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大少,咱知道您是头面人,可你们家的人出去砸咱们家的买卖,这事儿说上大天也说不过去吧!您来说说得咋办?”
店里大大咧咧坐着一个穿着对襟衣服的家伙,衣袖挽起,翘着二郎腿,阴阳怪气地,让人一看就特别不舒服——简单说来就是相当欠揍。
他背后站着几个人,其中两个就是昨晚趴墙头偷出去的伙计,鼻青脸肿地,被几个人押着,低着头不敢说话。
说话这人我居然也认得,就是上回“第一次”在八大胡同里碰见的那几个行院打手中的一个——难得我隔这么久还认得他,估计是此人脸上那痦子太有辨识度了。
这么一来,昨晚偷出去那俩兔崽子所为何事也就显而易见了。
“这位爷,”说话的是我背后的老夏,一脸和气生财,“这事儿确实是咱们的不是,咱们家的人弄坏的贵店的一切物事,小店一并承担赔偿便是。”
“哟吼!”那“痦子”哼哼道,“那你们的人伤了咱家的人怎么算?”
看着那俩伙计背后那几个虎背熊腰的大汉,傻子都知道咱们家那俩虽然不弱但挺瘦的伙计怎么都不可能把人家给打了的。但眼下明摆着对方是漫天要价,咱们也理亏在先,也只好“破财挡灾”罢!
于是,在肉痛地付了几十个大洋之后,这事情总算是这样过去了。
我后来想到,这些行院里的家伙们应该不会不知道孙大少我以前可是他们的“老主顾”,所以老鸨自个儿才不出面;然后那几十个大洋回去以后会上交几成那还真是天晓得。
“你们俩!”老夏黑着脸对着那两个闯祸的伙计说道,“赶紧回去把衣服换了!……还有,钱从你们工钱里扣!再有下回咱店里可就没了你们这号人!”
看着唯唯诺诺而去的两个伙计,我无奈摇摇头。
出了这事情以后,店里的伙计们也总算消停了几天。
那天晚上我扮“黑衣人”跟踪那俩爬墙的家伙从水缸上摔下来的时候,被人从后面扶住还捂住了嘴。
我第一反应,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我跟踪被人逮住了!顿时脑补了各种浇凉水严刑拷打的情景……
直到我看清了我后面接住我的人是……老夏。
艾玛,这还真他娘的吓死人了!
“少爷先别声张。”这是老夏跟我说的第一句话。
我们悄悄回到正厅,简单交流了一下情况。
原来老夏也知道了店里出了状况——慧卿告诉他的——这么说来我的这位老婆大人可真够消息灵通的。
于是老夏连夜赶了回来,恰好碰见了我“跳窗”,于是就悄无声息地跟着,直到我从水缸上摔下来。
按照老夏的看法,那俩伙计偷跑出去,应该不是当什么“鼓上蚤”之类的,所以暂时最好先不要打草惊蛇,可以再想法打听一下再做打算,免得搞得店里人心惶惶。
我深以为然。
不过我们没想到的是,第二天一早,那俩家伙就因为在“八大胡同”里面喝醉了酒砸了东西还打了人,就被人押回来兴师问罪了。
此后我跟老夏商量了之后在店里由我亲自宣布,以后伙计一律禁止夜里无故外出,一经发现定然严惩不贷,老夏每晚还亲自巡查。我们没有提开除的事情,一则觉得那样似乎太严重,二则这些伙计少说也有干了两三年的,开除一个再招新人也太不划算。
至少当时看起来这应该算是个不错的主意。
但渐渐这事儿出了幺蛾子。
这天晚上,我看老夏又要出去“巡夜”,突发奇想要跟着去看一看。
老夏不置可否,露出苦笑在前头引路。
到了大通铺门前,老夏先慢慢把门推开一线,然后习惯性地让在一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