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城浓烟,残垣断壁,怒吼声、喊杀声、哭声声嘶力竭。
这是一个悲恸的年代。
“杀金狗!”
“去死……”
“…………”
不远处,传来激烈的喊杀声。
东皇目视前方,迎面一只猪尾巴撞了上来,那货叽里咕噜说了一通,举刀便朝着东皇砍来。
“死!”
虽手无兵器,但区区一只猪尾巴,东皇可不惧,挥拳而上。
砰!
一拳砸在对方胸口。
这一拳下去,对方没事,反倒是东皇的手隐隐作痛,对此东皇并不意外,之前在任务一中已经知晓。猪尾巴穿的是棉铁甲,防御力很强。
猪尾巴得意的看着东皇,似乎在嘲笑东皇自不量力,赤手空拳与自己搏杀,简直是找死。
棉铁甲,表面是绵或绢的布料,以金属甲片镶在里面,然后在布的表面上用铜钉固定,棉铁甲看上去就像一件棉大衣一样,具有一定的防寒性,其柔软坚韧的特性也很适合骑兵使用,对冷兵器和火器都有一定的防御能力。
东皇扫视着四周,左手边墙角有一木棍。
…………
五分钟后,东皇身穿黄色棉铁甲,腰间别着一把刀,走出巷道。
城中,依旧杀声震天,东皇隐身在一条小巷子中,此时在他不远是清河城的主干道,那里有一群人正在厮杀。
“与任务一有很大的区别,这里不是吃鸡战场,而是真正的清河城战场,城中的后金士兵可不止100人!”
搞清楚情况之后,东皇感觉任务二还容易不少,只要小心些,割100猪尾巴应该没那么难。
“狗鞑子!”
背后,忽然传来一声厉喝,只见身后十米开外,两名明军正怒视着东皇,那阴狠的目光,仿似要将东皇生吞活剥。
两名明军朝着东皇冲杀过来。
“且慢,我不是鞑子……”
见到东皇满头黑发,又是汉人模样,两名明军顿时消了疑心,当中一明军呵道:“你这少年,还不快出城去,不要小命了!”
“我是来杀鞑子的……”
两明军满脸怀疑的看着东皇,“你能杀鞑子?”
东皇点点头,指了指自己身上的棉铁甲,还有腰间的刀,“这都是我的战利品!”
其中一名明军狐疑的看着东皇,一看还真是,继而大笑,“好,不愧是我清河城儿郎,如果我大明儿郎都如你这般英勇,何愁鞑子不灭!”
“不知大人是?”
“这位乃是守将方大人!”
“不知小兄弟是?”
“我叫太一!”
方朝心道,城中有姓太的吗?“原来是太一小兄弟,我看小兄弟既然能杀死鞑子,应该有几分勇猛,不如跟随我一起,去杀鞑子!”
“好!”
计划不如变化,原本东皇准备假扮鞑子,然后对鞑子进行袭杀,但现在东皇又有了新的想法,先去大明军队看看。
跟随着方朝,三人很快就找到了明军的主力,说是主力,其实也就一千来人,而且大部分伤残,这是城中最后的大明士兵。
“大人!”
“大人……”
“邹大人他?”
一众明军都围了过来,像是找到了主心骨,一双双眸子中,升起希望。
“我都知道了,邹大人是为我大明牺牲的,是我大明的英雄,我们身为邹大人的兵,自然不能给他丢脸,大家说是不是?”
“杀……”
“杀鞑子……”
“跟鞑子拼了,大不了一命换一命……”
怒火被点燃,上千明军再次燃起斗志,满腔的杀意化为无限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