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的越富贵幸福的人,越不想死,比如像秦始皇,他一直痴心妄想的想要寻求到长生不老丹药,想要长生不死。
而活的越凄惨的人,越不惜命,犹如亡命之徒一样,悍不畏死,比如像古代的那些刺客,如专诸、要离、荆轲等。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说的,便是这个道理。
眼前这些达官贵人,一个个养尊处优的,华衣美食,娇妻美妾,应有尽有,活的好不潇洒快乐。
他们可都还没有活够,享受够呢,怎么可能想要去死呢!
面对死亡的威胁,他们本能的选择了跪地投降,以保命为主。
他们这一策略是对的。
至少,当易鹏看见他们跪地求饶之后,他便收回了桃木剑,并没有把他们赶尽杀绝。
杀人没有什么意思,易鹏感兴趣的,是利益,是自身能够获得什么。
“其实,你们大可不必像这样,对我又跪又拜的。”
“我这人讲究实际,对于这些虚头八老的礼节根本就不在乎。”
“你们就算是磕破了头,我也是不会让步分毫的。”
“之前说好的赎金,一分都不能少。”
“一手交钱,一手交人,童叟无欺。”
“钱交了,一切好说,这事,就算是过去了。”
“假如交不起钱,想要赖账,嘿嘿……”
“那可就别怪老天无眼,闪电无情了!”
易鹏最讨厌拐弯抹角,磨磨唧唧的,他什么话,都喜欢当面说清楚。
就像现在这样,他说的明明白白的,就是要钱。
这些达官贵人别的或许没有,但就是有钱。
他们在生命受到威胁,畏惧天雷之下,便纷纷很爽快的同意了破财免灾。
他们叫来管家,吩咐管家去府库里搬运财货以及奴仆女人,不一会儿,易鹏的身前便堆了一地的钱财宝物。
而他的四周,也站满了美丑不一的女人。
比起强壮的奴仆,这些地主豪强们,更愿意用女人充当货物贱卖出去。
因为,奴仆身强力壮的,可以干许多体力活儿,相比之下,女人的用处,就没那么多了。
农耕社会,体力活占有主导地位。
易鹏做事认真仔细,既然说好了,五百万贯钱财换一条性命,他自然要把财货清点清楚。
“铜钱一百万贯,各种名贵珠宝玉器,估值两百万贯,粮车十辆,各种名贵木材、根雕器物,我就算你一百万贯吧,然后就是奴仆了。”
易鹏扫了一眼,这一家上供的奴仆全是女人,大约有一千人左右。
人数虽多,但是她们一个个面黄肌瘦,浑身肮脏的,品质不高。
他一一挑选了一番,最终,他挑选出了一百多人,收入了麾下。
这一百人,算是这批女人中,稍微好看、质量高的。
“行了,你这份孝心我便勉为其难的收下了,把你的人领走吧。”
那个衣着华贵的达官贵人见易鹏让开了身体,显然是让他去领人的。
他二话不说,连忙跑过去,拉起他的儿子便走。
这个地方,实在是太危险了,他是一刻都不想呆了。
我滴乖乖,天降雷霆,晴天霹雳,像这样只存在于神话传说中的故事,却硬生生出现在了他的眼前,这怎能不让他心有余悸,唯恐被雷电劈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