅。 原本就是想打个招呼就走的葛大娘一看就明白了,这是又要给她分辛辛苦苦从外边带回来的粮食了。 “嘘。”葛大娘看看她家那个方向示意把谈话音量放低。 “言信啊,这次大娘我就不收了。每次你都少收我那么多钱,以前大娘绷着个老脸也就收下了。可如今情势越来越差,这些就留着给你家娘子多吃点吧,你看她都瘦成什么样了。” 她走到何言信面前低声絮叨。宋叶箐停在她身后不远处也听到了这些话。 听见葛大娘提起宋叶箐,从她出来后就低着头摆弄麻袋的何言信才看了宋叶箐一眼,马上又低下了头。 “大娘家里有两个儿子呢,再怎么着也饿不着我。你们好好过日子,别老惦记着大娘了。” 说完这些葛大娘拍拍何言信的手臂,让他放心。 “没事,挺多的。” 似乎是不知道该怎么说,何言信只说了这句就没下文了。只在那把口袋里的粮食分出来一份,还割了差不多两斤肉,准备给葛大娘带走。 而宋叶箐没说话,因为…眼前的何言信好像有点不太对劲啊! 就有点,过于疏离和僵硬了。 记忆中何言信对葛大娘那是很亲近的。 因为他父亲过世后葛大娘就经常照看他们母子,何母过世也是吴家帮着料理后事才不至于让他手忙脚乱。更别提还帮他娶了宋娘子这个媳妇。 葛大娘对何言信来说已经是他的亲人了。 如果不是因为葛大娘的二儿子夫妻俩总看不惯她帮衬隔壁,经常在那边指桑骂槐的话,那些粮食是直接给的。 毕竟泥人都有三分脾气呢,送给葛大娘的粮那对夫妻也能吃到。 你骂我我还要免费给你吃饭?想得美!所以收的那部分钱其实就是这夫妻俩的饭钱。 不容葛大娘再拒绝,何言信把手里将近二十斤的粮和那块肉提着送她出门,最后直接塞到葛大娘手里迅速关了门。 放好门闩的何言信大大的松了口气,转身看见还在院子的宋叶箐,整个人又开始不自然了。 这个人…… 宋叶箐若有所思。 “你进去睡吧。” 见宋叶箐还在原地,何言信尽量用平稳的语气说。 “嗯。” 算了,管他什么妖魔鬼怪,还是等明天再说了。反正看他那个样子今晚是不会回房间的。 宋叶箐打着哈欠,决定陪孩子睡觉去。至于何言信睡哪?管他呢。 何言信见她走了,才如释重负般拿起麻布口袋走向厨房。 没错,他决定今晚就留在厨房了。天气还是很冷的,至少厨房还可以烧个火取暖。 当他正灰头土脸用手中火石试图点火时,宋叶箐出现在厨房门口。 “怎…怎么了?” 发现宋叶箐的何言信后退了一步,不知道是被吓到还是因为别的。 宋叶箐没说话,把被子和褥子往他手里一放就走了。 没办法,回去后她才想起现在已经是秋末,接近零度的夜晚可不好捱。思来想去后,还是取了家里原来的被褥给他送过来,总不好叫人冻着。 何言信:…… 原主这个媳妇好像有点不太对劲啊,都不问丈夫为什么不回房吗?心这么大? 不过既然有了被褥那还是去西厢房收拾收拾那张原主小时候睡的床吧,厨房他可睡不惯。 没错,何言信身体里也换了个灵魂。 他记得那天听朋友的介绍去了离市区七十公里远的一条围山公路兜风。 灵雾山,名副其实。那的环境确实很好,空气也格外清新,让人浑身舒畅。 因为听说山上是私人的所以不允许上去,于是有些好奇,就到山脚竖着的牌子那里下车看了看。 等要走时才发现他的车抛锚了,只能下车到处找信号打电话。 一个黑影突然袭击了举着手机的他,就算是练了十年跆拳道都毫无招架之力。 原本以为是山上的野兽,但看清眼前的东西后,直接颠覆了这二十一年来的世界观。 血红的双眼,里面的怨气仿佛要化为实质冲破出来。扑面而来的腥臭,直接从鼻子冲进了脑子,让人窒息。 这绝对不是任何一种已知生物! 后来他觉得空气越来越稀薄,身体也越来越虚弱。 最后闭上眼时只模糊的看见有个女生飞速的从一辆车上跳下来,手上还凭空拿出了一把木剑,还有一些闪着光的奇奇怪怪东西冲向那团黑雾。 谢谢你救我啊,可惜…… 何言信还记得濒临死亡的那股透彻冷意,所以他应该是死了的。 可两天前他居然睁开了眼,只是已经换了个身体,甚至还到了古代。 醒来后他恍惚了半天,因为那些记忆很长。 前半段有苦有乐也有幸福甜蜜。可后半段带着撕心裂肺的绝望和最后道不尽的孤荒,麻木。 这里的何言信不仅名字,年龄和他一样,就连容貌都差不多。 只是现代的他皮肤更白许多也更年轻,个子倒都是一米八二。 胸肌和六块腹肌还在,只是缩水了不少。 读过书的原主气质其实偏文气一些,可因为常年做农活身上有恰到好处的肌肉。这个样子既矛盾又吸引人。 至于他,虽然经常跑步健身,练跆拳道。但由于还是学生,又经常坐办公室,所以他的气质其实是没太大攻击性的。 刚开始何言信的确有些恐慌。 在现代他就是一个普通的富二代,因为是家里的小儿子,所以也没有太大压力。 于是选择了自己喜欢的计算机专业,在十八岁那年跟朋友合伙开了一家游戏公司。 先是聘请了自己大学里几个专业很厉害的学长,和他一起开发出几个小游戏维持公司运转,然后投入大量时间进行一个长期项目。 因为自己也喜欢打游戏,真正热爱这个行业,投入了不少精力去经营。所以他们的公司也越来越好。 他死的时候公司最重要的项目已经开始收尾了,可他是没机会看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