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从哪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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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脸色很苍白,是那种天生的苍白,虽然眉眼漂亮但面孔削瘦,他穿着不是那么合身的宽大衣服还有磨得发旧的皮鞋,一切看上去都显示出他的家境可能不是那么令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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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初穿着漂亮的连衣裙,朦胧的乌发静静荡漾在微风中,双眸清丽,没有答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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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浑身玲珑剔透,她是光明,可这毫无灵魂的光明似乎生于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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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衣衫陈旧,一个崭新盎然,仿佛是灵魂感知一般,男孩儿突然觉得自己好像看到了天使,强烈的吸引间,竟然不自觉地慢慢走近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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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她同岁,虽然瘦弱,但比她高一点儿,朝她伸出手,指间是一只青草编织的蜻蜓,小巧精美,栩栩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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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初从他手上捏起草蜻蜓,看向他,朝他露出淡淡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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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儿也冲她露出略显孤僻的真诚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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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孤独的孩子躺在青草地上,大多数时候都是安静地望着天空,或是男孩儿自顾自地絮叨着什么,好像他已经好久好久没有人可以这样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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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Ernest Lindsay,你叫什么?”他问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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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简单的问答,夏初已经可以听懂了,她回答他,口音还很生涩,听起来很可爱:“Shiloh Gran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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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她已经不叫夏初了,没有人会再叫她夏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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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Grande家的?你们家的房子很大。我以前在你家房子后面埋过时空瓶子,我可以带你去看。你知道什么是时空瓶子吗?就是你往一个透明的玻璃瓶里塞进写上文字的纸条,等到一年后或者十年后,给未来的自己看。”他不停地说着,有些激动的时候还会一骨碌坐起来,坐在夏初身旁看着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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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不到透明的玻璃瓶,只能找到透明的和绿色的还有棕色的酒瓶,我家里好多酒瓶,都是我爸爸喝酒留下来的。你想要吗?”他边说边跟夏初比划解释着,手腕上露出些许紫色发棕的淤青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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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单词的理解,加上手势,夏初大概明白了他是什么意思。其实她家里有许多漂亮的玻璃瓶子,瓶口有好看的木塞还有麻绳,但是她没有说她有。他问她想不想要几个酒瓶做时空瓶,夏初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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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Ern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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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渐沉,Edward过来找夏初回家吃饭,Ernest一骨碌从地上爬了起来,跑掉了。Edward牵起夏初的手,往他躲在老树后面偷看的脑袋瞅了瞅,微笑大声道:“你一定很喜欢我们Shiloh吧?要来我们家吃晚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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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只怕生的小鹿,Ernest没有回应他熟悉的邻居叔叔,扭头跑掉了,往回家的方向跑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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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没有生气,似乎已经习惯了,他笑牵着夏初回家:“走吧,回家吃饭啦,妈妈今天做了很多好吃的,你一定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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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nest的家在湖边的另一头,他的家庭状况非常糟糕,不仅不富裕,而且十分困难。他的母亲Mariza是一名美丽的西班牙女人,至少年轻的时候很美丽。夏初有一次见过他的母亲,他们长得很像,Ernest简直跟她长得一模一样,拥有跟她一样好看的眉眼。只是她现在看起来非常的苍白,跟她的儿子一样苍白,这可能可能跟她的丈夫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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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eld Lindsay,Ernest的父亲,他是个游手好闲的酒鬼,不仅不出去工作,而且经常酗酒,喝醉的时候常常殴打妻子和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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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Ernest的母亲似乎总是默默忍受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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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家庭跟Grande家还有Murdox家简直是触目惊心的鲜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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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贫穷与怪异,Ernest不受同龄人的欢迎,大家都瞧不起他,喜欢捉弄他,在小镇如此,在学校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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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跟夏初不在同一所小学,他上的是便宜的公立学校。面色寡淡苍白,脾性古怪,加上总是穿着显得宽大陈旧的衣服,Ernest总是会成为同学们嘲笑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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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跟夏初一样,总是默默无言地一个人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毫不理会有时同学们突然兴起的捉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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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正因如此,Ernest和夏初一样,小小的身体里住着一个孤独的灵魂。可能就是某些相似的同病相怜的地方,令两个人孤独的人成为了朋友。
