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武周与柴孝和赶过去的时候,汉军与突厥军的对峙已经形成。彼此之间本就是厮杀多年的老对手,列阵冲杀是家常便饭。都是训练有素的军汉,不需要特别命令,看到对手就知道该列阵应对。
双方各自聚集了百十号人马,虽然人数不多,但是阵型森严杀气腾腾,若是刘武周晚来一时三刻怕是真的要出人命。在边地,人命本来就没那么金贵,更何况自从刘武周主政之后,为了从老百姓嘴里夺取口粮,更是大肆挥舞屠刀,人命也就越发轻贱。当兵的杀人杀顺了手,也就从心里不把人命当回事。再加上对突厥人积怨已久,属于沾火就着的状态,只要一声令下,又或者谁的一声咒骂,都能立刻从斗殴演变成杀戮。
前排的兵士左手紧握盾牌,右手则抓紧刀柄,身形下伏双脚岔开,把身体尽量缩在盾牌之后。这样的距离,哪怕突厥的好手,也只能发出一箭。自己以这个姿势扑过去,只要挡住第一箭,就能近身砍头,把对面突厥人杀个屁滚尿流。次一排的矛手则紧握木矛,随时准备往前搠。
而对面的突厥人队形远不如汉军严整,松松垮垮的两层兵线,既松散又单薄,身上的衣服也很是破旧。只有少数人穿了甲,大多数人身上就只裹着一件腌臜不堪已经看不出本色的皮袍子。手中的兵器也都是旧货,有些人的弯刀上甚至还有缺口。只看装备就知道,这里面基本都是执必部的仆从军,真正的狼骑寥寥无几。
不过他们的气势并不弱于对面的汉兵,弓箭手张弓搭箭,瞄准对面的汉军,更有十几张弓一起对准了站在汉军队伍最前面的头领,也是此番斗殴的发起人。
那是个三十出头的汉子,身材适中阔面重颐,面如火炭。一双皂白分明的环眼精光四射,一望可知必是个精力充沛的汉子。头上扣着一顶破铁盔,身上穿着一件素色布袍,上面满是补丁,但是却浆洗得很是干净。手中擎一口直刀,刀身上血迹未干,而在他身前,倒着两具尸体。只看穿着就知道,死尸乃是突厥兵士。而且其中一人身上穿的不是皮袍而是铠甲,这就证明死的不是普通奴兵而是真正的狼骑又或者是军将头目。
刘武周只觉得眼前一黑,心中不知骂了多少句脏话。突厥狼骑也是能杀的?
自从引执必部入马邑开始,边军和突厥人的地位便不再对等。上至军将下至小卒,都明白世道变了。刘武周原本靠抵挡突厥入寇保一方平安,得边地百姓拥戴。可是如今他态度逆转,从抗突厥的良将变成了引狼入室的贼子,自家人哪里还硬气得起来?便是走在路上,都觉得凭空矬了一头,生怕被乡亲戳脊梁骨。
在乡亲面前尚且如此,对上突厥人就更直不起腰来。军汉火气大,那帮突厥人又是出名的飞扬跋扈不讲理,冲突自然在所难免。不过大家也是能忍则忍能让则让,发生冲突也不敢下死手。往往是突厥人打死了汉兵,自己只是受伤,最后还得是马邑军将向突厥人赔不是。若非如此,单凭百十来个奴兵又哪来的胆子和马邑精锐边军列阵放对?
杀一个奴兵,还不算什么大事,大不了破出笔财货就是了。可是一个狼骑,那可不是那么容易解决的!尤其执必家屡次受挫元气大伤,狼骑人数锐减。这就让他们更是把残存青狼骑看作心头肉,战场上则损都觉得心疼,让恒安甲骑打死,此事岂能善罢甘休?
若是普通军将犯下此事,刘武周豁出去不要脸,可以当场执行军法,把杀人的砍了来个一命抵一命,再拿出几匹好马几领铁甲赔偿,总是能过去。左右都已经不要面皮,也就没什么可顾忌的。
偏偏这个军将不是寻常人物,根本就杀不得。别看他不是苑君玮、尉迟恭那些恒安旧部猛将,可是对刘武周来说,就算苑君玮、尉迟恭加在一起,也不如此人重要。
这名杀人军汉的名字叫做宋金刚,他并非恒安旧人,而是柴孝和此番合作送来的礼物。柴孝和自瓦岗前来,除了带来大批瓦岗在河东布置的暗子之外,就是将这位豪杰引荐给刘武周。
如果以刘武周的真心而论,哪怕是眼前这座汾阳宫,都不如宋金刚来得重要。
宋金刚出身草莽,拉队伍占山头招兵买马,走得也是草头天子路数。兵势最盛时,部众达万人之数。后来打了败仗,一路溃逃,只能在边地栖身。李密帮过他的忙,又通过瓦岗在绿林的地位联络北地豪强帮他安排了栖身之地,宋金刚感念李密恩德,也知道凭借自己单打独斗肯定出不了头,就甘心听从李密命令,做了他的部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