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木光读了一遍又一遍。
加上封面,全书总共二千零三个字。这么多字里,除去重复的部分,一共有一千一百二十三个字……天魔的记忆力相当之惊人。读了这么多遍,这两千零三个字就象两千零三道烙印,深深有烙在了他的心里。
可是,他还是没能理出头绪来。
又读了一遍,未果之后,他沮丧的将手里的书卷随手往头一抛,整个人顺势往后一倒,仰面倒在地上。
“哗啦——”
书卷被抛到半空中,散了架。书页象雪片一样,纷纷扬扬的飘落下来。
端木光睁开眼睛,原本是百无聊赖的看着这些飞扬的书页。但是,看着看着,他的视线被书页上的字深深的吸引住了。
当最后一页书也飘落至眼前时,他终于动了。
一把抓住这页书,端木光呼的坐直了身子,仰头大笑:“想出来了!我想出来了……”
话音未落,象是有一股无形的力量猛的在他的后背上推了一把。他猝不及防,“啊呀”惊呼一声,身子往前倾去。
周边的情景迅速扭曲起来。旋即,端木光使劲的打了一个哆嗦,呼的睁开眼睛。
梦,醒了!
一个鱼跃,他从床上弹起来,快步走到窗下的桌案前,坐下。心念微动,他的右手掌心现出一本书。
此书正是那本他在梦里看了不知道多少遍的《识字歌》。
将书轻轻的放在桌面上,端木光一边翻书,一边轻声说道:“‘勿忘本’,所以,门中弟子人手一本;一千一百多个字,几乎能包括了平日里常用的字;每一面的字都是四行五纵的排布……”
这一次,他翻得极快。转眼,便翻到了最后一页。
“哈哈哈……”端木光掩上书,情不自禁的展开双臂,开怀大笑,“我想出来了!”
笑罢,他提起手边的笔,按照记忆刷刷的写下五列数字。
写完了,搁下笔,他又翻开《识字歌》,对着纸上的数字,开始查找。
每一列数字由三部分组成,即,页面、行和列。
比如说,第一列数字是“一一四”,其意思便是:第一页、第一行、第四列。
按照这个顺序,他准确的找到了一个字,正是一个“我”字!
如法炮制,不多时,他先后找到了“想”、“出”、“来”和“了”等四个字。
“就这样,我可以随意的准确传递暗语。”再次合上书,端木光看着纸上翻设出来的字,笑眯了眼,“而且,只要事先约定好了,数字的组合方式还可以更换。就算外面的人得了《识字歌》,不知数字的组合方式,也是白搭。”
提笔将方法详尽的写下来后,他吹干墨迹,兴冲冲的去找齐伯交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