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村口迎接的人,除了扶、刘两位猎户和姜大毛,还有他们的家人,以及看热闹的娃娃们。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儿。”姜六笑道,“沈公子走了老远的路,不容易。进屋里先喝口水。”
“对对对。”扶、刘两人皆点头连声附和。
只是,去谁家呢?他们俩都竞相邀请沈云,互不相让。
沈云见了,主动说道:“听说洪大爷腿脚不好,我想先去看望他老人家。”
两人不再争执,一个夸“云娃心善”,另一个则是说“一道儿去”。
于是,一大群人簇拥着沈云,浩浩荡荡的往村里走去。
洪大爷的家在村南头。因为多年不曾修缮,屋子破破烂烂的,有摇摇欲坠之感。
沈云的五官甚是敏锐,在屋前的空地上,就闻到了从里头散出一股腐臭之味。
好吧,其实,村里其他人的家里大多数只是比洪大爷家稍微好一些而已。他打那些破旧的屋子旁经过时,都或多或少的会闻到一些臭味。
早有好事的村娃们跑进屋里去报信。
“是云娃来了?”黑洞洞的门里传出一个苍老的声音。
沈云有些恍惚。记忆中,洪大爷的声音亮若洪钟,中气十足。
“是的哩,是的哩。”姜六抢先应着,“洪大爷,沈公子特意来看你了。”
正说着,一个枯瘦的老人从门里探头出来。
陡然一看,俨然是滚出一个灰扑扑的白色毛团——洪大爷的头发、大胡子皆白,乱蓬蓬的团在一起,将枯瘦的脸遮了大半,眼睛、鼻子都不显。
他的腿脚废了。两只手各撑着一只又小又旧的板凳儿,撑起上半身,拖着一双废腿,在地上爬行。
这时节,他的身上还穿着过冬的冬衣。衣服太大,跟个油光发亮的壳子一样,套在他身上。好些地方都破了,里头露出来到棉絮与衣面一样,也是黑色的。
不过,精神头看着还好。乱发之下的那双眼睛虽饱含风霜,但依旧锐利,老猎人的余威尚在。
看到沈云,他咧嘴笑了起来:“云娃长大了!我都不敢认了哩!”说着,欲从门里爬出来。
沈云连忙走上前,抱拳行礼:“沈云见过洪大爷。”
洪大爷仰头连声赞“好”:“云娃体会得很哩,说起话来文绉绉的,怪好听的。”
扶猎户走过来,说道:“洪大伯,云娃老远过来的。连水都没喝一口,就来你屋里看你老。你老先别老拉着娃在门口说话啊。让云娃进屋喝口水,好不好?”
不料,洪大爷却将乱蓬蓬的头摇成了货郎鼓:“不好,不好。我屋里乱得跟个猪窝一样,莫弄脏了娃的好衣衫。要麻烦你们好好招待远客了。”他抬头望着沈云,“云娃,你能找来,看小老儿一眼,小老儿真的很高兴,打心底里感激你。我们山里人没有赶客的规矩。按理说,小老儿要请你进屋上坐,好好说说话,热茶热饭的招待你一回。屋里好多年没个收拾的人,连个落座的地方也没有,小老儿没脸请你。”他本是极讲脸面的人。这番话,全是他的肺腑之言,绝非客套。
沈云在外头孤身闯荡多年,也听出来了,他说的不是虚言,是真心不想让自己看到他过得凄惨模样。是以,有心成全他最后的骄傲,又行了一礼,说道:“洪大爷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