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没错,我肯定是正常的。
你看啊,这网上说:“恋手癖会对同性或异性的手产生特殊兴趣”,我好像不符合上面的条条框框诶。
特殊兴趣?我那能算得上是特殊兴趣吗?明明就是很普通很平常的小兴趣好吧?
凭什么女生就可以手拉手一起去上厕所,而到了我们男生,啊?揣进怀里暖个小手凉个心窝就成特殊兴趣啦?
这肯定不对嘛,嗯,不合条件。
对异性?对女生的手?
咦惹——,林默想着,不禁打了个寒颤,胳膊上的某块皮肤突然刺痛了起来。
说起女生的手,林默就想到他那受苦受难命途多舛的胳膊被多名女生拧来拧去打来打去的。
唉——,林默暗暗叹了口“仙气儿”。
这么多年来我都没有保护好它,不但没有保护好它,反而任它受别人欺辱,隔三差五就要挨上几巴掌,有时候胡说八道还得被拧上几下子,我还不能为它报仇。
身为我的右臂,委屈你了哈。
所以提起女生的手,我就二话不说,一阵胆寒呐。
不过这满满的后怕感算不算得上是“特殊兴趣”呢?
不是吧,这要是都算“兴趣”的话,那兔子对老鹰也是有兴趣的咯?
不要跟我犟嘴,说什么“人家不是单纯普通的兴趣,而是特殊兴趣哦,所以你对女生的恐惧感也算得上是一种特殊兴趣。”
本人今天晚上,哦不,今天凌晨就把话撂在这儿了,哪怕加上“特殊”两字,说到底它也是一种“兴趣”。
不管特殊不特殊,它就是一种兴趣。
兴趣,懂吗?
是每天放学回到家,见了钢琴就飞奔过去弹奏一曲;是每个周末风吹雨打从不停歇的去国画班学画;更是数十年如一日的对它们抱有依旧不减一如当初的热忱。
而不是兔子见了老鹰的撒腿就跑,羊见了虎的转身就溜,小鸡见了黄鼠狼的叽叽直叫唤。
都说到这种份儿上了,还不懂我的潜台词吗?
女生就是鹰,就是虎,就是叼鸡的黄鼠狼。
我是兔,我是羊,我是惊恐的小鸡仔。
所以,我对她们的手是绝对没有兴趣的,更别提什么“特殊兴趣”了。
谁会去对一只“九阴白骨爪”产生兴趣?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我在此摔碗撂话,今天就是天王老子来了,那也是绝对不可能的。
No 可 can。
对同性?嗯……如果我对苏燃的小念头算不上什么“特殊兴趣”的话,那这前提条件可就不存在了,我们也就没有什么证明的必要了,根本就无从下手,证无可证。
如果我对苏燃有念头,但不算特殊兴趣,那我对其他人连这种念头也没有,所以更谈不上有什么特殊兴趣啦。
综上所述,我对同性的手没有特殊兴趣,所以我不是恋手癖。
假设我对……只是假设啊,我们先假设一下下,假设我对苏燃的小念头是特殊兴趣的话,还是那句话,我对其他人的手没有一丁点儿的这种念头,所以说明我对其他人没有特殊兴趣,那也就不符合“恋手癖会对同性的手产生特殊兴趣”这一说法。
由出示上述说法并经我严密推论得出结论,即:恋手癖对所有同性的手都有兴趣,而我没有对所有同性产生兴趣,所以,我不是恋手癖。
林默的脑子里经过激烈的天人交战,来了一场并不严谨的推理解谜,终于自认为逻辑严密的成功解决掉困惑,开心的在床上打了几个滚儿。
可能是苏燃的手格外好看,或者是能跟我产生共振,所以才总是吸引我的目光追逐着他的手。
嗯,对,没错,就是这样。
我只是出于对好看的东西单纯的欣赏,可是没有其他想法的哦。
既然是出于对美的欣赏,那也就没有什么必要去藏着掖着胡思乱想的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干啥子搞得像犯了罪的罪犯似的,对吧?
藏在心里的疑团解开,疑云消散,林默像是喝了一口神仙水似的大剌剌的往床上一躺,闭着眼睛,伸出胳膊,将刚刚练完的字帖一点一点挪上床头柜。
刚要关灯睡觉,就听见手机响了一声。
林默本来不想去管,但是又觉得不看看来的什么消息的话,就跟心里藏着件事儿似的,肯定睡不安稳,考虑了一秒钟后拿起了手机。
?
什么?
验证信息是“老师让我加你的”?
老师?哪个老师?你又是哪位?大半夜不睡觉加什么人啊?
林默这个傻ber ber,自己都还在熬着大夜呢,还有资格管别人大半夜没睡觉,哪里来的底气啊。
林默心里一串问号,可到底还是通过了验证。
万一真的是老师让他加我好友的呢?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啊。
很快,那边便发消息了。
【自在飞花】:你可以当我哥哥吗?
【自在飞花】:人家想要个哥哥。
【自在飞花】:好不好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