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学(Choreologe)
对人类舞蹈活动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研究的一门综合学科。内容包括:基础理论学科、应用学科、历史学科。传统的研究方法,多半采用文字和图像(符号)对舞蹈形式加以描述。后来则采取历史学的方法,研究舞蹈的起源、发展和流变;采用哲学和逻辑学方法探讨舞蹈的本体(本质与特征)。由于现代广泛采用新学科的成果来研究舞蹈,因此广义的舞蹈学还包括:舞蹈美学、舞蹈人类学、舞蹈社会学、舞蹈教育学、舞蹈生物学、舞蹈生理学、舞蹈运动学、舞蹈心理学、舞蹈分类学、舞蹈团体管理学等分支学科。两千多年前,古希腊、罗马哲学家就曾对舞蹈的基本原理作过论述。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舞蹈家皮阿琴扎《论舞蹈艺术及其组织艺术》(1416),是欧洲第一本舞蹈学专书。启蒙运动时期,法国舞蹈革新家诺维尔《舞蹈和舞剧书信集》(1760),全面探讨了舞蹈和舞剧的原理、编导、表演、教学,以及舞蹈和其他艺术的关系等,被认为是“舞蹈的百科全书”,奠定了舞蹈学的科学基础。现代舞蹈学的理论观点始自邓肯,《邓肯论舞蹈艺术》(1928)和拉班、魏格曼等人的著作,从社会学、教育学、生物学、人体运动学等方面,对舞蹈艺术作了新的探索。但以上这些著作都没有正式使用“舞蹈学”这一术语。1921年,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首次开设舞蹈学课程,英国于1968年在伦敦开办“舞蹈学研究所”,舞蹈学作为一门新的学科由此兴起。现代舞蹈学的主要著作还有:美国马丁《舞蹈艺术概论》(1939)、陶布勒《舞蹈——一种创造性的艺术经验》(1940)、《苏联芭蕾百科全书·舞蹈学》(1981)等。(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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