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正凌红着耳朵尖,假装不在意的说道:“嗯,只是运气好,刚好碰见老虎和野猪,就顺便猎回来了。”
初一初二初三心里疯狂呐喊:才不是这么回事儿!
虽然这野猪和老虎都是自己撞上来的,但是,这并不能改变你本来就是冲着打老虎的目的进的山,才不是像你说的那样,什么顺便猎回来的!
然而,他们心里再怎么狂喊也没用,顾元元又听不见。
顾元元冲着沈正凌笑:“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份呀。”
“再说了,就算遇到老虎和野猪,那也要有本事把它们猎回来才行啊。”
“所以说夫君真是太厉害了。”
同时遇到老虎和野猪的概率,和走在路上捡到银子的概率也差不多,而能够毫发无伤的把它们全猎回来,更是比捡到金子的概率还低。
大部分猎人遇到其中任何一种,运气不好的,就得把自己的小命交代在山里。
所以顾元元这话说得特别真心实意,正是这种直白而热烈的赞美,让沈正凌心里发热,光是听着,就油然生出一种自豪,热血的感觉来。
这一幕落在院子外面看热闹的村民们眼里,大家心里不由“啧”的一声。
难怪顾元元能把沈正凌拿捏得死死的。
看看人家,多会说话?
说出来的话又体贴又好听,足以让男人的虚荣心得到满足。
每天面对这样的赞美,男人不努力负起责任来,都对不起自己的男子汉气概!
难怪沈正凌自从娶了媳妇之后,整个人就变了,有这样又美又娇、又会说话、在外面给足男人面子的媳妇,谁受得住啊?
换了他们有这样的媳妇,也一样是要由着、惯着、宠着的。
边上人都能心生这种感慨,更别说沈正凌这个当事人。
面对顾元元的笑靥如花,沈正凌心头火热。
这么多天不见,思念特别强烈。
人真的很奇怪。
以前,没成亲的时候,沈正凌去山上打猎,一走就是大半个月,既使没进深山,他也不愿意回到老沈家那个冷冰冰的地方,情愿躲在山上,随便找地方休息。
若不是要回去看沈宝儿和沈正则,沈正凌根本就不会想到要回去。
但是现在,他刚进山的第一天,思念就排山倒海,铺天盖地。
说句不怕丢脸的话,他当时,差点就想直接回家了,真是费了好大的劲才忍住。
后来的每一天,思念一天强烈过一天,到最后,早已无处安放。
也就是他一向端得住,大部份时间都是面无表情示人,所以,才没被初一等人看出来。
现在,顾元元就在眼前,沈正凌特别想抱住她。
只是……想着自己这几天满山遍野钻林子,如今一身的汗味,沈正凌攥了攥拳头,忍住了。
七月天气炎热,打回来的猎物得赶紧分解处理,不然很快就会变质臭掉。
虽说家里有冰,能让猎物保鲜,不会变质,但沈正凌觉得,还是低调点好。
冰这种东西,平时家里吃点、用点,只是不出去到处宣扬,不算太打眼,村里人最多觉得他们家赚了不少钱,都用得起冰了。
可老虎和野猪加起来两千多斤,村民们看着抬回来的,要把这么大的猎物保鲜,得用多少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