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明杰心塞的很,以前他虽然不是长得风流倜傥,但也相貌堂堂,现在,却被雷劈得人不人鬼不鬼,连脚都瘸了。
变成了一个瘸子。
他都快心塞死了。
媳妇也是,以前长得白白嫩嫩的,村里没几个妇人的相貌比得上她,没成亲的时候还是村花。
当初把佘氏娶回来的时候,他还得意了很久。
现在好了,佘氏脸上疤痕纵横,皮肤被烧得像锅底一样黑,有时候半夜他起床上茅坑,冷不丁看见媳妇相貌,也能吓个半死,还以为见鬼了。
潘明忠不满的说道:“难道你打算一辈子不出去吗?”
潘明杰低着头不吭声。
反正过一天算一天。
潘明忠:“我们家可不养闲人,你要再这样下去的话,我们只能分家了。”
潘明杰猛的一下抬起头,不可思议的看着潘明忠,伤心的说道:“大哥,我现在成了这样子,你居然狠心的要跟我分家?你…你…你的心怎么这么狠呢?”
潘明忠看着眼前这个变得人不人,鬼不鬼的三弟,眼神中闪过一丝厌恶,撇开脸,不忍直视的说道:“大哥也是迫不得已,家里上有老下有小,都要吃饭,可没有精力再养你们一家人,你也是成年人,有手有脚的人,就自己养自己吧!”
佘氏一听,立马就嚎啕大哭起来,伸手拽着潘明杰的衣角,哭哭啼啼地问道:“相公,我们现在怎么办?”
潘明忠夫妇回来不管他们,他们可就要吃西北风了。
“我怎么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