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到的差位都划上了大叉,唯有“捕头”两个字清清晰晰的映入她的眼帘。
某位名人曾说过:希望总在绝望时蓦然出现。
哪位名人?
不知道。就当是她锦苏苏这个名人说的吧。
在现代的时候,她人生的第一志愿就是当警察,小时候还去学了跆拳道。只是后来,还没来及时报考警校,就一命呜呼。
现在,有这个惩奸除恶的机会摆在面前,她锦苏苏自然要去实现志愿。
其实是她现在身无分文,需要一份工作,而那份工作是她的心愿,也正好那份工作,可以让她正大光明的去抓捕偷她走一千两银票的贼娃子!
对于她这个噬财奴兼守财奴而言,这么一笔巨款,是不可能任由它流失的。
终于有了公报仇私的机会,她还不抓住?
锦苏苏来到县衙。
郑县令亲近应聘锦苏苏。
这个郑县令三十岁左右清清瘦瘦,立刻让人觉得有两袖清风之感。浑身一股儒雅之气,一看就是饱读诗书的人。
如果他把潼县治理井然有序,想必今后定是平步青云。二丫不说他是皇上钦派任命吗,皇帝佬儿自然是时刻关注着他的政绩。
他眼光看似平和,却几分犀利的看向锦苏苏,身子瘦小,有弱不禁风之感,对锦苏苏的能力,不禁有几分怀疑。
“你是应招捕头?”郑县令问道。
“是。”锦苏苏点头。等她做了捕头,一定全城搜捕嘴角长痘的贼娃子。
肯定、确定以及一定与贼誓不两立!
郑县令见她虽瘦小,但精神头不错,便又想人不可貌相。
灵活敏捷也是其特点。
于是,点点头说:“好,你有什么特长,展示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