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估计的没错。初六清晨,东方刚现出第一道晨曦,那株天牛草陡然变得通体绯红,跟烧红的烙铁似的。
“呀,真的变了!”早早过来围观的众人皆忍不住惊呼。
苏老三反应最快,连忙提醒道:“先生,快摘药!”
经过沈云的科普,他们都知道:天牛草熟透之后,超过半个时辰不摘的话,便会生生的枯死,浪费掉了;而天牛草虽是解毒良药,但它本身的汁水却有剧毒,如若采摘时不慎沾上一滴,皮肤会立刻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溃烂。最终会形成一个铜钱般大小的伤口,深可见骨,恶臭难闻。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一个个都好奇得很,早早的赶了过来,围观采药。
沈云点头:“大家都后退一步,莫靠得太近。要是被汁水溅到就不好了。”
话音刚落,众人已齐刷刷的退到了他的身后。一个个伸长脖子看他动手。
沈云早有准备,从怀里取出师父留下来的那只雕漆红盒子,打开来,蹲下身子,将地上的天牛草整个儿罩住。盒子口恰好对准草茎最上面的那枚暗红色硬叶——只要没有弄伤那些硬叶,明年春天,这株天牛草又会生出新茎。然而,如果不小心伤到了硬叶,天牛草很快就会被冻死。
这是一株十多年的天牛草,要是被冻死了,怪可惜的。再加之,这也是沈云第一次采摘天牛草。所以,他屏息凝神,小心翼翼的看准再看准。
准备就绪!
他果断的用力盖上盒子。
只见“啪”的一声,天牛草那绯红的粗草茎被紧挨着最上面的那片暗叶斩齐截去。
师父留下来的盒子很好用。绯红色的草茎被整个儿截进了盒里,却一点汁水也不曾留下。
“好!”苏老三等人齐齐喝彩。
“漂亮!”
“先生好快的手法!”
“先生,让我们看看摘下来的药草,好不好?”
沈云道了一声“承让”,打开盒子,给大家观赏。
“呀,它变色了!”
才一眨眼的工夫,然而,盒中的天牛草已经红色褪尽,通体呈褐黑色,象极了一只硕大的牛角。
众人连道“神奇”。
沈云招呼大家再帮忙,一起将昨天移开的荆棘丛复又挪回去——药草天生地养,极其难得。这株天牛草能在这里生长十几年,可以说它周边的那蓬荆棘功不可没。
忙活完后,沈云向众人抱拳道谢,笑道:“等回到省城,我请大家去五味斋搓一顿。”
老话说得好:亲兄弟明算账。这株天牛草是他们几个人一道发现的。不过,苏老三他们几个都说,自己拿了这药,一点用也没有。与其糟蹋了好药,不如让给沈云。
沈云从来不喜占人便宜。他如实向众人报了药价:按市面上的价格,十年份到十五年份的天牛草同一个价位,省城的各大小药店的收药价是每株五两银子。
他说道:“大家将药草让给我,我也和药店一样,出五两银子。”
苏老三他们哪里肯要?
一番推却之后,双方各退一步:回省城后,沈云掏腰包,请大家上五味斋吃饭。
五味斋在省城是出了名的货真价实、口味好。五两银子,足够他们几个在里头吃饱喝足了。
“那还等什么?我们快点走吧。”苏老三笑道,“我一想到五味斋的红烧肉,就要流口水哇。”
大家哈哈大笑,收拾东西,快步下山回省城。
按照计划,他们当天晚上打着火把赶了夜路。亥时末,一行人离省城不过二十来里。
就在这时,突然,从路边的树林子里传来微弱的呼救声:“救,救我!”
沈云的耳力最好,一下子就听出来了,心里不由“咯咚”作响——这声音好生熟悉!
只是突然之间,他想不起来,这人是谁。
“是熟人!”他当即站住身形,对苏老三说道,“我去看看。”
“一起去!”苏老三做了一个手势,示意其他人留在原地,负责警戒。而他则扔了行李,抽出长剑,与沈云一道摸进了树林子里。
走了不到十步,他们看到了一个“血人”摊开手脚,躺在一兜茅草边。
“是我……”看到他们俩,这人咧开嘴欲笑,却“噗”的喷出一口血沫子。
这时,沈云就着微弱的月亮光,也看清了地上之人。
竟然是袁峰!
袁大哥怎么在这里,弄得如此惨烈?
“峰哥!”三步并作两步,沈云按下心中的疑惑,飞快的冲过去,蹲下身子,问道,“你伤在哪里?还能动否?”
袁峰浑身是血,身上有多处刀剑之类的伤口,其中,有一道刀伤几乎贯穿了他的整个左脸颊,皮肉翻卷,鲜血糊满了他的整张脸甚是狰狞。
一时之间,沈云不好判断他到底伤得有多重,有没有内伤,故而,不敢贸然挪动他。好在他本人是学药的,且神志还清楚,可以先问清伤情。
袁峰“滋”的吸了一口气,咬得后槽牙咯吱作响:“大多是皮外伤,肋骨怕是断了两根,还有,左大腿中了一箭。箭头被我拔掉了,但上面有毒。”
说完这些,他已然力竭,两眼一翻,放心的昏死过去。
其实,他的伤远比他说的要严重。苏老三是行伍出身,大大小小的战事,经历过不下百次。看了他的伤,也是侧目。伸手探了一下他的鼻息,急道:“先生,进气多,出气少,袁公子怕是撑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