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柜的呵呵:“你来传授他们符术?”
阿成愣了一下,讪笑道:“弟子错了。”仙庭的律法写得很清楚,法不外传。即,仙门不得向没有灵根的良民传授仙术,武馆不得向没有武学资质的贱民传授武学。如有违反,一经仙庭发现,不但学习者要处以斩手之刑,而且教授者也会被降为贱藉,同时,还要废掉修为或者武功。
不过,南方的叛军之乱,仙帝派兵屡剿屡败。数年下来,叛军竟有日益坐大之势。这时,南边横空冒出来一位贝姓元婴修士,花钱买了个七品参事之职,募来数千私兵,竟然剿灭了叛军的一支,震惊了朝野。
仙帝在朝会上有意封赏之。却有不少大人出言反对。理由是,姓贝的违反了“法不外传”的仙律。因为经他们查证,他的军中招募的绝大多数都是没有武学资质的贱民,却教他们习武。
“臣等以为,仙庭不治其罪,功过相抵,已是天恩浩荡。”
在仙庭,素来是凡事有人反对,便会有人大力赞同。这一件事也不例外。他们刚说罢,便有另外几位大人站出来,恳请仙帝大力嘉奖,莫寒了前方将士们的心。
两拨人马各执一词,争得是面红耳赤。
最后,还是仙帝拍板:“赏!”且挑明了说,非常之期行非常之法。不追求姓贝的私传武学之罪。
不想,姓贝的竟然得寸进尽,顶着“非常之期行非常之法”的名头,开了一家鸿云武馆,公然招收没有武学资质的良民子弟习武。
消息传到仙都,大臣们在朝堂又吵开来。
这回,仙帝也有些动怒,令姓贝的速速上折子自辩。
很快,自辩的折子交上来了:此举只是为了筹备平叛的军饷。
折子的末尾提到,如果仙庭不允许,他立马就退钱,送这些良民子弟回家去。如此一来,军中的粮草最多还能支持三天。请仙庭暂且先拨五千万两银子来,好叫他买了米给将士们下锅。
一听到要钱,仙帝,还有所有的大臣,都闭紧了嘴巴。于是,这件事没人再提起,就这样不了了之。
后来,姓贝的还被仙帝封了平南侯。
人家平南侯可是全仙庭屈指一数的大能人啊!
阿成可不敢与之相提并论。缩了缩脖子,他拣出那三枚中品雨符,笑嘻嘻的问掌柜的:“师叔,这三枚要收在哪里?”
“几个下品符而已,也放在第一栏便是。每枚卖价两百两。”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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