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清风愣了愣,却是并未松手,余念归也忍不住上前掐了掐那张软嫩嫩的小脸,可惜只碰到了皮儿,便被一巴掌拍开。
“这性子也像钟公子,师叔你看!这眼神儿,都跟要吃人的狗崽子似的!哇,还有虎牙!……”她兴致勃勃地先上手揉了一把,活脱脱把重黎的脸都给搓变形了。
“我瞧瞧。”步清风仔细打量了一番,果真如此,“这孩子应是吓着了,钟公子呢?”
眼看着魔尊从洪水猛兽人人避而远之,到一夕间人见人爱掌心里的小可爱,云渺渺心慌地吞咽了一下,将已经到了嘴边的大实话咽了回去。
“……钟公子有点事要办,将孩子先放在这,毕竟酆都境内不宜招摇。”
霓旌:“?——”
闻言,司幽也顺着她的话说下去:“的确,带着孩子多有不便。”
霓旌:“?——”
重黎:“?——”
“噢……原来如此。”步清风点了点头,这么一说,他倒是安下心来了。
“原来不是抛下孩子走了啊。”余念归松了口气,平日里瞧那钟黎薄情寡义的样子,没想到还是个会带孩子的。
她忽然想到什么,抬头看向霓旌:“阿旌姑娘,你之前不是说你兄长还未娶妻么,这孩子……”
“啊……?”霓旌一时语塞,万万没想到当日撒的谎时隔多日居然还要在如此微妙的地方圆过去,她下意识地看了重黎一眼,他还在步清风手里挣扎着,这话茬今日要是没接上,怕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她迟疑片刻,露出了为难的神色,无奈地叹了一声——这一瞬,云渺渺便晓得,她还能编。
“我兄长的确还未娶妻,但你们也晓得,我们那十里八乡的姑娘家都惦记着做我嫂子,这其中难保有几个不择手段的,前因后果是如何我不晓得,不过有一日清晨,我与兄长听到敲门声,前去一看,就见一个婴儿被放在我家门前。
襁褓中还塞了一封信,看字迹是个姑娘家的手笔,说这孩子是我兄长某日醉酒,同她有了鱼水之欢怀上的,希望兄长认了这个孩子。没人见到是谁将孩子放下的,我们又不忍将孩子丢弃,瞧着这眉眼与兄长的确有几分相似之处,我便劝兄长暂且将孩子留下了,养到如今。”
说着,她感慨地摇了摇头。
云渺渺:“……”
魔尊手底下一个个的可真是人才啊。
“你胡说什么!”重黎不敢相信她竟然真能把事儿编得如此绘声绘色,气得脸发紫,挥着拳头要揍她!
可惜人矮手短,又被步清风按着,看起来只是在半空中瞎扑棱。
听了这番话,步清风和余念归眼中浮现出同情之色,爱怜地看向怀中的孩子。
“可怜的孩子,幸好钟公子留下了他。”
至此,他不免对“钟黎”的为人另眼相看,虽说中了心魔,但至少从未抛弃过自己的骨肉,看这孩子生得白白嫩嫩,也不像是受过什么委屈,是他对钟公子心存偏见了。
余念归更是心生疼惜,见这孩子脸色不佳,以为他是与爹爹分开后心中不安,轻声细语地哄道:“你莫要怕,你爹爹将你留下自有他的道理,我给你变个戏法,你笑一笑好不好?”
说着,她便聚灵与指尖,枝叶轻展,刹那间便开出一捧连翘花来,花瓣上挂着露珠,十分好看。
正当她笑盈盈地等着眼前的孩子露出惊讶乃至惊喜的神色来时,他却是一言不发,甚至连目光都冷了下来,伸出手去,毫不客气地一把将花掐了个拦腰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