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真的,这些人的反应还真有点儿出乎了莫明的预料了。
他也没想到这些人的反应这么大,本来在他的预计中,这帮小子就算是对自己不满,也不敢吱声,顶多就是在心里对自己发发火,是绝对不敢说出来的。
但是,现实是,人家还就说出来了!
人家还就顶撞他了!
人家还就毫不掩饰地表达自己的不满了!
咋说呢……
有一个词儿是叫“法不责众”,莫明觉得这些人可能就是这么想的,觉得自己一个个的全都一起跳出来起哄,这样自己就不好意思折腾他们。
呵呵,对不起,“不好意思”这种事在老子这是不存在的!
莫明怕个毛,大不了大家来打一架,你们能打过老子,老子就不要你们的钱!
当然,这是莫明以前的脾气。
现在不行,莫明觉得自己必须得保持绅士风度,因为他知道,这些人都只是赔礼大军的先头部队,后续赔礼的人多得是,自己得表现得宽容、大度一些,不能让别人觉得自己喜欢强迫、压迫啥啥的!
只有这样,后面那些真正得罪过自己的人才会更加乐意于来给自己赔礼。
更不用说,这毕竟是在自己家里,自己也不能总是强人所难不是……
强扭的瓜不甜,说来说去,钱这种事儿还是得对方自愿才行!
于是,莫明沉思了两秒,道:
“那这样吧,今天这礼我不收了,刚才借钱的各位把你们手里的钱都还回去吧,刚才借的钱什么十二倍、十三倍的啥啥的全都作废吧!”
说完,莫明就摇摇头,准备收拾东西回家了。
窝草,一看这场面,那些之前“留了一手”的人当时就慌了:
“莫明哥你别走啊!”
“莫明兄弟,有事好商量,有事好商量,你可千万别走啊!”
“对啊,对啊,不就是一点利息吗,咱们可以再商量商量!”
……
这,这特么不是在开玩笑呢吗?
这折腾了半天,你说走人就走人?
你特么走了不要紧,他们这“生意”还做不做了?
这些家族子弟虽然在这场“赚钱风波”中赚得盆满钵满,甚至于挣到了许多人一辈子都没敢想的钱财。
但是家族子弟就是家族子弟,他们深深地明白,自己之所以能够在这场风波中赚得那么多钱财,那完全是因为有莫明的高压逼迫!
就莫明这样收礼,那就是腰包再深的人也扛不住啊,迟早有腰包被榨干的一天。
这样一来,他们这些人的机会就来了。
但是,注意是“但是”!
如果莫明今天不收这个礼了,那周围那些人还有借钱的必要吗?
没有了吧?!
何况,莫明刚才说了,那什么十二倍、十三倍的欠款全部作废,那等于说他们之前的合同也全都作废……
其实,按照道理来说,字据、合同这种东西一旦双方签过名,那就等于是就此生效,除非交易双方达成共识,否则是无法单方面作废的。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人家都说签合同立字据要慎之又慎的原因,因为大多数情况下是没有后悔药吃的。
但是,莫明不一样啊!
这货根本不按常理出牌,他今天说作废,谁敢不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