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宥不想回到有那个男人在的地方。但是他别无选择。
谁叫那个男人是他的爸爸。
从前,他不能选择父母;现在,他无法选择想要的生活;将来……他很怀疑自己是否还有选择的余地。命运仿佛总是嫌弃着他,他从来就不是被幸运眷顾的人。
连宥打从出生就已经失去了拥有母爱的资格。当生下他的那个女人决定抛弃他时,他还只是一个只会哭的婴儿。但连宥不怪她。何必去和一个毫不相干的人生气呢?他不知道她长得如何、性格如何,对他来说,那个女人只不过是把他带到这个世上的人而已,除此之外再无任何关系。
只是有时候,连宥会想,他是世界上最多余的人。既使没有他,太阳依旧会升起,地球依旧会运转,生下他的男人和女人依旧会活得好好的,不,也许会活得更好。没有人为他的出生感到高兴,也不会有人为他的死亡感到悲伤……到底,他活在这个世界上有何意义?
正是因为每天都在思考这些所谓的“活着的意义”,连宥看起来比同龄人都要成熟许多。他散发着一股不容他人亲近的气场,因此在学校里既没有人敢欺负他,也没有人敢跟他搭话。教室里那班小学三年级生成天闹哄哄的吵个没完,连宥却总是静静的坐在教室的角落看书,与喧闹的周遭划清了界限,构筑一个属于自己的领地。
他受够了这群吵闹的小鬼。
连宥最近在看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这是他在小区的垃圾站无意间捡到的书。书有点脏、有点破烂,却不妨碍阅读。当时他只是不经意地瞄了躺在一堆垃圾袋上面的它一眼,却因此被这本书奇特的书名给吸引,不知不觉地翻了起来。
学校的图书馆里的那些写给小孩子看的书连宥一本也看不上眼,对他而言,那些美好的故事都是骗小孩的谎言,虚伪的美化了这个丑恶的世界,才导致他身边那群小鬼无可救药的幼稚。
而这本小说里描述的杀人、犯罪、仇恨,才是真正的现实。
今天放学前的最后一堂课,他终于将《无人生还》看完了,心中掀起一阵震撼。制裁法律无法制裁的罪人……这样的正义令他深深着迷。
他将小说小心翼翼的收进书包,打算回家后再看一遍。
放学回家的路上,会经过一个书报摊。连宥这时候都会停下脚步,静静的伫立书报摊前面,免费阅读摆在那里的报纸。
胖胖的老板娘总是坐在台子后面看八卦杂志,除非客人叫她或是乱翻又不买,她才会冷冷的开口说话,否则她对谁都不理不睬。连宥规矩的遵循眼看手不动的原则,是以老板娘从未赶走过连宥。虽然只能看头版新闻,但对于一个家里没有电视机的小学生来说,这是他获取外界信息的重要渠道。
报章上,依然是铺天盖地的银行劫案后续报导。大大的红色标题十分醒目,写明了因银行劫案而造成的死亡人数昨晚又增加了一个——那个被掳走的人质遭活活烧死,与赃车一同被弃置在荒僻的郊区。
正义感在连宥的心中发酵,一点一点的膨大——如果让他遇见那些罪该万死的劫匪,他一定会亲手制裁他们。
连宥很快就把那半页的报导看完,转身离开。他住的小区距离学校不远,连宥已经尽量放慢脚步了,但回家的路程远比他盼望的还要短。
不一会儿,他就看见小区的小公园了。
这时候,有好几个与连宥年龄相仿的男孩正在公园旁的篮球场打篮球。
离天黑还有好一段时间,连宥径自走向公园的秋千坐下,从书包里拿出小说。
打篮球的男孩们似乎想要比赛,但只有五个人,不好分队,正吵吵嚷嚷的要其中一个人退出当裁判,却没人愿意牺牲。争得面红耳赤之时,一个男孩注意到了在不远处看书的连宥,于是跑了过来。
“喂,你打不打篮球?”男孩一身臭汗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