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具罗轻声道:“都看到了吧,你麾下的士兵大多都是首次参战,或许你时常训练他们,但真正的打仗和训练是两回事,没有经历过战火考验的士兵永远算不上精锐之师,面对比自己多十倍兵力的敌人,他们要比我们这些将领更加害怕和紧张,他们不知道鲜血的味道,没有见过数以万计的尸体,没有听过震耳欲聋的喊杀声,当这些东西将要出现在眼前的时候,他们内心会感到恐惧和害怕,这些士兵直到现在都没有临阵逃脱,证明你们已经训练得相当好了。”
鱼具罗见识过太多新兵临阵逃脱了,刚开始他还会担心童云飞麾下士卒会不听从命令,甚至因为恐慌而逃跑,然而这些情况都没有出现,不过第一次面对战争的恐惧,这些士兵还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才能真正克服。
秦琼了解自家兵马,的确有许多人是最近一年才招收的士兵,也有一部分老兵,只不过这一部分老兵基本上都没经历过大场面,即使遇到敌人也只是几百人和几千人的战斗,与现在的情况截然不同,其实只要仔细观察,甚至能看到弓箭手拿着弓的手都在颤抖。
“自从突厥大举进攻我们已经连败好几阵,这些士兵太需要一场胜利来提升士气了,童云飞也知道下去与突厥战斗会有很大危险,但为了让士兵重新振作起来,他必须不顾危险亲自前去挑战,否则这城基本上不用守了。”
其实鱼具罗不是脾气暴躁才答应与都蓝一战,他的想法和童云飞是一样的,目的是提升士气,他们这十多天来已经丢掉太多城池了,他们极为需要一场胜仗来止血,他本想亲自下去迎战,然而童云飞主动替代了他,他第一次见识到这个年轻人的勇气与智慧。
秦琼紧紧地握住拳头,目光转移到童云飞的身上,在千军万马之下童云飞的身体是多么渺小,但是他却未因此胆怯,为了让士兵重获信心,他不顾危险下城挑战,秦琼第一次觉得自己与童云飞的差距是多么巨大。
“不用太担心,突厥大军与朔州有一定距离,就算都蓝突然反悔下令大举进攻,童云飞依然有足够多的时间进入城内,城上的弓箭手也会做好掩护,只要都蓝敢靠近一定会被射成马蜂窝。”鱼具罗拍了拍秦琼的肩膀,让他随时做好支援的准备。
“吾乃大隋镇远将军童云飞,谁敢与我一战!”童云飞骑着一匹卷毛狮子踏雪骜在阵前来回跑动,只见他身穿黑色连环锁子甲,背挂黑色披风,脚踏虎皮靴,手持点钢枪,枪长一丈二,由纯精钢打造而成,通体漆黑,枪名点钢,意为即便是百炼精钢也能一点即透,锐利至极。
武器和盔甲是童云飞特意让铁匠铺的工匠打造的,战马是周文斌在半年前从突厥马商那里买回来的,在童云飞的政策下他们这些乡绅豪族获取了不少利益,为了报答他决定买下这匹好马赠送童云飞,当然,这也有巴结之意。
这匹卷毛狮子踏雪骜体型远比一般马匹雄壮,通体黑色,毛发油光发亮,身上一根杂毛也没有,唯有四个蹄子白得像雪,颈部上的马鬃非常茂密,如同狮子的鬃毛一般,故此起名为卷毛狮子踏雪骜,骜即是骏马。
都蓝可汗原以为童云飞不过一个无名小将,想打赢非常容易,但看到童云飞在阵上横枪立马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想得有点天真了,对方虽然看上去年纪轻,但在气势上完全不输于沙场宿将,他们突厥也很难找出一个如此威风凛凛的大将出来。
“乳臭未干的小子,鱼具罗不敢出来迎战,派你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臭小子出来,看来他的威名也不过如此,实则是一个贪生怕死之徒。”都蓝可汗的目标是鱼具罗不是童云飞,打赢童云飞对他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鱼具罗将军是我大隋名将,对付你们这些突厥何须他亲自出手,我足以教训你们,废话少说,赶快派人出战,我手上的枪已经饥渴难耐!”童云飞手握长枪直指都蓝。
都蓝闻言大怒,对身边将领说道:“你们谁去取那小子的项上人头回来,既然染干在城内,证明安义公主也在城内,如若谁人能杀了他,我便将安义公主赏赐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