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卧房的窗帘拉开一半,阳光温暖,淡淡地洒落在木质地板上。
明媚托着下巴趴在床前,微笑凝视着尚未醒来的男人。
难得他睡得如此沉。美国的行程原本就紧凑,他为了赶回来刻意压缩了时间,回凌江这两天一直没有倒时差,昨晚又……
她伸出手指头,轻数着他的睫毛。
啧啧,真叫人嫉妒!一个大男人没事把睫毛长这么漂亮干吗?不过话说回来,将来如果生个女儿,睫毛像爸爸的话一定超级加分。
停!纪明媚,你想太远了。她掐住自己放飞的思绪。
虽说霍仲庭已表达了强烈的意愿,想跟她结婚,两人一辈子都不分开,她也答应了,但生孩子这件事,目前完全不在考虑范围内。
她想跳舞,想趁还年轻努力冲刺两年,想在舞台上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明媚嘴角的笑容悄然敛起,站起身来。
霍仲庭就在此时睁开了眼,伸手拉住了她。
“你醒了?”明媚低头,对上他已然清明的黑眸。
霍仲庭手腕稍一使力,将她拉到了床边坐下。见她身上系着围裙,疑惑道:“你在做早餐?几点了?”
“呀!”明媚忽然甩开他的手,匆忙奔出卧室。外面传来她急促而慌乱的回答:“不是早餐,已经快十二点了啦!我的菜,完了完了……”
快十二点了?霍仲庭皱皱眉,不记得自己已有多久这么晚起了。
随后,听见厨房传来锅碗瓢盆一顿混杂的声响。
霍仲庭怔了怔,抓起睡袍往身上一裹,快步走出房间。透过厨房玻璃窗,看见明媚一副手忙脚乱的样子,不禁莞尔:“什么东西糊了?”
明媚手里拎着锅盖,欲哭无泪地点点头:“人家想做红烧肉给你吃的……”
“红烧肉?”霍仲庭惊讶地挑起浓眉,近灶台前一看,锅子里被煮得干瘪发黑的东西果然是红烧肉。
明媚垂头丧气地放下锅盖。
她从来不敢自夸厨艺如何,红烧肉以前见颜真做过几次,大概知道程序。高靳南很喜欢颜真做的红烧肉,她今天突然很想自己尝试一下,希望仲庭也能喜欢。
刚开始炖得像模像样,特别香,后来加水继续炖烧的时候,她进卧房想看看仲庭醒了没有。哪知道被他的睫毛祸害,不小心看得入了迷……
霍仲庭看着她垮掉的脸蛋,心情却是极好。
他拿筷子随手夹起一块红烧肉,放嘴里尝了尝,毫不吝啬地夸赞道:“还不错,虽然糊了影响一点口感,但香味十足。”
“真的?谢谢安慰。其实我妈就手艺了得,会的拿手菜好多。过年过节的时候,亲戚们最喜欢来我家聚餐。”提到家里人,明媚下意识地低下头。
霍仲庭揉揉她的脑袋,道:“怪不得我的明媚这么有潜质,原来未来的岳母大人手艺了得,看来我下半辈子有口福了。”
“诶,什么岳母大人的……你赶紧洗漱去!没刷牙就吃东西。”明媚戳戳她的胳膊,将人往外面赶。
霍仲庭却夹起另一块红烧肉,往她嘴里送:“都是被你这红烧肉诱惑的。味道真不赖,不信你自己尝尝看。”
明媚被他认真的语气逗笑:“行啦!承蒙霍少爷这么给面子。你既然不嫌弃,等会全都吃掉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