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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玫瑰事件(1 / 1)

走在汕门市金阳区内充公里,烤羊肉串,炸酱面,果汁冰,什么都有得吃,“喂,辉兄,爱呷咪该?” “猪脚饭啊。” “哪一家啊?” “就这家咯。” 走进门找个位置坐下,上一位客人的碗筷残羹还在桌上,阿姨走过来,边收拾边问到:“弟诶,爱呷咪该?” “猪脚饭20块那个,辉兄,你哩?” “猪脚饭拼鸡咯,饭上面多加菜脯和酱油,豪哥和洪哥咧?” “一样啊。” “一样。” 阿姨走开后,我们几人就开始掏纸巾擦桌子,不一会儿,饭就好了。 “弟诶,你们的饭好啦!” “来了。” 猪脚饭是真的好吃,猪脚皮和脂肪软糯,肉质松软,卤水香混合着肉香,夹一块猪脚,和拌着菜脯和卤水酱油的白米饭一并送入口中,可以说我愿意每天跑三十公里吃上这么一口。 “还在写东西吗?庚哥,吃饭哩。” 阿辉打断了阿庚,吃饭这件事情原本在阿东心里是如此的重要,但现在的他连饭都在用他那极烂的文笔去写他的破东西。 “是喔,强哥咧?”阿庚咽下一口饭,便问起了几天未回宿舍的宿友。 阿辉喝了口可乐,问:“他不是说他回家吗?庚哥,你不会忘了吧?” “笑死,庚哥,小心老是沉迷在自己的世界里,变成两百哥啊。”阿豪摘下眼镜,嘲弄着阿庚。确实,最近他老是沉迷在自己的世界里,有时候连饭也忘了吃,有时候整个人就像失了智一般,坐在阳台,望着围墙外东湖村那片坟包满布的山头。 阿庚只觉得脸颊着了火,只得将话题转移:“知道了,对了,今年你们怎么没回去过节?” 阿豪笑了,下意识清了下嗓子,回答到:“车票贵啊,而且现在这个样子,还敢回五羊啊?别搞我喔,等下濑嘢就大艧咯。” “你辉哥就不用说啦,昨晚出去今天早上才回来。”阿洪抬眼望了望阿辉,抬了抬眼镜,便向着阿辉问起:“昨晚跟你的那个小师妹,怎么样啊?” 阿辉露出了颇有意味的笑容,皎洁的眼睛抬起,说:“嗯~什么怎么样?就那样咯,洪哥,你昨晚也没回宿舍啊~” “md你们一起出去的,讲这些。”阿庚闷头说了句话后继续把饭往嘴里塞。 阿豪将口中的紫菜汤咽下:“所以说啊,庚子哥,找个女朋友啦,天天说想谈恋爱,你看你七子哥都找到女朋友了,天天和他的猪猪贴贴,学一下人家啦!” 阿庚盘着搭在脖子上,垂于胸口的耳机,低垂着双眼望着盘中那五片猪脚,捧起脸大的碗将剩下那两口饭拨入口内,塞得满当当。 阿辉漱了漱口,将静默打破:“唉,庚子哥是这样的啦,见到女生就害羞,又不会跟女生相处。。。等下出去市区逛一下咯,明天上课了,出去逛逛买点东西,顺便去买衣服,都吃饱饭了就走咯。” 阿庚将耳机再度带上,几人付过款后,便坐着公交车去了市区。老校区的三个好处就是离市区近,离海边不算远,附近好吃的东西多,但坏处又很多,没空调,风扇没有风,限电压500w,下雨还会被淹,而且学校很小,老旧破败,以至于他的家人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去到学校后便给他多加了一些生活费,毕竟他们在亲临现场前并不相信,在这年头还有这么烂的校舍。 在麦当劳门口,一眼望去不少人在两个人吃一支雪糕,阿庚便再次低下头,三根手指钳住两个甜筒,将手机调至最大音量,找了个感兴趣的视频来看,看到好笑的地方,他终于乐了。 又过了一阵,雪糕已经吃完,阿辉也早已经和女友通完电话,看了看时间后,他起身拍了下阿东,说:“喂,庚哥,我和洪哥先走了,等下记得去领垃圾袋啊,耳机不要开那么大声啊,我坐你旁边都听到了。” “啊,哦。”望着屏幕里黑盖塔宛若天神下凡一般从天而降,打心里觉得很是帅气。 “@woz今晚帮忙顶一下广播。” 看着社团群里发来的消息,阿庚却没有一点惊讶,只是默默将正在听的歌加入新的歌单,毕竟这是常态,起初大家都满怀热情去做广播的,后来都开始说自己忙之类的不来了,而这个后来其实只不过是一个月之后。 而阿庚就是那个被所有人都拜托过的人,基本上不会开口拒绝别人,这就是大家都会拜托他的原因,这也他最大的问题,且若是对方是女生,他便会无法沟通交流。