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房一时静的可怕,可始作俑者厉星城却浑然不觉得。
倾身给顾相思夹菜倒水剥虾,还没成家,甚至连人都没追上,就一副好好先生的模样,得有多喜欢,才能做到这样?
人们都说,坏男人变成好男人,往往只差一个能收住他浪子心的女人。
不需要有多么天雷勾地火的效果,但至少能让他心痒难耐,欲罢而又不能。
而结束了厉星城花花公子生涯的女人,大概就是眼前的顾相思。
任娇娇是家里的独生女,从小就在父母长辈的溺爱下长大,偏又生得极美,很少有男人见了不为之心动。
二十二年来,还没有一个男人能把她征服,入她的眼。
厉星城是第一个,也是这么多年唯一的一个。
两人断了联系后,她一直都不甘心,却又碍于任家千金小姐的身份和骄傲,不敢大张旗鼓的对他表明心迹,只能在任何他可能会出现的地方活跃着。
没想到等来等去,却等来了他已经有心上人的消息。
任娇娇不服气,她自认并不比顾相思差,论家世长相能力哪样不秒杀顾相思,凭什么她就能得到厉星城的青睐?
坐在任娇娇旁边的男人,是她的堂哥,也是任氏集团的高层管理者,任清宵。
为了让他带她出席今晚的这场局,任娇娇这两天没少求他讨好他,就差把心掏出来给他,来证明她对厉星城的喜欢程度了。
可没想到,人是被他兴高采烈的领来了,却见令她义无反顾放下尊严和骄傲,甚至已经失去了自我的始作俑者,跟别的女人卿卿我我秀恩爱,这口气怎么也咽不下去。
任清宵低头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都选择沉默的时候,低声问了一句:“厉总这是要金盆洗手,从此化身三好男人了吗?”
顾相思原本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么简单的酒局应酬,厉星城却非要带她来。
如果只是要求必须带女伴,那么找个秘书临时充当一下,是最为常见的处理手法,可当任清宵以兴师问罪的口吻跟他说话时,她突然就有些恍然大悟——
也许找她来,不是因为她有多么重要,而是他需要一个不如任娇娇的挡箭牌,好用这种方式告诉任家和任娇娇,他看不上她,并不是因为任娇娇糟糕,也不是因为任家不够格,纯粹就是因为他的个人喜好。
顾相思没明白过来时,还真的以为他遇到了困难。
本着他有钱有势,又是父亲的商业合作伙伴,想着以后可能会抬头不见低头见,就没好意思拒绝,选择了热心肠一把。
却没想到还是被他利用算计了,这种高深的套路,简直防不胜防。
而通过这件事情,也间接的证明了厉星城这种男人绝对不能碰,除了容易受情伤外,更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厉星城不知道在这短短的时间内,自己的形象已经在顾相思的心中彻底毁了,更不知道她把自己想象成了一个不折不扣混蛋,而且还是一个脚踏两条船的混蛋,心中只有对别人的算计和利用,没有感情,甚至有些冷血……
厉星城对任清宵的话,颇有些不以为然:“这算是好男人的标准了吗?为什么我没有感觉到?”
说着,他就转过头看向了身边的顾相思:“你感觉到了吗?”
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出于职业精神,顾相思决定把这场戏演完,像开玩笑一般开了口:“可能跟前女友相比,厉总对我这样,已经算非常好了。”
这句话听着好像哪里不对劲,但又找不到什么错出来。
任娇娇一直自认厉星城的“前女友”,听到她这么说,神经一下子绷紧起来,好像受到了什么天大的侮辱一样,泪水都在眼圈里打转。
任清宵从桌下伸出手,握住了任娇娇已经变得冰凉的双手,声音在不知不觉中就染上了一层寒霜,却依旧说着客套恭维的话:“厉总这些年交往过的女人不胜枚举,确实对顾小姐最好也最特别。”
这话说得好听,细细回味,却又好像带着些许讽刺。
顾相思并不打算计较这些,只要能达到厉星城带她来的目的就行,至于其他的,她都觉得无所谓。
虽然她无所谓,但是厉星城却有所谓:“任总怎么好像比我自己还要了解我自己?难怪人送外号“蛔虫”。”
这一局打了个平手,谁也没有占到便宜,就暂时休了战。
席间,前来应酬的老总不停地高谈阔论,聊着商机和合作事宜,就显得厉星城和任清宵格外安静。
大概五分钟后,顾相思的小腹开始隐隐作痛。
熟悉的疼痛感让她在心里大呼倒霉,她又算了算日子,已经可以确定无疑。
她的月经一向都很准,这个月却莫名其妙的往后延了一个星期左右,可什么时候来不好,偏偏选今天这个破日子?
她是痛经体质,月经一来就跟生孩子一样,疼得死去活来,她真怕自己坚持不到应酬结束。
厉星城一开始没察觉,直到她疼得缩成了一个团,才倾身过去查看:“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顾相思不搭理他,兀自缓着疼痛。
厉星城可不是一个容易气馁的人,她不说话,他就直接把她拉扯到了自己的怀里:“说话,到底哪里不舒服?怎么出了这么多的汗?”
这时任娇娇正好看过来,顾相思赶紧躲到了他的身侧,也成功的避开了她的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