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云飞伸出左手抓住敌人的手腕,让他的大刀无法砍下来,右手抽出长枪,腥红的鲜血当即从伤口里喷出来,瞬间染红了衣服。
“喝!”他左手用力一甩,将敌人的身体甩出数米远,狠狠地砸向一个正向他冲过来的敌兵,那敌兵连同尸体一起被砸飞。
刚解决掉两个敌人,又有二十多人包围过来,俚人身材矮小,皮肤黝黑,但是眼中投射出凶狠的目光,让人不敢小视。
“杀!”二十多人一拥而上,想要将童云飞乱刀砍死。
童云飞岂会让对方如愿,拿着红缨枪奋力乱舞,只见一团红光如同火焰一般笼罩全身,凡是靠近的兵器全都被红光挡下。
那二十个敌人也是被打蒙了,完全没想到眼前这个年轻人武艺这么好,他们这么多人打他一个竟然还拿不下他。
“死。”红光扫过,五个敌人瞬间倒下,百鸟朝凤枪讲究的就是出手迅速,以不可思议的角度向敌人发起进攻,一招制胜是重中之重。
童云飞的眼神变得越发冰冷,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自从进入战场之后,他感觉自己的武艺似乎得到了觉醒,别说面对五十个敌人,就算面对千军万马他也丝毫不惧。
他有一股畅快之意要从内心里汹涌而出,那是战意,经历过鲜血沐浴,经历过生死之别,他看透了许多东西,对修炼了二十多年的武艺有了更高的认识,他以前总觉得自己缺乏了什么,现在在战场上他总算找到自己所缺少的东西,那便是杀意。
红缨枪在童云飞身边上下翻飞,左挑右刺,就像一条火龙围绕着他飞舞,凡是靠近他的人都会被火龙夺取性命,不到一会儿功夫,二十多个敌人便死在他的枪下,敌军再勇猛,在绝对的武艺之下也如同蝼蚁一般弱小。
童云飞手执长枪,驻足而立,看着身边的数十具尸体,他内心毫无波动,此时此刻他就是一个没有感情的人,没有因为击杀敌人而高兴,更没有因为杀了这么多人而难过,生命如同草芥,看上去就是如此微不足道,在战场上,想不死只有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将敌人斩尽杀绝。
随着童云飞这边结束战斗,秦琼的战斗也结束了,两人身上都沾了不少鲜血,不过都是敌人的血,原本活生生的五十个人在不到半盏茶的功夫就变成五十多具尸体。
人命有时候很珍贵,有时候又不值钱,可以让人任意收割,真是讽刺。
“云飞你没事吧?”秦琼跑过来问道。
童云飞低头看了看自己沾满鲜血的双手,“我的武艺好像又进步了。”
“原来你也有这种感觉,我也是,我以前从来没试过一次杀这么多人,而且是毫不犹豫地动手,或许只有经历过战争的磨砺,我们的武艺才能更上一层楼。”这是秦琼对武道的理解。
童云飞以前倒是试过一次干掉几十个山贼,但是和战场厮杀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好了,别想那么多了,说不定后面还有更多追兵,我们快离开这里。”秦琼催促道,说完转身去追老梁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