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雨轩 > 经典短篇 > 世界戏剧学 > 五、整一化

五、整一化(1 / 2)

亚里士多德对于戏剧必然律的论述,是内容方面的要求;体现在形式上,就是整一化原则,或称有机整体原则。这是他的戏剧学的核心所在。

亚里士多德对于整一化原则作过如下论述:

一个整体就是有头有尾有中部的东西。头本身不是必然地要从另一件东西来,而在它以后却有另一件东西自然地跟着它来。尾是自然地跟着另一件东西来的,由于因果关系或是习惯的承续关系,尾之后就不再有什么东西。中部是跟着一件东西来的,后面还有东西要跟着它来。所以一个结构好的情节不能随意开头或收尾,必须按照这里所说的原则。

这段话在稚俗的外表下深含意蕴。头、中、尾三者各守其位,既不能任意挪动,也没有其他成分置身其间,又没有失落应有的任何一部分,可谓高低相宜、胖瘦得体。这就是整一化了的艺术品。分而述之,戏剧的整一化原则可包括完整、单一、适度这三项。

完整

。除了关于头、中、尾的论述外,我们还在悲剧定义中看见亚里士多德把“完整”作为戏剧所模仿的行动的一个重要要求。任何具有合理的内在规律的内容,都会体现为一种完整的表现形式。因为内在规律必然有前后的因果关系,而因果关系又必然显示为一种组合秩序。因果关系越严密,这种组合秩序就越整饬,这就是构成艺术形式完整性的基础。

亚里士多德说:“一个完善的整体之中各部分须紧密结合起来,如果任何一部分被删去或移动位置,就会拆散整体。因为一件东西既然可有可无,就不是整体的真正部分。”以最合理的次序和位置,让那些不可增删的各个部分紧密衔接起来组成一个活生生的有机体——亚里士多德从这个意义上论述完整,可以称之为内在的完整论。他反对外在的、廉价的“完整”,反对那种企图把所有素材都尽力包容进去的愚蠢做法,嘲笑“许多诗人把伊利翁的陷落整个写出来,而不是只写一部分,像欧里庇得斯处理赫卡柏那样”。从这个意义上说,单一,是完整的一种保证。

单一

。亚里士多德把单一看成一切优秀的艺术品的重要艺术标志。他在《诗学》第八章中曾称赞荷马在写洋洋洒洒的史诗时也不面面俱到而只环绕着一个“有整一性的行动”展开的布局技巧。但是,他认为单一对于戏剧来说又是特别重要,如果说有的史诗也可以“由好几个行动构成”,那么,它就“可供好几出悲剧的题材”。

不仅情节的行进过程应该单一,结局也应单一,“完美的布局应有单一的结局,而不是如某些人所主张的,应有双重的结局”。戏剧人物的性格,也需要有相对的一致性和稳定性。那么,这中间什么是达到整体单一的关键呢?亚里士多德认为,是事件的一致,而不是人物的一致。

他说:“有人认为只要主人公是一个,情节就有整一性,其实不然。因为有许多事件——数不清的事件发生在一个人身上,其中一些是不能并成一桩事件的。同样,一个人有许多行动,这些行动是不能并成一个行动的。”(《诗学》第八章)因此,他把自己的论述重心放在事件、行动的单一上。他竭力主张,把戏剧作品中纷繁曲折的布局和情节锤炼成“一个完整的行动”。

戏剧不能单调寒伧,必须以其迂回曲折的丰富性来吸引观众,把它以“一个行动”来要求,是不是太绝对、太过分了?

其实,这里所说的“一个行动”,并不是指一个具体的动作,一个孤立的举止,而是指内在结构极为完整、紧凑、合理的一系列行动。这一个行动系列有着那样巧妙的组合秩序,它们相互之间又有着那样有机的血肉连接,以致我们完全可以把它们看成一个独具魂魄的单个生命体。在这里,完整和单一已合而为一:说它单一,里面却是一个丰富而完整的世界;说它完整,其中却没有丝毫可以分解离逸的成分。亚里士多德说:“这样它才能像一个完整的活东西,给我们一种它特别能给的快感。”(《诗学》第二十三章)

可见,他把“单一”、“完整”看成一个艺术作品成活的两个必要条件。相反,一大堆光彩耀眼的珠宝,由于它们各成其体,无论如何构不成单个生命体。

最新小说: 贝海拾珠 纯原乡 遇到梦 椿与冬 我的明恋是暗恋 从紫罗兰开始的无限穿越 不知风吹向何方 我们的故事清溪 小窦日记 亚橘的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