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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所以当警察,都是为了她(1 / 2)

2014年11月的一天晚上,我在警务室加班,林所长开着私家车来找我。他没穿警服,让我也换个便装,跟他出去“办点事儿”。

“是那个谁……又来了?”我问他。

林所点头。

“这次要怎么办?”

“公事公办。”

那晚,我和林所来到辖区边缘的一家小旅馆。虽然我们身着便装,但一进门,旅馆老板还是认出了我们,赶忙上前递烟。林所面无表情地摆了摆手,径直向楼上跑去,我赶忙跟在他身后,老板跟在我身后。

站在312房间的门口,林所示意店老板开门,店老板伸手正要敲门,林所一巴掌把他的手打开,示意他直接用房卡开。老板无奈,从口袋里掏出了房卡,“咔”的一声,门锁开了。

我随即猛地向房门撞去,试图以最快的速度出其不意地冲进房间。但完全没想到,我将近170斤的体重,只把门撞开一道不足20公分的缝隙,透过缝隙一看,房间里的电视机柜竟抵在了门后。一股浓烈的麻果香气顺着这道缝隙扑面而来,几乎是在同时,一个光溜溜的身影从床上跃起,跳上窗台,看来是想从窗户跳出去。

我连忙退后几步,用尽力气再次撞向房门。“咚”的一声巨响后,电视机柜又向后退了一段距离,缝隙总算够一个人挤进去了。

此时屋里的那个人已经骑上了窗台。林所冲进房间,大喝一声:“别动!”说着右手从怀中掏出了伸缩警棍。那个人半个身子探在窗户外面,看了看林所,又看了看窗外,大概是觉得三楼确实太高,不敢往外跳。

趁他纠结的当口,我打量了一圈屋内。这是典型的一间四线小城的私人旅社,昏暗的白炽灯,老旧的家具,一名女子裹着棉被倚在床头,眼神迷离。地上散乱地扔着两人的衣服,还有一个矿泉水瓶做的简易“吸壶”,角落里是两个一次性打火机和几张褶皱的锡箔纸。

林所没有理会床上那个女人,我也不想主动和她说话。

“六子,你个X养的,给老子滚下来!”林所还在跟窗台上的人对峙——六子,42岁,辖区在册吸贩毒人员,也算是林所的“老熟人”。

六子不肯下来,结结巴巴地威胁林所:“你再往前走一步我真跳了……”

林所没理他,反而向前迈了两步,说:“你有胆子就给老子跳!不跳老子一脚把你踹下去!”

六子又看看窗外,

在带这对男女回派出所的路上,林所开车,一句话也没说。我把两人铐在一起,锁好车门,坐在他们身边,默默抽烟。

回到派出所,林所把二人交给值夜班的民警老赵看管,让我去后院把讯问室的灯打开,又去把备勤室里的值班同事喊起来做事,自己却上了楼。

老赵让这对男女在大厅墙边蹲下,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我也无奈地笑了笑。

值班同事在楼下讯问室给两人做笔录材料,我推开所长办公室的门,林所正叼着烟坐在椅子上发呆,我想从他烟盒里掏一支,他却开口骂了我一句:“以后抽烟自己买,别老拿我的!”

我有点尴尬,看来今晚他心情不好。不过,既然烟已经拿出来了,我也不好再放回去,不然他又会说什么“拿都拿了,放回去做什么”。我只能厚着脸皮把烟点着,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陪他一起发呆抽烟。

我知道他心里在烦什么,但又不好点破。坐了一会儿,老赵也上来了,看了眼林所,苦笑着摇摇头,也点燃一支烟,拖了把椅子坐在一旁。

总不能就这么干坐着,我不断向老赵使眼色——他是所里的老民警,林所当年的师父,在弟子和晚辈跟前,没有什么不能说的。老赵微微冲我点了点头,又过了一会儿,估计是组织好了语言,他清了一下嗓子,终于开了口。

“小林,你也想开点儿,工作上的事情,生气是生不完的。”

林所好像没有听见似的,不说话,闷着头抽烟。

“人各有命,你是个警察,又不是观音菩萨,管得了那么多吗?”老赵继续说。

林所依旧没反应。老赵有点不高兴了,他把烟屁股放到地上踩灭,拾起来扔进林所身边的烟灰缸,然后用手敲了敲林所的桌子:“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你现在是有家有口的人,最应该关注的是小何(林所的妻子)和儿子才对!”