夏初一直在努力攻克语言难关,从最初略显僵硬的临摹,到可以任凭抽查段落指着书本上的句子生涩地拼读,她只用了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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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个看似小小的一步,对于夏初来说却是跨阶段的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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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herine欣喜地双手合十,“看哪,Shiloh多聪明!这孩子多聪明!我们的女儿多聪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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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们的女儿聪明极了。”Edward扶着门框微笑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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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en的头发永远高高盘起,是个冷面的女人,却也难得地舒缓了神情:“您的女儿固然聪明,却更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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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第一次的数学测试,夏初得的是D-,她从神情漠然的Thompson 手中接过试卷,默默地回了座位。Thompson注意到,她一直低着头,盯着桌上的卷子,忍不住在心里嘲笑,她之所以能得到D-,还是他大发慈悲给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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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在一天天过去,第二次,夏初得的是B-,Thompson有些惊讶,他挑了挑眉没说话,还是亲手将试卷递给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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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到了两个月后的第三次,夏初得了A+。他还记得自己批阅时的不可置信,他反复地翻看她的答卷,的确是她自己写的。抄袭?考试是由他亲自监考,学生们没有作弊的可能,更何况,他将她的解题过程与其他同学仔细做了对比,确定她没有剽窃行为。而且他注意到,她其他科的成绩也非常不错,每次考试都在进步。他回想起这个女孩第一次踏进教室的样子,心中惊讶又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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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将试卷递给她,面带微笑,“我不得不说你完成得非常好,Grande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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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初双手接过,目光平淡,“谢谢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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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奖励夏初得了A+,Edward从同镇的Brown老太太那里抱来了一只刚出生几天的白色牧羊犬,是的,很珍贵和少见的通身雪白的牧羊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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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夏初将这只可爱柔软的小奶狗抱在怀里的时候,她的眼睛里是从未出现过的惊喜和光芒。当看到她脸上的喜悦时,Edward觉得一切都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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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爸爸!”夏初抱着小狗给了Edward一个拥抱,这让他受宠若惊,因为这是夏初第一次如此像一个真正的孩子一样叫他爸爸,并且还附带一个感激的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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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高兴地亲吻了她的头发:“不客气,亲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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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给你的小狗取个名字吧。”Katherine笑着建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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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初想了一会儿,说:“Tomato!”这是她今天学习的第一个单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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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除了上学,这只叫Tomato的牧羊犬几乎和夏初形影不离。看着它一天天长大,有了它的陪伴,生性冷淡、沉默寡言的夏初在不知不觉中开朗了很多。当然,还有Grande夫妇无微不至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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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越来越融洽,越来越像一个真正的家庭,夏初被包围在养父母强烈又温暖的爱中逐渐成长,她敏感的心扉在一点点地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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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是夏初心灵最好的滋养。她从来不敢奢求很多,那怕有一点就够了,她没有想到,她还能获得这么多的爱。
本处在绝望中的她,感觉到了一丝丝的希望。
夏初很庆幸,她有了一对世界上最开明的父母,而在她眼里,他们很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恩爱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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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已经年近中旬,可Grande夫妇却依旧好似甜蜜如初的夫妻。每天早上Edward都会给正在厨房忙碌的妻子一个充满浪漫爱意的吻:“早上好,亲爱的。”有时候他还会偷偷关掉妻子的闹钟,并替妻子完成做早餐的工作,好让她多睡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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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随时会拥抱,搂住彼此,在耳畔私语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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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深爱彼此,完全体贴和理解对方,好像永远也不会吵架一样。有一次在吃饭的时候,Edward悄悄打趣地告诉夏初:“你妈妈可是跟我私奔出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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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夏初愣愣地看着他,好像还不明白“私奔”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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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时候,Katherine是英国的贵族小姐,而Edward只是一个穷画家。