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两位,俗话说的好,山不转水转。你们今天拦着我,保不齐哪天就出现在我家火锅里了。”江小虎耐着性子劝说道,“为了大家健康长寿,不如你们让一让啊~”
擎天柱和威震天两尊大神,就像是石雕一样,稳坐在地上,目光炯炯地盯着他。两只大狗,身上的腱子肉一块块的潜伏在精短油亮的皮毛下,浑圆结实,犹如埋了两颗大西瓜。
俗话说的好。会叫的狗不咬人,咬人的狗不叫,看来这两位就是后者了。
江小虎犯了愁。
从这两条狗的面相上,他能一眼看出。这是被精心饲育出来的。要是一个不留神给打死打残了,那对人家主人也不好交代啊。
可就这么僵持着,回头耽误了正事儿可咋办?他抓了抓头皮,那边孟娜已经出现在王自强的办公室门口。
她穿着旗袍,拎着一只精巧的lv小包包,踩着高跟鞋,咯咯地敲响房门。
很快就有一个看起来还算顺眼,大热天穿着西装的小伙子来应门。
“您好孟总。我们王总正在等您!”小伙子操着标准的绿柳县普通话,彬彬有礼地将孟娜迎入房间。
农场一共三座办公楼,一栋给普通职员使用,上下三层,包括食堂、休息室和办公室。一栋给管理层使用,另一栋就是单独属于王自强的了。
别看他是农民出身,对于农场阶层,界限分明。他就是这里的国王,其他的大臣、太监,各司其职。大家干好了,都有肉吃,干不好,天王老子来讲情也不管用。
雷厉风行,大概是王自强最显著的优点了。
屋子里开着充足的冷气,一进门,孟娜就禁不住打个冷颤。小伙子很有眼力介,赶忙把空调温度调高两度。而此时里面的房门也打开了,王自强笑吟吟地迎了出来。
这家伙一看到孟娜,脸就笑成了一朵喇叭花。他很夸张地打量着孟娜:“哎呀呀,孟总,我可算等到你了!欢迎欢迎啊!”
他阔步走上前,伸出手,热情地握住孟娜的手,也不管女方是否愿意和他握手。
虽然王自强是农民出身。时常自嘲大老粗一个,但好歹是在外当兵数年,后来做生意也见过世面的。他不可能不知道,在社交场合,握手礼仪是要女方主动才行。
王自强就是故意这么做的!
握孟娜的手,对他来说绝对是一种享受。
尤其是今天,当他一开门,看到孟娜居然穿着旗袍,简直心花怒放。为啥啊?原因就在于,他早上练完拳脚之后,也穿了一身亚麻唐装。这叫啥?情侣装啊!
心有灵犀,绝对的心有灵犀!
他热情地握住孟娜的手。谁知道这娘们狡猾得很。她面不改色地和王自强寒暄着,手背溜滑,像条泥鳅一样,轻而易举从他掌心逃脱。
尽管王自强做了充足的准备,使出吃奶的力气,也只是指尖轻轻拂过她手背而已。
遗憾不?绝对遗憾!但是对王自强来说,这已经足够了。那种牛乳一般丝滑的触感,足够他回味三天三夜了。
王自强没见过女人吗?这怎么可能,他自己的结发妻子给他生了两儿两女,外头传闻还有老二、小三小四小五等等。坊间有传闻,说王自强的孩子,都快组成一个加强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