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双脚,还是从国内穿过来的一双运动鞋,已经变得又脏又破。
踩着一把锋利的明偷的砍柴刀,逃离途中还顺了半盒香烟。
那个魁梧的铁匠,手里掂着魁梧的打铁锤,一路咒骂的追了他两三百米远。
自从来到这里,现实的一切和那个女人说美好描述的完全相反。
先是女人设法带过来的几十万,被她的当地土著亲戚们合伙洗劫一空。
然后她又被当地一个小混子头目看中,被她的亲戚们大方的送过去任其玩弄。
最后,他们又盯上了张顺的身体,虽然外边被大火烧得丑陋,但是身体各项指标是强健的。
幸亏一个好心的华裔妇女,悄悄的告诉了他,才得以逃脱魔窟。
海风吹拂,夕阳渐落。
他在等天黑。
那群女人的亲戚们,都住在草棚一样的破烂屋子里,当地的各种压榨,让他们靠着钓海艰难维生。
晚上的门就用一根木棍抵住。
斩一个够本,斩两个赚一个,——
“安子,这回是真的永别了;好好照顾我妈,其实她没心没肺的心里面,应该也很苦吧?”
张顺望着大海,低声自语。
在夕阳的照射下,半张被烧毁的脸孔,犹如厉鬼。
——
让赵长安意外又不太意外的是,他和齐鹏的沟通非常顺利。
听了赵长安的介绍,齐鹏就和孙兴镛电话联系,简要说了一下,而孙兴镛表示今晚就会和各方面的负责人联系,努力敲定下来。
说完了这些,两人就是很随意的闲聊,既不提陶龙荣的事情,也没有啥啥我要入股的暗示。
很愉快的分了一瓶酒店自酿的粮食酒。
“既然这么有意思,我看看莹莹暑假有没有正经的安排,我俩也可以客串一把,为社会做贡献。”
看到赵长安诧异的眼神,齐鹏得意的说道:“我和莹莹就是因为音乐走在一起的,大一的时候我俩还搞了一个组合,不过我吹的是萨克斯,她主唱。”
肯尼·基的萨克斯这几年在国内非常受欢迎,尤其是《茉莉花》《回家》,更是让人耳熟能详。
在前一世赵长安在大学里面也非常喜欢,也动过想学的念头。
不过想着父母在工地当抹灰工给他挣学费,他也没有脸去买这么贵的乐器。
以后进入社会,更是遭到了一遍遍的摔打,早就没有了那些心情。
只不过有时到郑驰的酒行,看到他挂在墙壁上当装饰的粗制滥造的三合板吉他,偶尔兴之所至拿下来,随意的弹唱几下。
“那我可得先试听一下,别砸了我们大学生巡演的招牌。”
赵长安开着玩笑。
“莹莹可是高中时代的省级比赛歌唱亚军,在大一新生晚会上面,更是名声鹊起,一首歌就成了燕园校花。”
“我是说你。”
看着齐鹏那一脸得意的模样,赵长安笑着打击他:“我怎么感觉其实你就是一个打酱油的陪衬。”
“陪衬好啊,我是绿叶她是红花,相得益彰。”
齐鹏笑得灿烂。
“这是一条好舔狗!”
赵长安笑着在心里面下了结论,朝着齐鹏端起酒杯:“我敬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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