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仙儿,你真是太给力了!”
洛锦灿烂一笑,心情瞬间好到不行。
花了十秒钟快速咬完手里的香菇包子,又兴致勃勃地继续道:“其实吧,天仙儿,上次我没说完。我的公司现在正在筹划拍一部电影,叫做《剑痕》。等拍完到上映,差不多需要四个月时间,然后票房大卖,我就有钱收回洛氏,再然后,我就可以拐你回家啦!”
洛锦这次算是把自己的详细计划一骨碌都抖落了出来。
慕凌霄闻言,淡漠的面容笑意更深,“若是不能大卖呢?”
语气轻淡,很随意的一问。
洛锦却是当了真,回得斩钉截铁,“不可能!”
顿了顿,洛锦看向男人,扬了扬眉梢,“天仙儿,你还不知道吧。
我在做演员之前,是一名很有名气的作家,笔名叫陌上公子。《剑痕》就是我写的,上次我拍的电影,《盛世情歌》也是我写的,两本书读者很多,都可受欢迎了!
现在是我自己拍自己的小说,又有天仙儿你助力给我优良的摄制团队,哪有不大卖的道理!
绝对可以大卖!”
闻言,慕凌霄神色稍有意外,“你说你以前,是作家?”
遇到她的时候,他不是没查资料了解过她之前的生活情况。
可作家这件事,若非她亲口说出,他倒是不曾听说……
“对啊,我以前都是靠写书挣钱的。”
看到自家男人表情有点意外,洛锦徐徐解释说道,“不过我那时候颜控的毛病特别严重,不方便见人,所以苟得特别深,大家只知道陌上公子,没人知道洛锦,也没人见过我。我也没跟任何……”
哦,不对,小夜宵知道,她家老弟也知道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