在英国,人们一向注重阶级大过注重财富,因为阶级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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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贵族阶级的Katherine和工人阶级的Edward两个人,却相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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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年代,那是受人耻笑的事。很俗套的,这段恋情遭到了Katherine家族人的大力反对,而为了能跟心爱的人在一起,Katherine抛弃了她的所有,包括家人,包括阶级,包括财富,选择跟Edward私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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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就是他们为什么在美国居住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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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轻的姑娘,能选择跟一个毛头小子私奔,这得需要多大的胆量和勇气?她的赌注是自己一生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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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为他放弃了一切,显然,他也将自己的一切交付给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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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幸运的,他们已经成为理想中彼此的灵魂伴侣,相濡以沫地陪伴了彼此二十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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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厨房煎鸡蛋的Katherine听到他们的对话,背对着身子笑道:“是啊,所以从那之后,我除了你爸爸,一无所有。幸好你爸爸是个令人满意的好丈夫,嗯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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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不仅是个好丈夫,更是个好父亲。他用自己的高贵的人格和开明的思想熏陶教育着夏初,给她指引与启发。就像小镇上别的家长都反对自己的孩子跟古怪孤僻的Ernest来往,可夏初跟他一起玩耍的时候,他却给予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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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大家都不喜欢Ernest?总是瞧不起他呢?”夏初天真地问Ed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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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笑答:“因为他们缺少一双可以发现别人美好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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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欢Ernest吗,爸爸?”夏初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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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Edward调皮道,“我像喜欢你一样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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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大家却那样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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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因为别的小朋友都排挤Ernest而不跟他玩吗?”Edward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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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夏初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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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Edward微笑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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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能以家庭状况的好坏和别人的眼光来评价一个人是否值得交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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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样。”Edward赞许地摸了摸她的头发,“好姑娘。”
夏初成为了Ernest唯一的朋友,也是这座小镇上仅有的愿意跟他玩耍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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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附近的邻居们针对的不是Ernest这个孩子,而是他的父母,他以前做过风尘舞/女的母亲,还有他那个酒/鬼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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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令他遭人瞧不起的,远远不止贫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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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nde夫妇对这邻居们家的每一个孩子都一视同仁的友好,包括Ernest,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Ernest的妈妈却不喜欢夏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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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夏初就是能感觉到她不喜欢自己,她不让儿子来找夏初玩,尽管Ernest还是经常来找夏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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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Ernest就经常会被她粗鲁地拽回家,她瞥向夏初的时候,那眼神冷漠又恶毒,就好像夏初抢了她儿子什么东西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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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初没有过多在意,便自己回了家。吃完午饭,她拎着一个小桶,带着小小的浑身雪白的Tomato去家附近的林荫小道边浇水,上次她看到这边有一颗小树苗快要枯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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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ato像个小跟屁虫一样跟在她后头,然后下一秒它和它的小主人都被吓了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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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一颗大树下时,Christian突然从天而降,整个人从茂密的叶群中连枝带叉地掉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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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在了夏初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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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水桶里的水都吓得震翻了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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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ian吃痛地从草地上爬了起来,扶着腰“喔”了几声,身上头发上沾满了草叶。