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的月光很皎洁,乔治安娜穿着浴袍坐在浴缸边,用手触碰着热水和花瓣,水面倒映着她的影子。
由于内容太晦涩,康德的《纯理性批判》并没有热销。不论是热水还是红玫瑰都属于后天判断,她的眼睛看到了红玫瑰,玫瑰是红的,她的手碰到了水,感觉到它是热的。但这二者并不存在必然关系,比如玫瑰也可以不是红的,水也可以不是热的,天鹅有白天鹅,却也有黑天鹅,这种偶然的“真理”不具有普遍性。在发现黑天鹅之前,人们“普遍”认为天鹅是白色的,全部、必然、总是并不指向经验之中的某物,发现了黑天鹅之后,“天鹅都是白的”这种不可动摇的观念被打破了。
知道有黑天鹅存在的情况下,这时如果有人再说“天鹅必然是白的”,是不能接受的,当知识或信念遇到顽强不屈的经验时,某些陈述的真值就必须予以重新分配。
过去人类的认识都是服从被认识的对象,但是数学公式并不是天鹅, 1+1=2是有条件的,如果将1滴水加入另外1滴水,得到的不是两滴水,还是1滴水,人们就要因此而改变1+1=2的数学公式么?
在算数活动中,小孩子都知道数手指,1+1=2这种情况是直观自明的。
如果科学知识建立在经验上,那就没有普遍必然性,如果科学知识有普遍必然性,而不是经验的基础上。康德提出了新的理论,先验是先于经验的,“先天的”(prior)是空间和时间,它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来自于内在感官,是刚才那本小册子里所提起的“先验(priori)”的词源。
她不晓得德国人有多少能明白,比如用数学去研究物理,因为人们可以用数字去测量一个东西的长度,钟表计算时间。凭什么要这么做呢?这一点是科学不会提供解释,因为科学把它当作前提来使用的,这部分就是康德哲学所指的先天综合判断。康德将人的认识能力分为感性、知性和理性,在知性和感性联合作用的时候才能规定对象。
除掉颜色的天鹅就像是水晶天鹅,有广延和形状,广延就是长宽高三向量。在我们张开眼睛以前,一个规定形式的格律已经形成于我们的脑海里,尺子可以测量天鹅的长宽高,这样我们就有了直观的概念,比如一个十厘米的天鹅雕像,以及一百米高的天鹅雕像。
感性直观就好像此刻水中的倒影,它就是一副画面。
当你,将镜子里的倒影联系起来,那是你自己,会对你产生一个刺激,对你的宠物鸟却没有任何作用,感觉经验的自我需要内感官。
乔治安娜将飞到浴缸边的“芒果”放到了专门给它做的架子上。
在多重人格分裂的患者中,一个女性的男性子人格如果看镜子会看到什么?
人的外在是不会改变的,男性子人格看到镜子里出现了一个女人,会以为自己产生了幻觉。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为了符合子人格特征,女性说话的声音会变得低沉如男性,而“他”在镜子里看到的也不是原来的女性身体,而是符合“他”期望的男性身体。这种情况就不是人格分裂了,而是精神分裂,精神分裂的常见症状有出现幻觉、妄想、言行混乱等,人格分裂并不总是伴随着精神分裂。
伏地魔分裂了自己的灵魂,如果将每一个灵魂当作一个人格,那么16岁时候的伏地魔并不具备成年后的记忆,样貌也和成年后不同,但他却知道成年后人格的存在,就像他的主魂直到有他这个魂器。
假设一个人在镜子里看到的不是自己的样子,而是所谓的自己内心的渴望,那样的人不是疯了么?
大卫·休谟人的本性都是自私的,一般情况下都是以自己为主,人类的道德实践以快乐和痛苦,愉快和不愉快为基础。
之前那些,光想就觉得头痛,这很有斯内普当校长时的风格。而阿不思·邓布利多当校长则充满了快乐,魁地奇、三强争霸赛、外国巫师、丰盛的万圣节、开学宴会。
如果魔法不能带来新奇和快乐,只能带来恐怖和痛苦,那么人们就不会那么喜欢它了。
佛教认为,一切法皆是依因果而生,有因必有果。
如休谟这样的怀疑论者则提出疑问,到底是什么现象让我们产生了因果律的观念呢?因果的起点是什么呢?
他考察了很久,都没有看出什么现象,于是他指出因果只是人们的主观联想,而不是事物固有的属性。
没想到他居然敲“醒”了康德,康德认为人们之所以能看到这个对象,是因为人们用因果律去处理了,如果人们没有那么做,根本什么都看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