“我不是那个意思……”老赵的话似乎终于碰到了关键,林所终于开口了。

“你跟了我五六年,从我徒弟做到我领导,你啥意思我不清楚吗?!”老赵的口气变得严肃起来。

“唉……”林所叹了一口气,又把头闷下了。

老赵走回到椅子边,拍了我一下,说:“咱们走,让林所自己清静一会儿。”

那是我跟着林所工作的第二年,作为同一个班上的民警,一周有三天的时间,24小时吃、住、睡都在一起,两人几乎形影不离,我当然知道林所心里在郁闷什么。

让他心烦的,不是那个六子,而是那名和六子一同被抓的女子。

这个女子名叫赵晴,曾经差一点儿就成了林所的妻子。

赵晴是本市人,和林所同岁,两人自初中开始便是同班同学,高中毕业后又一同考取了省里的师范大学,林所学音乐,赵晴学美术。两人在大学二年级时开始恋爱,多年的老同学,又都是工人家庭出身,知根知底。林所说,他们曾打算大学毕业后一同回本市,找一所中学当老师,然后就结婚。

2002年,两人大学毕业,赵晴如愿考进了本市的一所中学,但林所却没能如愿,成了一名待业青年。他决定创业,联系了几个武汉的校友,一同开了一家艺术生高考辅导班,跟赵晴被迫分隔两地。

辅导班开起来没多久,赵晴就不顾父母的极度反对,辞去了教职,去武汉陪林所一起创业。

“那个时候日子过得苦啊,我借的钱只够在街道口那边租一间小门面房,教学、办公、吃住都在那间屋里,晚上睡觉只能摆开一张单人床,赵晴说我白天累,让我睡床上,她大冬天的自己打地铺……”林所曾不止一次地对我说过。

赵晴的父母都认为是林所“坑”了自己的女儿,不仅和林所家人闹得不可开交,还多次带着亲戚朋友去武汉,要把女儿“绑”回来。一次,赵晴的父亲带着两个亲戚在武汉光谷附近堵到了林所,正要动手,赵晴就骑着电动车赶来,和父亲大闹一场,然后抢走了林所。每次说到这件事,林所总是忍不住掉泪:“那天我坐在电动车后座上搂着她的腰,哭了一路,那时候就下决心,这辈子一定要对得住她!”

赵晴的父母终于认命了,他们虽然不想承认女儿和林所的关系,但再也没有找林所一家的麻烦。

林所和赵晴共同努力了两年,培训班出来的第一批学生在高考艺考中的成绩都很不错,还有好几个学生考上了名校,所以培训班一下就火了,第二年预约报名的学生就有200多人。到了2005年,培训班从一间屋变成了三间屋,最后规模扩大到上下两层楼,还注册了商标。

林所说,自己如果后来不改行当警察的话,照那个发展势头,现在他应该也和武汉那几家知名的艺考培训机构老板一样,成为一名“土豪”了。

“我走的时候,把培训班盘给了当时一同创业的校友,现在人家包了半座楼,开宝马坐奔驰,穿个T恤都是‘范思哲’——你看看我,现在身上最值钱的是这部手机,1800块,公安局发的……”林所总开玩笑地如此自嘲道。

林所转来当警察的原因,他很少跟外人提起,但公安局很多同事都知道,他从“林校长”变成“林警官”,正是因为“赵老师”出事了。

“手里有了几个闲钱,交了几个不该交的朋友,就染上了毒品。”从林所断断续续的言谈中,我大概知道了赵晴当年出事的经过。

赵晴从小就性格开朗,身边永远不缺朋友,即便在高压力的创业过程中,也在武汉结交下几个要好的朋友,其中有一位姓刘的中年女子,比赵晴大不少,和她关系尤其好。

这个刘姐是朋友介绍给林所的,她年轻时曾留学国外,拿到了钢琴演奏硕士学位,回国后曾在某高校艺术学院工作过一段时间,后来离了职。林所看中了她的海外留学经历,开出高薪,盛情邀请她来培训班教学,刘姐欣然答应。赵晴也把刘姐当作自己的“知心大姐”,经常和她结伴出入。

大概就是这段时间,赵晴通过刘姐接触到了毒品。

“那时候我一是忙,二是没这方面的意识,你说好好的一个大学老师,怎么会放着公职不干,跑出来搞我们这种‘野路子’?后来我才知道,她是因为吸毒,被学校开除了!”林所后来追悔莫及。

