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自于陕氵气董事长张玉普,“陕省延长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向陕氵气集团投资6亿元用于新生产线的建设。”
延长石油背后肯定是陕省国资,他们选择这个时间点,让吴良有些恼火。
按照他之前和张玉普的口头约定,吴良将保持泾河工业园的投资不变,这样首先可以肯定的保证自己手里的控股权。
否则,张玉普也不会眼巴巴的从关中追到鹏城面见吴良,就为讨一个说法吧!
吴良承诺的八亿其实也就是陕氵气泾河产业园的项目,项目总投资16.8亿,按股权双方各投资8.4亿左右。
不过项目分两期,一期投资5亿,原来的湘火巨已经投了一亿用于项目前期规划和工业用地等相关费用,眼看工业园就要开工建设,这一期的剩余部分资金也得赶着时间节点到位。
陕氵气嘴里说的这六个亿显然是有说头的!
吴良直接了当的发问,“这六亿是一期的资金?”
张玉普回答也干脆,“项目进度太慢,省里认为要加快进度,一期追加6亿!”
吴良有些沉默,零四年的重卡市场并不好,不过,陕重氵气逆势增长,老的生产线产能受限,陕氵气的二股东背后的省国资想解决目前面临的问题,似乎也能说的过去,泾河产业园一期二期一并进行,越早完成工业园的项目就越快的创造效益。
但是,吴良总觉得这里面有些不同寻常的味道。
果然,张玉普的另外一个消息则是彻底的击碎了吴良的侥幸心理,“延长石油同时决定向陕氵气投资2亿元,然后由陕氵气转投法斯特用于建设12速变速箱的生产基地。”
吴良瞬间明白,这是陕省国资的反收购策略。
为什么选择这个时候,自然是因为吴良收购湘火巨,扔出去18亿,陕省国资并不认为吴良还有追加近十亿的能力。
倘若吴良不跟,陕氵气集团自然会顺势调整持股比例,而吴良跟的话,陕重氵气和法斯特也不亏,两个新项目所能产生的效益据张玉普的介绍绝对是未来天朝重卡行业的发展方向,盈利可期。
说到这里,吴良曾经一度想放弃对这两家公司的控股权,安安心心的当一个大股东即可。
然而,这样的屈辱,是吴良无法忍受的,自己刚刚收购湘火巨,那边平地一声惊雷,陕重氵气的控股股东居然在新项目上没有投资,从而让投资者认为吴良也是空架子,收购完湘火巨,资金也是见底,从而对湘火巨这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看好,进而打击投资者的信心,股价暴跌。
赔钱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明明知道对方的意图而自己无能为力而抓狂,这种不受自己控制的情绪再次蔓延,吴良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他冷笑一声,“张董,您的意思是,我会掏不起这八个亿?”
张玉普闻言有些沉默,从内心深处他对于陕省国资落井下石的做法有些不齿,不过大家各为其主这无可厚非,只是选择在这个时间段冷不丁的来这么一下,换位思考一下,吴良心里能好受才怪。
从他个人内心来讲,他倒是宁愿让吴良掌控陕重氵气,他有他自己的判断。
陕重氵气是湘火巨的控股子公司,湘火巨又是吴印良品的控股子公司,这相当于是延续德隆系控制旗下产业的模式,这种模式的好处在于,控股公司仅仅需要拿出少量资金就可完成控股。
比方说,A以51%的股权绝对控股B,B以51%的股权绝对控股C,假设BC的总股本都是100元,A控股B时花费了51元,在控股C时,只花了26元,如果A不通过B,而要自身绝对控股C,则仍然需要花费51元,两种方式对比下,通过多层设立公司其实现以较少的资金掌控更多的企业,层级越多,需要的资金越少。
但是问题也来了,C要反收购,A只能通过B来完成增资或者A直接增资C,那也只能类似于陕氵气的做法,引入延长石油这样的股东,通过转投的方式来进行。
看似效果一样,实则不然。
多层设立公司的目的就是实现资金利用的最大化,A通过B增资C,可以定向增发,或者融资来实现。
放在湘火巨身上,那么就是融资8个亿,最多自己掏4亿就能完成对陕氵气8亿的投资,即便是湘火巨其余股东不想投资,吴良作为大股东也能强行推动,无非就是股份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