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个痴儿!
万华猛然间呆滞。
他当然想过,王大龙孤身在外打工,肯定会过得很辛苦。
但他却万万没想到,自己那位傻兄弟,为了省下钱给自己看病,竟然不惜忍饥挨饿、睡桥洞……
人生难得一兄弟!
王大龙的所作所为,让他痛心的不能自已。
在那一刻。
他双眼布满血丝,双手抱头趴在桌子上。
于是,马大叔两口子,看到了令人心悸的一幕。
万华拳头攥的嘎巴作响,肩膀也在不停地抖动,却把头深深地埋在双臂间,仿佛是不愿让他们看到,某样东西已经盈满眼眶。
……
稷州城。
鹤伴山深处。
在一处景色优美的山谷中,有一幢风格雅致的小院遗世独立。
院落里,青竹木屋、红灯笼,小桥流水、锦鲤鱼…,置身其中,仿佛徜徉在烟雨江南的精美园林。
步入房间。
更让人眼前一亮。
紫檀家具、高档电器、羊毛地毯,奢华的宛如皇家宫殿。
最吸引人眼球的,还是窗台下那张古朴巨大,做工精美的罗汉榻。
俗话说十檀九空。
是因为紫檀树历经风雨、百年才能成材,但成材的紫檀,树心必定会腐朽,故而鲜有大料问世。
并且。
随着历史上的过度采伐,当今社会的紫檀原料已基本绝迹。
寻常富贵人家,能有一件紫檀打造的老物件,就已经视若珍宝。
但如果这件由整张檀木板做成的古董罗汉榻,被那些收藏大家看到,肯定会叹为观止。
这处小院人迹罕至。
却经常有些妙龄美女出入,偶尔还有当红的女星。
只有沈万宏,以及少数几个心腹保镖知道,这里便是稷州首富,沈万春保养金丝雀的欢乐场。
此时。
沈万春就在房间中。
而他对面,那张被视为镇宅之宝的罗汉榻上,哩溜歪斜地坐着三名大汉,个个满脸凶意,气势彪悍。
其中有名刀疤脸。
叼着香烟,斜视着沈万春,沾满灰尘的马靴,就在罗汉榻上不停地搓踏。
这让沈万春疼的心里直哆嗦,但平时高高在上的他,此时却不敢露出任何不满。
因为这三人。
正是血骷髅的骨干成员!
面对这些恶名昭著的杀手,不仅沈万春小心翼翼,如果有武道高手在场,也会倒吸一口凉气。
从这三人身上,故意迸发的磅礴气势来看,他们竟然都是内劲高手,其中那名刀疤脸,已经晋级内劲大成。
要知道。
在武道凋零的今天,任何一名内劲武者,都是纵横一域的存在。
怪不得血骷髅,能让刑侦头疼不已,让全国富豪闻之丧胆。
这三人联手的战力何等强悍,恐怕就是一般江湖宗门,都难以抵挡。
“沈万春。”
刀疤脸拉着脸直呼其名。
“我血战义字当先,为给救命恩人辛战报仇,带领兄弟不远千里,从漠北荒原来到稷州,你却让我们兄弟,去杀一家老弱病残?”
“你到底何居心?”
他旁边的络腮胡子也猛地一拍扶手。
“啪!”
旁边站着的沈万宏,吓得猛一哆嗦,但急忙腆着笑脸解释道。
“他们家的万华,正是烧死辛大师的罪魁祸首…”
“你给我闭肛!”
刀疤脸爆吼一声,缓缓扭过头,斜睨着沈万宏冷声道,“这里哪有你说话的资格!”
“是是!”
沈万宏悚然一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