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七七”卢沟桥事变,全面抗战爆发,日寇不断炸轰炸杭州及其周边地区,严重威胁笕桥空军基地。
笕桥中央空军军官学校决定迁移,根据战局需要,航空委员会决定在接受高级飞行训练的师生中,编建一个轰炸中队和一个侦察中队。
高级教练机全部留下用于协防上海保卫战。
一些飞行教官及学员驾其他教练机迁移,学校学员和军官以及工厂设备、器材、装备、人员等全部乘火车迁往广西柳州。
而尚未毕业的航校第七期的航空班学员张小虎和周志开两人主动要求留下来,参加轰炸机中队和侦查中队。
其中周志开加入了轰炸机中队,而张小虎加入了侦察机中队。
关于当时日本一共有多少战机,目前并没有统一的说法。
国民政府制定的《民国二十六年度作战计划》认为“敌之空军合计属于陆、海军者,殆不下飞机三千架余架”而且“民间飞机不与焉,故战时当可扩充”;
而据战后日本防卫厅战史研究室编写的《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与《日本海军在中国作战》提供的部队编制情况及各中队(飞行队)的飞机数量,大致可推断当时日军飞机总数不足2700架;
日本学者菊池一隆在他的著作《中国抗日军事史》中则提出的是4180架。因此,据目前的数据大致可以肯定日军的作战飞机至少在2000架以上。
虽然日军并不可能将所有的飞机都投入中国战场,但仅以完善的飞机生产工业及源源不断地供给,就足以对中国产生数量上的绝对压制。
而当时国内列编的飞机仅296架,更为要命的是当时因国内航空工业体系极不健全,没有独立生产飞机的能力,飞机补充几乎全部要靠外部采购。
抗战开始时,中国空军的编制为;
1大队(1、2中队)诺斯罗普轻轰炸机18架
2大队(9、11、14中队)诺斯罗普轻轰炸机27架
3大队(7、8、17中队)霍克3、菲亚特、波音战斗机各9架
4大队(21、22、23中队)霍克3战斗机28架
5大队(24、25、28中队)霍克3战斗机19架、格莱迪特战斗机9架
6大队(3、4、5、15中队)道格拉斯轻轰炸机36架
7大队(6、12、16中队)侦察机27架
8大队(10、19、30中队)萨菲亚中轰炸机12架、ME117中轰炸机6架、马丁B10重轰炸机6架
9大队(26、27中队)雪莱克A12攻击机20架
独立13中队 轻轰炸9架
独立18中队 侦查12架
独立20中队 轻轰炸9架
独立29中队 布瑞达Ba27战斗机12架
独立31中队 轻轰炸9架
独立32中队 格莱迪特战斗机9架
笕桥航校暂编大队(33、34、35中队)霍克3、道格拉斯各9架。
开战时日本陆海军航空队:
陆军;
20个战斗机中队、15个侦查机中队、12个轰炸机中队、3个混合中队(战斗机、轻轰炸机、侦查机中队12架编制,轰炸机中队9架编制)
海军;
第1联合航空队 38架中轰,14架战斗机
第2联合航空队 12架中轰,30架轻轰、24架战斗机、6架水上飞机
第1航空战队 21架战斗机、29架轻轰、12架鱼雷机 (龙骧、凤翔载机)
第2航空战队 12架战斗机、18架轻轰、12架鱼雷机 (加贺载机)
直属15架水上飞机(舰载)
再以飞机所必须的燃油为例,直到1937年初,中国境内还没有一家炼油厂,因此即便开采出原油也无法生产出汽油,空军也就无法得到本国产的汽油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