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也很无语的。
仙门长老会后来强制从别处迁入东海居民,其用意再清楚不过了。
呵呵,守护东海本是仙门应该承担的责任。可是,他们却略施“巧计”,一甩手,将之粗暴的转移到了手无寸铁的普通东海民众肩上。
更重要的是,他们将人赶进这些新镇后,便不闻不问了。令这些移民的处境更加凄苦。
都不用去找听风堂的暗桩们验证,沈云只是远远的扫了一眼,就知道镇子的西北角落是这些移民的住处。
因为那里没有一间象样的屋舍。小小的一块地盘里,乌漆抹黑,不见一点灯光。地上更是污浊不堪,乱七八糟的立着不到一人高的人字草棚。有不少人甚至连顶四处漏风的破草棚都没有,在这十月的深秋夜里,他们衣不蔽体,蜷缩在别人的草棚边,瑟瑟发抖。
听风堂的秘密分舵不在这里头。赵宣为了便于这边的展开,早早的做了手脚,让百里城分舵给这些暗探都搞到了一个落桑族人的身份。他们是混在第二批落桑族人里,“迁”到西礁镇来的。是以,按东门石碑上的约定,他们是属于中等人。中等人与上等人是混居在一起的。原因是,身为上等人的“本地老爷们”待客甚是热忱,与“远道来的客人们”不分彼此,亲为一家人。
沈云的目光再一次扫过具有浓郁的落桑族风格的那些民宅,心里呵呵:好一个“待客甚是热忱”!分明是一群改名换姓的盗贼!真以为把谎言刻在石碑里,就能变成真的了吗?这只能证明你们的内心是何等的心虚!东门外的那块石碑,就是你们偷窃这片土地的罪证!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沈云拢紧袖袋,披着浓浓的夜色,走进了镇子的南端。
按照赵宣所给的方位,他很快找到了听风堂的秘密分舵所在。
明面上,这里是镇子里唯一的客栈,名叫猪头客栈。
呃,好端端的客栈,怎么会取这么一个名字呢?
说起来,这里头是有典故的。
第二批落桑族人到了这里后,与前一批人商量好了。这块土地的开垦权归第一批人,后一批人只能向第一批人租田种。但是,镇子里的商铺只能由第二批人开设。
因为镇子不大,所以,第二批人聚在一起商定,镇上的买卖分为哪些铺子,每家铺子都只能有一家。
即便是这样,还是有问题的——买卖有好有坏,有赚钱快的,有死不赚钱的。怎么分呢?
第二批落桑族人互不相让,险些大打出手。是听风堂的分舵主在会上提出了抓阄的法子,才避免了一场流血事件。
他因此而得到了其他人的尊敬,从此在镇子里行事多了两分便利。
但是事后,这位分舵主却是懊恼不已,回到住处后,就当着一干下属的面,狠狠的扇了自己十记耳光,把自己当场打成了猪头。
自罚的原因是:他不该瞎出主意的。就应该让这些落桑族人狗咬狗。最好是打死一批,打残一批,剩下的全挂彩。
罚过之后,他指着肿得老高的脸,告诫下属们:“以后我们行事,明面上要好看,但里子里绝不能便宜了这些狗杂种,否则这就是你们的下场。”
为了铭记这一次的教训,他将客栈的名字取为猪头客栈——诺细客栈。诺细是谐音,它是落桑语,翻译过来,才是猪头。
赵宣收到他们的报告后,又好气来又好笑,从此以后就用猪头称这个秘密分舵了。
镇子里的落桑族人都不觉得这个名字有什么不好。相反,他们觉得这样取名字实在是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