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1 / 2)

算命的在他们的指点下,豁出脸去,好歹一日能做成个一两单。

不管挣多挣少,他总会偷偷留下一文钱,每隔五天,拿着五文钱给他们买一点点贱价的碎米,让他们得以饱腹。

他是如此慷慨。

乞丐大哥总给大家加油打气:“捱着吧,只要前头有打胜仗的消息传回来,大家心里就不害怕了。非但不害怕,还会舒心高兴。到那时候,咱自然就有饭吃了。”

可前头一直没动静。

立冬之后天一日比一日更冷,这一夜城里坠坠下起冰粒子似的雪,打在人身上发痛,却飘扬不起来,不是瑞雪。冰粒子落了满身满脸,栗浓眼睫上都结了一层白霜,如此饥寒交迫,终于叫人忍受不得。

几人集思广益,开始商量对策。

一人道:“咱或许可以到平康坊试试运气。”

平康坊,全丰殷人均消费水平最高的消费场所,听曲观舞喝酒拉手陪床全都有下限没上限的不明码标价,切切实实的销金窟。

另一人道:“咱去干啥?吃舞娘乐伎的剩饭?”

“诶!怎么,你还看不起他们的剩饭?去那里的人哪有正经吃饭的?那里的剩菜都是一整套席面直接撤下来倒进泔水桶,全都是全须全尾的肥鸡大鸭子!”

又一人道:“算了吧。那地方咱都进不去坊门,平康坊诶,里面哪有乞丐?”

“而且都是楼里都养了一票打手,好不好,还要吃一顿拳头呢!”

“对啊,不如咱还是到大成寺里抢口粥喝吧!”

大家伙的讨论渐渐平息下去,都不用大哥发话,都知道没什么可行性。

栗浓却慢半拍地问道:“真的有肥鸡吗?”

一位老弟叹她没见过世面:“何止肥鸡啊,山珍海味,你想都想不到!”

栗浓想了一下,她最想吃的不过是炙羊肉,向来应该有的。

她立起身来,道:“我去碰一碰运气吧。”

她脱掉破烂不堪的外袍,又洗了洗脸,这样看来,她就不像个乞丐了,只像个穷人。

栗浓甫一踏进平康坊,只见两侧朱楼翠瓦,彩绦飘摇,绮户遮掩着美人面,灯笼俱做成奇巧花灯样式,白日里燃着旖旎暧昧的红光,柳树下栓的白马颈下老大一颗红宝石,竟然也没有人敢来偷来抢,栗浓算是识马之人,知道这匹马本身比它脖子底下的红宝石值钱多了。

这样名贵的宝马,放眼望去,遍地都是。

地上车水马龙鼎沸人声,楼上凭窗饮酒寻欢作乐,隔着飘飘扬扬的轻纱,能看到里头载歌载舞,舞蹈曼妙,琴声悠扬。

真乃天堂。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从前读诗的时候只觉得莫大的气愤,现在只是有点无话可说罢了。若说起来,她也猜得到襄国公府里现在过得是什么日子——照样是那奢侈得不像话的喝法吃法。

顾临川的享乐之心是极重的,从他在自己家筑了座山,再从他修得豪华无匹的马厩都能看出来。

空气里都是香粉气味,与酒肉臭气混杂在一起,闻上去倒有点像铜钱的臭味。

栗浓撑到今天,闻到这味道,猛地一阵眩晕,不得不找个犄角旮旯坐下来,稍微歇一会。

鼻尖忽然传来羊肉汤饼的香气,栗浓支楞起身子,扒着墙角去香气飘来的方向看,拐角处是一家大酒肆,上下两层楼,门面十足气派。里头应该什么珍馐都有,但什么东西能比羊肉香?栗浓闻到别的还能忍,闻到羊肉面的味道,再也忍不了了。

香气与热气就像生了尖牙利爪,来回磨蹭抓挠着栗浓的胃。栗浓靠着冷硬的墙,啃着自己指甲全被啃秃的指头,直勾勾地瞅着店面冒出来的白烟。

羊肉汤饼,乳白色高汤上飘着油花,手抻的汤条劲道弹牙,呼噜一大口汤条,滚烫香浓的鲜汁炸开在舌尖,浑身通透,鼻尖冒汗;再咬一口软烂肥厚的羊肉……啊!

栗浓猛然恶向胆边生,我为什么不去直接吃霸王餐?他能怎么样?敢怎么样?

这时一位食客来到酒肆前,他正要进门,忽然感觉到了杀气,不动声色地斜了一眼眼冒绿光的栗浓,栗浓满眼都是人家桌上新出锅的面条,看都没看他。

他扭脸进了铺子。

这位食客气度不凡,生的环眼髯须,高壮凶狠,腰佩一把大陌刀,一径走到最角落,要了最上等的酒肉。

大家都忘了吃饭,只顾看他。店家越看他越像鲁智深,怀疑他是仇家雇来砸场子的。

可他真是来吃饭的。

酒醇肉肥,他吃得慢条斯理不紧不慢。

他虽长得凶狠,却并不丑陋,反而甚是英俊,只是两眉间却有一道细长高鼓的疤,眼神十足凶狠,大有一种谁看我我砍谁的架势,让人生惧。

肉吃尽酒喝干,他将碗一摔,大叫了一声“痛快!”,在凛凛脆响与满座惊诧中起身结账。

酒博士在后头划拉算盘,他直接取了十金摔在台面上。

这出手阔绰得令人瞠目,满座无声,酒博士拨滚着一颗算珠,不敢收钱。

那大汗直接掀袍离去,临了一指外头:“给外头那人弄碗汤饼吃。”

面面相觑的客人们议论着这个陌生汉子:“这也太阔了!面相生得这么凶,莫不是什么江洋大盗?”

他拔步而去,在门口和栗浓打了个照面。栗浓下定了决心要白吃人一碗面,大不了被打一顿。雄赳赳气昂昂来到门前,大汉只是看了她一眼,啥都没说就擦肩而过。

栗浓还奇怪这人干嘛要看她,一进门,小二先迎上来,热情地招呼,栗浓糊里糊涂落了座,一旁食客兴致勃勃地问她刚才与刚才那人什么关系,他是干什么的,怎么那么有钱……

栗浓搞明白了是怎么回事时,自己恩人早走出半条街。

她捧着筷子眼含热泪,倒不是单纯为了一碗面,虽然这碗面实在好吃得要命。主要是那大汉的行为感动了她。这样仗义疏财、一掷千金、古道热肠、事了拂衣去,是她最熟悉却好久没再见过的江湖气。

这小破城里,居然还有同道中人。

这同道人还这样与她心有灵犀,知道她最想吃羊肉汤。这哪里萍水相逢,这根本是他乡遇故知!

栗浓一口气吃了两大碗,吃饱之后,心情大好,浑身又充满了力气,连日来的丧气一扫而光,重新回到斗志满满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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