他自己也会觉得这太不正常了,感觉自己在性格或者说心理上缺了一块,觉得自己像是个顶着人类皮囊的怪物,只是现在学会了能跟男生们交流做朋友,明明自己喜欢女生,想谈恋爱,像动漫里的人一样,有“年轻人该有的样子”,经历“年轻人该有的经历”,可他就是无法补全自己,因为他根本不懂怎么补全这残缺的一块,就像一个天生只有三只手指的人无法明白其余两根手指是怎么样的一样。 抽了三口烟,公交车就到了,他猛吸一口后在路边的小水坑里将烟熄灭,将烟扔进垃圾桶,拿上两大包生活用品便和人们一起挤上了车。 将东西放回宿舍后,几人一同打热水,开学时还需要双手提桶还要休息几次才能把水提上楼的,但现在,他已经能单手提着水跑回宿舍了,为了摆脱内心的负面情绪,阿庚进行了每天最少五到八公里慢跑,一百个卷腹以及一百个俯卧撑外加每天针对部分肌群的锻炼,现在的他体重依旧是卡在了157斤,但很明显,是肌肉重量填补了脂肪重量。 在饭堂中,总干事对阿庚说:“阿庚,今晚记得啊,不要老是播那些大家都听不懂的歌啊,而且声音不要开太大了,有老师投诉好几次了。” “嗯,我知道了。” 但其实阿庚没有把事情放在心上,傻庚只会什么都知道,但他不会理会这些东西,他把歌单调好,却没有备稿,因为他知道,其实没有人会听节目,既然如此,不如放歌,放自己想放的歌,把自己喜欢的歌放出来,让它们奔跑在这空间里,没什么人会留意,但这不是坏事,挺好的。 坐在破旧的老房间里,把线插在手机插孔上,旋律就从破旧的喇叭中传出,阿庚瘫坐在椅子上,望着裸露着钢筋的天花板被声音震得掉灰,而边边的裂隙一路开到了墙根,而地面的裂隙上堆着蚂蚁铸造的地堡,蚂蚁工兵们被这突如其来的大地振动惊动,立马进行外出巡视,直到走近屹立于这大地上的四根木柱旁,注视一阵后留下信息素便折返回王城。 突然传来的敲门声打破了有粘稠感觉的时间流动,少年从沉溺中回到现实中。“是老师又来投诉吗?”不悦染在平静的脸上,眉头便隆起了褶皱。 起身开门,门外却是一个大汗淋漓的学生,那人递了支烟来面前,眼中的闪光和笑容证明,这人十分高兴。 “哥,抽一支!”随着烟而来的是一盏火。“这首歌的资源我找了很久,没想到会有人播这首歌!怎么称呼?” 阿庚这才回过神来:“叫我阿庚就好,要这首歌的资源吗?我发给你就好。” “庚哥是吧?好啊!我们在外面打球,等下过来啊!” “好!” 真好,这算是交到朋友了吧? 阿庚问了问自己,望着手中的烟,牡丹333。 他就站在门口,慢慢抽完了整支烟,伸了个懒腰又关上门走入了黑暗中。 “阿庚!!我来救你了!!” 空中一声长啸,直直捅入漆黑房间前的地面,随后从坑中爬出,走入了房间内。 “那边怎么回事?” “我只看到这些!” 第三杰此时早已火力全开,身形比刚才更是大了六倍,手中的木棍被他从中破开为二,双手挥舞于空中,好似一个舞者。 而龚石梅则在一边观察一边翻找着什么,而后向第三杰掷出一件东西。 第三杰以脚相接,是一样精致的配饰,他颇为熟悉的配饰。 “‘马兰德之书’啊,谢谢。” 放下一支木棍,他单手打开了这本金属材质的“书”戴在手上。是的,这是一个可折叠的宝镯,一般共有8片或12片金属页。每一页上都有一个由“篆刻师”篆刻的文字,每一个文字都是一样法术或是一种“祝福”,最后组成一句强而有力的“圣词”或“咒法”。譬如他手上戴着的,倘若直译过来便是“人类制造的言语流淌着神圣之力”,这在祈教大部分教派的观念中是一句大不敬的话,来自于“萨尔福音”中一位“叛教圣徒”在被“恶魔加加尔”“蛊惑”后在接受“神圣制裁”前说出的言语。 在等待第三杰戴上马德兰之书后,龚石梅又将一本破破烂烂的手抄本捧在手中,一拿出来,圣人沙便宛如蝗灾时的蝗虫冲来,为的就是阻止龚石梅打开这本“破本子”,只是在将要近身时便已经被龚石梅目前四只手中其中一只手上的法器消灭,这便是一件名为“蒜石”的古怪果实。 这是一种只在克廉大峡谷的“地狱入口”或其他两处“世界与混沌出入口”有的果实,且一般只有出现异象时才有机会被混沌扭曲为“蒜石”,“蒜石”的功用其实并不偏向于任何一种力量,其本身的“功用”为“消除或消灭”一定范围内的“敌对生物或力量”,而这是就像一柄钢刀或一把枪,究竟是攻击谁,这是极主观的。 