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月以来,我交给你们的符箓道纹,你们都已熟悉,并且都能铭刻出来。”赵昱说着,从袖子里取出十把灵材金玉制的刻刀,一一分发给弟子:“那么,炉鼎外壳的铭刻工序,就交给你们来做。”他指了指旁边更加巨大的炉鼎外壳,道:“你们要作的,就是在外壳上,给我铭刻出一层纳元道纹。什么时候刻好,什么时候这件法器就成了。这取决于你们的能力。”纳元道纹,便是赵昱总结出来的符箓道纹之一。是从五行元符的皮毛截取的一部分道纹。所谓纳元,便是汲纳元炁。纳元道纹,只有一个粗浅的功效,那就是一旦催动,便可从天地之中汲取元炁。除了纳元道纹,还有另外两种。一种是聚元道纹。顾名思义,就是将纳元道纹汲纳的天地元炁,聚合起来。一种是转元道纹,也就是将聚合起来的元炁,转化为动力的道纹。这三种道纹,是符箓车船外壳结构最重要的部分。而且是能够运用于凡人的道纹。只要学会了,铭刻的时候不出差错,那么跟赵昱自己铭刻,没有什么区别。而赵昱经过许多实验,发现也只有这三种道纹,才能任凭凡人使用。更高深的,凡人铭刻出来,便只有其形,而无其神,一点用处也没有了。曹昂等拿着刻刀,一个个跃跃欲试。学到了东西,总想要用出来。这是人之常情。赵昱便不管他们,法力一卷,把炉鼎内胎卷起,自顾自走进了屋里。内胎是他以石中火熔炼,以法力淬炼过后的灵材金玉制成,而外壳则不是。外壳,是赵昱用凡火熔炼的合金。这炉鼎法器,内胎才是根本,外壳无关紧要,所以交给弟子们练手,正合时宜。而赵昱自己,则要着手开始真正炼制内胎了。炼制这件法器,赵昱早已心头有数。他打算炼成九层法禁的法器。法器总共三品,最高三十六层法禁。每十二层一品。九层禁法,已经算是高等的三品法器了。而在炼入禁法之前,还有一个步骤,其一就是叠加悬空符。这件炉鼎法器的用途,是批量制造符箓车船核心动力模块的法器。在炼制的时候,要以法器之威,在核心模块上炼出叠加一到五层的悬空符。就好像是印刷术一样。因此,赵昱必须要在炉鼎内胎之中,完成这个步骤。核心动力模块上,要有悬空符,但同时,还要有转化元炁为电能的道纹。这层道纹,比上述三种道纹高深不少。不过赵昱也已钻研出来。是雷符的一点皮毛。所谓雷符,便是以符箓的形式,催动出雷霆。雷霆,不是某些小说中所言的单一独立的属性。雷是阴阳之机,天地之枢。五行有雷法,阴阳有雷法,便是时间空间,在赵昱看来,也能炼出雷法来。有天衍镜幻境的经历,赵昱很清楚,五行雷法是雷法的基础之所在。明悟了五行雷法,便能进入阴阳枢机的阶段。五行分阴阳,譬如木雷,便分甲乙,甲木为阳,乙木为阴。甲木雷为木中阳雷,乙木雷为木中阴雷。甲乙木,丙丁火,戊己土,壬癸水,庚辛金,以天干数划分五行之阴阳。因此五行雷大体能分十类。是十类,而不是十种。就拿木雷来说。甲木有多种属相,每一种属相,便能依之炼成一种甲木雷法。甲木有多少属相,便有多少种甲木雷。因此是一类。比如火雷,丙火为阳,暴烈阳刚。而丙火之中,有光,有种种烈性的射线属相。光甚至都可以炼成一种光雷。而种种射线属相,同样也可炼成相应的雷法。所以说五行之道,是宇宙之根,其博大精深之处,简直难以用言语来形容。这只是五行之道在雷法上的体现。而其他方方面面,更是无穷无尽。因此修行,多是从五行入手,道理就在这里。赵昱虽如今不显山不露水,但实际上,这些年来,修行上颇有进展。一旦道行有所突破,比照在幻境中的经历,他就能很快的明悟种种道理。雷法,如今也已入门。因此,将雷法体现在符箓之道上,并从中截取一些皮毛,用符箓道纹的形式体现出来。说起来,用雷法的道理,来炼制区区符箓车船的核心模块,那是大材小用。但也是没办法的事。雷和电不同,不单单体现在电压多少伏之类的上面。雷有天地造化,阴阳枢机。而电却没有。就好像雷是一棵大树的主干根茎,而电只是叶片旁支。少了根本。电力便可取代法力的一些能力,催动皮毛道纹。而用雷法的道纹,转化的天地元炁,便是雷,而不是电。看起来有些浪费。但想想也就这样了。没办法简化,再简化的话,就没用了。反正核心模块转化天地元炁为雷来储存的话,毕竟用的更久,也就这点了。赵昱觉得无关紧要。所以在铭刻悬空符叠加的同时,赵昱还要打入一层雷符道纹。这两个,是重中之重。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旁枝末节的道纹。比如控制雷电输出大小的道纹。符箓车船有个快慢,有个速度问题。如果不能控制核心模块雷电输出的大小,那么符箓车船就无法变速。比如悬空符叠加之术的‘印刷’问题。小的符箓车船,不需叠加,一层悬空符就足够了。而在赵昱设想当中,十万吨级的符箓车船,则需要五层悬空符叠加。不能在小的符箓车船上,也用叠加了五层的核心模块,这太浪费。因此,在叠加之术‘印刷’的过程中,必须要有个选择。需要叠加几层的核心模块,制造的便是几层。可以控制。而这几点做好之后,才是打入禁法,钩织法禁,将其彻底炼成法器的时候。但这并不容易。炼制法器,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就算是这种最低级的三品法器,也是这样。每一种道纹、符箓之间,要使其不冲突,却又要融为一体,其难度有多大,就可想而知。禁法的核心奥妙,就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