而小小的夏初仰头望着近在面前的他,已然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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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还从没有离他这么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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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解释自己为什么会从天而降,仿佛是为了掩饰尴尬,他不知从哪儿掏出了一个青草和鲜花编织的花环,随意地搭在了她头上:“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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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来是他准备送给他妹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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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妹妹Cecilia身体不好,很少出门,明明住得不远,可夏初却几乎没怎么见过他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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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顶突然传来几声细小的叫声,带着好看花环的夏初抬头一看,上面的树杈上有一个鸟窝,一只羽翼未满的雏鸟正在里面嚎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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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从窝里掉了下去,是Christian爬到树上把它放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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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ian拂了拂身上的叶子,又恢复了原来的清爽,他冲她笑了一下,露出好看的小尖牙,然后骑上停靠在树边的单车,回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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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直都知道夏初是Grande家的女儿,不过由于年龄差距还有不在同一个学校的缘故,他们虽然是邻居却没有什么交集。这是夏初来到圣巴巴拉后的大半年里,除了足球场外,他们为数不多的一次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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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初头戴花环站在树荫下,站在风里,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发愣,脚边的Tomato昂头乖乖望着她,奶声奶气地汪汪了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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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孤僻的Ernest天差地别,小镇上的人都知道Murdox家的儿子Christian长着一双迷人的,漂亮深情的,琥珀颜色的眼睛,自然干净的金棕色头发几分典雅地垂在额前,就像活在油画里的中世纪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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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永远是人群中最出挑的那一个,清爽得像微风和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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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夏初眼里,他很优秀,也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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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学校的优等生,不仅成绩好,各项运动也是手到擒来。每次他在学校里打棒球的时候,球场边总会围着很多的女孩子,她们其中不少都对他有意思。是的,人品好,性格好,相貌好,家世好,没有人不喜欢他。可,他同时也是最令老师们头疼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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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Christian总会干一些旁人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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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喜欢冒险,经常挂彩,总会受一些奇怪的伤,不是摘东西从树上掉下来,就是骑着单车翻下草地斜坡,就连胳膊骨折了,也还能挂着绷带单手捯饬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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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却从不在意,他总是惊奇地觉得他做的每一件事情都很有意思,觉得它们酷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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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怎么了,夏初只要一见到Christian就会变得很傻,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摆,心里像有头小鹿乱撞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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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俩不怎么打招呼,因为Christian不是能经常注意到夏初。而夏初也从来都不会主动跟Christian打招呼,她开不了口,只要站在他面前,她就会忍不住握紧手指,变得很紧张。所以那偶尔的招呼都是状况之外的Christian主动的。
后来有时在小镇的什么地方遇见她,他就会探出头,用那双灌满了深情的秋水一样的眼睛看着她,淡淡的微笑像一抹璀璨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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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放学时分走向校车站台的夏初,步伐总是很慢,因为走得慢一点,就可以赶在坐上校车之前看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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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ian从来都不坐他们学校的校车,而是每天骑单车回家,因为这样他就可以沿途发现许多好玩的东西和做很多自己想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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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分钟后,Christian骑着单车像风一样经过她的身边。看着他逐渐远去的好看的飘扬中的金棕色头发还有背影,夏初总会觉得心里甜甜的,心情突然变得格外晴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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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十三岁的时候,夏初才明白一直以来她对Christian的感觉,叫做暗恋。
由于养父母是英国人,夏初的英文里自然而然地就会夹杂着英伦口音,这也会成为一个同学们嘲笑的地方。
倒不是因为英伦口音难听,相反的,英式英语非常优雅正宗,腔调非常悦耳,只是英国人和美国人早已经习惯了相互嘲讽对方的口音。夏初生活在美国,那样的口音自然显得有些异类。
夏初从不会因为自己的英伦口音而感到自卑,相反的,她很自豪,因为这是她从养父养母那里得来的宝贵财富。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嘲讽和麻烦,从那以后,她跟别人说话都会特别注意不要透露出英伦口音,只有跟养父母说话的时候,她才毫不顾忌。
其实这种感觉真的很好,很有安全感,就像无论外面的风雨有多狂暴,家里总有跟你属于一体的亲人,家人们会共同拥有某些外人都没有的小习惯。
作为一个半路出家的异国人,由于语言基础比同龄人差,夏初不得不在学习上付出百倍的努力。在同学们的眼中,她就是一个安静的书呆子,因为在美国,有哪个孩子会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一边走一边背单词练习发音呢?