林所不止一次问过赵晴究竟是如何“上道”的,但赵晴一直都说不明白,只说似乎是在某一个瞬间,自己开始对一些东西产生依赖感,有时是红酒,有时是饮料,她自己也曾买过那些让她“依赖”的东西,但后来却发现,只有和刘姐在一起时,那些东西才“起作用”。

林所后来推测,刘姐最初应该是在赵晴的饮品里放了一些“口服液”“快乐粉”之类的东西,等赵晴意识到的时候,早就来不及了。

“虽然那时候我给姓刘的开的工资很高,但肯定是不够她吸毒的,所以她就想把赵晴拉下水。赵晴虽说是老板娘,还管着培训班的财务,但不过就是个二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对这些东西没防备,只要她下了水,姓刘的就可以弄到稳定的毒资了。”林所后来分析说。

2005年7月,高考成绩传来,培训班又一次迎来了大丰收,林所激动地将喜讯告诉赵晴,可赵晴似乎却并不在意。

林所以为赵晴是因为前段时间太忙累的,就想着趁8月闲暇的时候,带她去香港和澳门旅旅游,算是庆祝。林所提了好几次,赵晴才勉强答应了。

赵晴从旅行一开始就有些魂不守舍,两人在香港待了几天,准备去澳门时,赵晴借口身体不舒服,说什么也要回武汉,林所只得提前结束了行程。

可抵达武汉的当晚,赵晴便不知去向。

那天晚上,林所四处找不到人,打电话也联系不上。他不断地打电话给培训班的老师们,甚至相熟的学生家长,询问赵晴的去向,但大家都说不知道。林所实在想不出这种天气赵晴能跑去哪里,他一边在凌晨暴雨的大街上漫无目的地寻找,一边焦急地等着天亮,好给赵晴父母打电话,问问赵晴是不是回家了。

大约在凌晨4点,林所突然接到了武汉市公安局某派出所的电话,说赵晴和刘姐因吸食毒品被拘留了,让他去派出所办手续。

林所当时就蒙了——他那时对毒品的印象还停留在影视剧和街道社区的禁毒宣传栏里,根本想象不到,一直陪伴自己的女朋友竟然会染上毒瘾。

原来,那天晚上赵晴一回到武汉便被刘姐叫走了,两人急匆匆地赶往刘姐住的出租房,刘姐打电话叫来了毒贩子,赵晴花钱买了一些毒品,两人便在出租屋里好好过了一把瘾。不料,这个毒贩早已被便衣盯上,他离开出租屋后没走多远便被抓获,随即供出了赵晴和刘姐,马上,警察便在出租屋里把两个女人抓了现行。

最终,刘姐因多次吸毒被抓,被判强制隔离戒毒,而赵晴因为是初次被抓,拘留执行完毕后,被判社区戒毒。

从拘留所出来之后,赵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三天没有出门,然后向林所保证,以后绝对不再碰毒品。

赵晴出事之前,两人已经把婚期定在了2006年年底,林所担心赵晴吸毒的事情会给结婚带来未知的阻力,也相信赵晴是一时糊涂,思来想去,还是没把这件事情告诉双方的父母。

然而,没过几个月,林所几次夜里醒来,都发现赵晴不在床上。开始他没在意,后来才发现,赵晴夜里起身后去的并不是二楼的卫生间,而是一楼的储物间——终于在一个深夜,他将正在吸食毒品的赵晴堵在了那里。赵晴这才向林所承认,自己并没能戒除毒品。

那次林所先是气得暴跳如雷,然后抱着脑袋哭了一宿。

“姓刘的被抓了,但她以前的那些朋友还在,有些是和赵晴认识的,总偷偷联系她,说一起出去玩,赵晴拒绝了几次,但最后还是没忍住,又复吸了。”

那次之后,林所通过朋友联系了武汉的一家自愿戒毒医院。虽然这家医院的戒毒价格相当于培训班半年的利润,但林所还是毫不犹豫地将赵晴送了进去:一是在他和赵晴看来,公安机关免费的强制隔离戒毒如同蹲监狱一般,让人没有人身自由;二是他不想让赵晴继续在公安机关的违法人员档案上留下记录。

“自愿戒毒”的时间为半年,那年春节,林所对双方父母谎称两人要前往外省做招生宣传,不能回家过节,瞒过了家人。

2006年5月,赵晴终于结束了全部治疗。在离开自愿戒毒医院之前,林所专门找到主治医生,询问以后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主治医师建议切断赵晴与本地毒友圈的联系,那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戒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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