而在其手上的另一件宝物的加持下,这蒜石的能力便会变化为另一种功用,这便是一本斑斓叶作纸的手抄经,统共七十六万字,它在被编写成前就已经有许多名字,但在写成后,这些名字却又被完全推翻,只有小部分人能捕捉到其本身的文字并按原来的内容抄下,一般人便连其名亦无法明晰,故只能为其取一个代称:斑斓书。 石梅将斑斓书与蒜石这两样物品交叉举过头顶,石蒜那无形力场便不断扩大,且由先前“有——无——有”的间断脉冲变成了持续的放射,大口吞噬着圣人沙。 而圣人沙亦非只会一味地往两人方向填命,发现无法对得过后,它们便滞于海水中,好似纱窗一般,遮蔽住了他们视线向后方的探寻。 “这算?”第三杰见状便不再挥鞭,但双手仍旧在“抖腕提笔”,龚石梅只仰头望着,沉默不语。 许久后,在远处传来一个“龚石梅”的“声音”:岸上有人。 第三杰只定住了半秒:多少人,什么人。 四个,他们扶着于锦。 对了,对一下‘时间’。 第六天,正常时间已经近乎停止流动。 为了拖死我们吗,挺好笑的。 我是于锦,我是于锦。 于锦回复了通讯,此刻的他无比平静。 他们为的不是拖死我们,我好像明白了一些东西,是鱼节,他们要拖死的,是鱼节。 鱼节? 龚石梅虽然是在组织内工作,并非像其余二人四处跑,但其实他本就算是组织内新人,对此次任务外的东西知晓不多,他甚至是在被指派出来前一夜才接到通知。 第三杰:你怎么能确定?而且你旁边的是谁? beef taco 第三杰闻言,思绪就如一个被扔到楼下的西瓜,大量信息被摊落在名为脑海的地面上。 哦~是那边的人啊。。 但他们也不是很知道整件事是什么情况,具他们所说,他们的任务是带他们的队长进来接尼龙扎带。 嗯?怎么接? 在灯塔旁的屋子中,一人走出,目光如炬,发出呓语,从怀内掏出本子和笔,随手翻开一页便开始画写着什么,只是目光一直盯着远方,并未有看过手上,而后又翻开一页,看向天上,以握持匕首的方法握着笔,不停地在本子上涂画着,“啊。。。。。呃。。。嗯,嗯,呃——。。。” 是接驾。 于锦闭上双眼,合上手中的本子,将散乱的头发往后拨。 这本东西是人造天书。 他将爆裂的眼球抠出,再度换上崭新的眼球,将挂在手腕处的布袋中仅剩的药丸一股脑全磕下,琼髓吸纳了巨量的混乱情绪后发出了光,光芒透体而出。 你们继续做你们的事就好了,我要带人去把书交到那后生手上。 收到。 第三杰继续忙活,而龚石梅也继续投入到对峙状态中去。 时间大概过了三分钟。 当换掉尼龙扎带手中的本子时,尼龙扎带闭上嘴唇,双手紧握本子,身体入失重般浮起,而后时间又再度凝结,突然,有人影从他身后脱离,以实体形态重重摔在地面。 “队长,怎么样了?”一双巨手握住这人双手,二人双手大小之差,如同成年人与孩童的手。 “他。。。孔雀。。。莱恩,孔雀。。。”莱恩留意到,白色丝绸被斑斓色的血染透。 “彼得。。。他走入了赤色海浪吗?” “是的。。。啊。。。啊。。。”地上这人喘着粗气。 “你能看着他吗?”金发之下,如炬的眼光透过布条射向于锦。 “我。。。?” “必须是你,‘无腐败气息的伪魂守在斑斓血人旁,三心狮与狼则要站在西北方,今夜,牧鱼人要回来,指引迷失的渔船回岸。’” “好吧。”于锦似懂非懂,但这些东西他本来就不懂。“不过,这人叫什么名字?” “彼得。”彼得抵抗着虚弱,尽力挤出个笑容。 于锦:“噢,你好,于锦。”有些意外,他居然还能说话。 “好了,开始吧。”沃夫从怀中掏出一颗番茄,咬了一口后将其用力捏开,番茄汁液从指缝流出,他的脸颊开始长出细密绒毛的同时全身发生形变,最后变为了一头四肢细长,身披红棕毛发,尾巴四足嘴部灰黑的狼。 而莱恩摇身一变,一头鬃毛短而浓密的巨狮就屹立于大地之上,抬头目送天上飘浮着的尼龙扎带。 而尼龙扎带就突然间消失了。 这里是于锦,那个孩子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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