她边走边学,脚步很慢,一是因为分心使她的动作不自觉地放缓,二是她习惯了放慢脚步,只为了能看上Christian一眼,哪怕他只是从她身边很快地经过。
今天的校车过了很久都没有来,夏初一直在背书,但她注意到Christian今天迟迟没有出现,或许他又做什么“冒险”的事去了。可是不一会儿她就听到了什么异样的声音,她听到背后传来几声猫叫声。
她回头,看见Christian正坐在一棵葱郁的老树下,在逗一只流浪猫。
他的单车随意地躺倒在旁边的地上,而他穿着干净的白衬衫,盘腿坐在那里,手里拎着一只银色的铃铛,正在乐此不疲地逗弄一只始终乖乖坐在他跟前的漂亮的白猫。
拥有蓝色眼瞳的白猫完全被他手里的东西吸引,伸出的白色前爪对着头顶上的铃铛抓抓挠挠,左右拨弄。铃铛响得“叮叮当当”,可总是上上下下的不让它抓到。它便直直地盯着这东西瞧,一只白爪抢得更起劲了。
从那以后,夏初经常能看到Christian在各个角落里和猫咪玩乐,有时候是树下,有时候是路边,他总是会从口袋里掏出面包之类的东西,喂饱它。可能是熟络了,白猫还带了自己的朋友来跟Christian认识,渐渐的,他身边聚集的猫从一只变成了两三只。
有的喜欢跳上他的肩头伏着,有的喜欢在他怀里不断扑腾。他两只手架住它前肢的臂膀,没想到这小东西的脾气倒不小,浑身毛发尽张,此牙咧嘴地叫了几声,猫爪不客气地朝他脸上挠了过去。
猫儿趁机在他怀中大肆进攻,一阵抓挠扑腾之后机灵地跳开,转眼便消失在了草丛之中。
少年有些吃痛,不过却没有生气,只是抓抓他好看的金棕色头发,然后慢悠悠地起身。
在Christian扶起他的单车之前,夏初迅速跳上及时赶来的校车,才没有被人发现自己在偷看。
第二天放学的Christian,一侧的脸颊上果然留下了两道鲜明的抓痕。蓝紫霞红的夕阳烧染了半边的天际,车头上绑着一支美丽花朵,他带着脸颊上的两道细痂,骑着单车,迎着荡漾的拂面微风,刷地闪过夏初的身边。
喜欢猫的男孩子,内心一定很温柔。
她想。
夏初从来都不敢主动跟Christian说话,但生活总是让人猜想不到。在一个周六的早晨,她穿着拖鞋,披头散发睡眼惺忪地从楼梯上下来的时候,竟然看见Christian正站在她家的客厅里。
他妈妈让他给Grande家送一些她昨晚多做的蓝莓芝士派。
Katherine刚刚笑着接过蓝莓芝士派转身去了厨房,他昂头看着呆站在楼梯上的夏初,漾开世界上最好看的笑脸:“Hi!”
可是刚打完招呼他就迷惑了神情,因为夏初像个小兔子一样眨眼间就逃回了楼上,仿佛看见了一个怪物。
Ernest非常嫉妒Christian,不是因为别的任何东西,只是因为他知道夏初喜欢Christian。但小小年纪的Ernest同时也非常崇拜Christian,因为他真的非常的优秀和厉害。尽管Ernest有时会倔强地不屑去跟Christian讲话,但是他更多时候还是会像夏初一样,躲在什么角落里傻傻地偷偷观望他。
只不过他比夏初更鬼鬼祟祟。
嫉妒和崇拜同时存在,真是矛盾而又奇怪的感觉。
而夏初已经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最开始是为了练习写作,纠正语法,后来也是为了在文字中吐露对Christian的美好感觉。她不是每天都写,但总是会写下自己的心情和思考的想法。
Katherine是个喜爱鲜花的花卉高手,所以他们的房子前有一片漂亮的鲜花,全部是Katherine亲手培育的。她和她的花圃也是夏初日记中的常客。
每个周末早晨,当Katherine拿着小铲子为每盆花卉添土施肥的时候,Tomato总是会像个调皮活泼的孩子一样,不停地围着花圃奔跑。
它日渐长大,全身毫无瑕疵的白色毛发美得像座高贵的雪山。它一会儿奔跑冲向远处的树林,转眼又奔跑冲回了他们的房子,一刻也不消停。
它越来越大只,已经不能再睡在夏初的卧室里了,于是Edward和夏初一起帮它建了属于它自己的“房子”,就在花圃附近。
到了花卉盛开的最好时节,Katherine会让夏初给附近的邻居都送上一盆鲜花。夏初抱着各种各样的鲜花,挨家挨户地敲门,将养母美好的分享品德送给每一户邻居。敲开Christian家门的时候,Murdox太太总是会惊喜而又感恩地接过,并亲吻夏初的面颊表示感谢。而敲开Ernest家门的时候,Lindsay太太总是会冷冷地接过,然后冷冷地关上门。
后来的某一次,夏初在她家旁边的垃圾箱里发现了养母精心培育并照顾的鲜花。
夏初不会告诉养母Lindsay太太每次都会把鲜花扔掉的事,而是选择伸手进垃圾箱里把它拿出来,但是她又不能把它拿回家,所以她选择偷偷拿了小铁锹出来,把被丢弃的鲜花在某一处栽下来。
而这件事,她一直做到了十五岁都没有人知道。
Edward常常会和夏初坐在他亲手栽种的那棵梧桐树下,望着逐渐落下的夕阳谈话。他们既是一对温馨的父女,又是一对知心的朋友。
夏初会就自身还懵懂无知的暗恋产生的疑惑而向Edward提出问题,她渴望得到解答。渐渐的,他们谈论起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包括友情,包括爱情,即使夏初当时只有十一岁。
“永远保持独立人格,保持清醒,才不至于在爱情中迷失自我。这样你才能以真正公平的角度来审视自己爱慕的男孩儿,是否值得被爱。只有这样,当你发现对方不过虚有其表时,你才能拥有转身就走的决心和毅力。”
“他不是虚有其表。”夏初本能地反驳,却还没意识到自己已经有了喜欢的人这个事实。
“你怎么知道他不是?”Edward笑着反问,“你能肯定自己一定了解他吗?”
