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在王城养着里特依的人就是得到了他一切的人的摩根不光不会知道自己错了,还不会从里特依那里知道是谁在王城养着他的,除非她这个住在王城却不是很了解王城里都有什么新鲜事,一年也出不了几次门的公主殿下愿意派人去调查里特依。
脱离了人少的小巷,回到了人来人往的市场中的里特依在闭着眼睛把斗篷戴好后,睁开眼睛看着周围那些时不时会把目光投到摩根身上的人:“殿…小姐,你觉得一个人把自己最美的一面展现给陌生人看的好,还是展现给自己想让的人看的好?”
说着,走在摩根左边四处观察的里特依歪头看了一眼穿着低胸公主裙的她那白花花的胸部摇了摇头表示自己选择后者。
对于新鲜的事物很感兴趣的摩根虽然是那种左看看,右瞧瞧的样子,但她却碰巧看到了里特依看了一眼自己的那白花花的胸部摇了摇头的样子,因此明白里特依为什么会这样的她在看了一眼卖位于右边那个卖小饰品的摊位后,改变自己的行进方向来到了这个摊位前:“本小姐没有想让他看本小姐最美一面的人,所…呜…臭刁民,你这是在讨本小姐的欢心吗?”
话说到一边才突然想到这个的摩根不确定刚才说了那种话的里特依是不是在讨自己的欢心,所以不论是身份,还是教养与性格都不同于普通贵族家的小姐的她才会直言不讳地问里特依是不是在讨自己的欢心。
听到摩根这么问自己的里特依并没有急着回答她,而是在她和卖小饰品的小贩的注视下弯腰从放满了小饰品的铺着一块有些脏了的白布的破木桌上拿起了一对似乎是银质的形状像是水滴一样的耳坠:“你说是就是,你说不是就不是,我嘶…踩人脚是一种新潮流吗?不是的话,为什么一个个的都会在这种情况或类似于这种情况的时候踩我的脚?再嘶…好好好,我是在讨你的欢心,你满意噢噢噢…天啊!我到底是造了什么孽才会遭到这样的对待啊!还有,你给我把脚挪开!听到了吗?我让唔…我错了,我不该对你喊的,所以你快点把脚挪开吧,否则我的脚骨就算没碎,脚趾甲也会掉的!”
一开始还很强硬的里特依到了后来被摩根踩的来了一个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从而让摩根在冷冷地‘哼’了一声之后,放过了他的脚,同时双手交叉在胸前的托起了自己那豪放的胸部摆出了一副‘本小姐很生气,你这个刁民快点哄本小姐开心,不然就要你这个刁民好看’的姿态。
面对这样的摩根,里特依在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之后,看着眼睛一直盯着她看的小贩:“嘿,你还想不想要自己的眼睛和货物了?不想要的话,我会先把你的眼睛挖出来,后拿着你的货物走人了。另外,这个样式的耳坠有没有金制的?有就给我包起来,我要了。”
用充满了笑意的语气说出了这种话的里特依听起来像是在开玩笑,实际上是怎么样的恐怕除了他之外,无人知晓。
不过就算是这样,里特依还是让小贩的目光从摩根身上转移到了他的身上,因为这个身材稍微有点富态,身高在五英尺多一些的圆脸小眼,大嘴小耳的小贩是个聪明人。
“有是有,但请恕小的冒昧,小的不认为小的卖的这些小东西适合您家的小姐。”
带着一脸能挤死蚊子的笑容说出了大实话的这名小贩不是不想把自己的货物卖掉,是不想惹麻烦,理由在于有着一张在自己见过的女子之中是最美的脸和保养最好的齐腰金色波浪发,身穿白色公主裙的摩根怎么看都不像是普通贵族家的小姐,所以自己要是把东西卖给了她,她戴上要是觉得不合适的话,自己肯定要倒霉。
知道小贩说着话是什么意思的里特依在看了一眼摩根后,看着他笑着摇了摇头说道:“你的眼力不错,但智力,也就是头脑有些差,因为你什么时候听我说过,我买耳坠是为了送给她嘶…的?当然,你别误会,我的意思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是我觉得…嗯…你什么都不戴才是最好的!”
第一句话是说给小贩听的,第二句话是说给再次踩住了自己的脚的摩根听的里特依并不是在用这种话糊弄她,也不是小气,而是在说实话,原因在于他的审美观被阿尔托莉雅弄得和别人有着极大的不同。
然而摩根却认为里特依这是在糊弄自己,但由于他的语气太诚恳了的关系,无法确定自己是对,还是错的摩根一把拽过里特依的身体,从而无事周围的人把里特依的斗篷拉开了一些的盯着他的眼睛仔细地看了一会儿才放过了他。
当然,摩根会放过里特依是因为她发现里特依不仅敢于自己对视,那双蔚蓝色的眼睛还依旧是清澈透亮的。
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么明年的今天绝对会是里特依的忌日。
觉得这对主仆很怪的小贩在盯着二人看了一会儿之后,耸了耸肩便开始做自己该做的事情,也就是把里特依要的形状像是水滴的金制耳坠从腰间的皮包里拿出来用碎步给他包上。
通过余光把小贩的一举一动都看在眼里的里特依在用单手整理自己那被摩根弄散了的斗篷的同时,用另一只手打开系在腰间的那个鼓鼓溜溜的金币袋:“几金币?哈?三金币?你这是在逗我吗?两金币,多一个铜币,你就自己留着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