夏初沉默了。
“况且,说不定你现在喜欢的人不是虚有其表,但你以后喜欢的人是虚有其表呢?”他调侃道。
夏初几分惊诧:“喜欢上一个人还会变心的吗?”
难道一个人会在另一个人的心里突然消失吗?难道一个人在喜欢某一个人之后还会忘记这个人喜欢上别人吗?这怎么可能呢?
“当然!”他煞有其事地看着女儿,“没有谁一辈子只喜欢过一个人,至少我身边没有那样的人。在你生命中出现的某些人,可能你喜欢着喜欢着,突然就不喜欢了。”
夏初迷惑地看着他,无法理解。
“你爱一个人,但是当他触碰到你的底线,你也会毫不犹豫地离开他。你爱一个人,你愿意为他倾其所有,但是不包括放弃自己。”
“无论在哪一方面,都要学会自省,今天犯的错误,我们可以原谅自己,因为明天我们永不再犯。当你发现一个人不值得你爱了,那便永不再爱他。”
方方面面,每一天发生的各种小事,他们无所不谈。Edward就像一名人生导师一样,指引着夏初成长。而夏初,则永远深深铭记他的每一次教诲。
“……衡量一个人最重要的是什么?”他问。
“是好与坏。”夏初回答。
“是品格与思想。”他告诉她。
“如果一个人没有宝贵的品格和思想,那么即使这个人拥有再美丽的外表,也不过像始终会塌陷的沙雕一样空洞,虚有其表。因为人的皮囊总会腐朽溃烂,而品格和思想将永存人间。”
“一个常做好事的好人,但只要他做了一件坏事,大家都不会再觉得他是好人;一个做尽坏事的坏人,可有一天他突然做了一件好事,人们便会突然觉得他没那么坏。这就是人们奇怪的眼光和心理。”
“……要做强壮的大树,不要成为不堪一击的花朵;要做坚韧的磐石,不要成为风一吹就会散的懦弱的沙子。要做像彩虹一样的人,善良,勇敢,独立,纯洁,没有什么比这些东西更宝贵。”
一个女孩儿,她的眼界越高思想越超脱,她才能站得更高看得更远,她的眼中才能见识到别人无法见识到的愈发迷人的风景,而不是被眼前肤浅的东西所迷惑。
“等你以后到了要结婚的年纪,不要为了结婚而结婚,一定要和能真正尊重并理解你的人结婚。”
“我会找到那样的人吗?”
“找不到,又有什么关系呢?”
Edward在一点一滴中的引导教育中形成夏初美好独立的人格,教会她人生需要执着,却也要懂得洒脱,教会她淡泊明志,宁静致远。
舒服的微风中,夏初漂亮的眼睛望着父亲甜甜地笑了,Edward摸了摸她的头,父女二人映照在蓝紫霞红的美丽夕阳下,影子在昏黄的色调中被拉得老长。喜欢MJ迈克尔杰克逊(Michael Jackson)之Will You Be There请大家收藏:(zeyuxuan.cc)MJ迈克尔杰克逊(Michael Jackson)之Will You Be There泽雨轩更新速度最快。到泽雨轩(www.zeyuxua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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