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大川脸一红。
仿佛回忆起尴尬记忆。
他是吴文华的铁杆跟班,也是校篮球队的主力中锋。
当年跟随吴文华,没少找万华的麻烦,但每次都被王大龙揍得鼻青脸肿。
这是姜大川心中永远的痛,谁提就跟谁翻脸,但此时,看着女孩那张清秀美丽的俏脸,他虽然咬得牙齿咯咯作响,却偏偏一点办法都没有。
那女孩叫孙莹莹。
姜大川一直就暗恋她。
他在三年高中期间,想尽了办法,发动了无数次猛烈进攻,然而孙莹莹却无动于衷,反而见了王大龙,脸上的笑容就像花一样。
并且现在,又守着昔日的同学们揭他伤疤。
姜大川冷笑着撸起袖子,曲臂露出强壮的肱二头肌道。
“孙莹莹,你以为还是从前,我考入体院后,几乎每天都泡在健身房,王大龙要是来了,老子一定揍瘪他!”
“行了大川。”
吴文华终于开口。
“杜晓曼说过,王大龙去了琴岛打工,今天肯定来不了,再说你一个堂堂的大学生,没必要和个打工仔一般见识。”
“就是!”
姜大川放下胳膊,又眼神炙热地盯着孙莹莹,意有所指道。
“吴少说的对,凤凰岂能和麻雀同语,王大龙到老就是个打工烂仔,我们已不是高中的天真少年,进入大学这段时间,对社会认识的更深刻,你难道看不清这一点。”
“哼!”
孙莹莹无视地扭转头,心里却在不屑道。
打工仔怎么了,在我心里,王大龙就是比你强。
又想起吴文华刚才说的话,她心里更是腹诽连连,你冠冕堂皇的说的好听,如果真是心怀坦荡不一般见识,那组织这场同学会的目的为了啥?
在场的同学谁不知道,还不是想打万华的脸!
只是这些话她不敢明说,心里又开始担心万华。
这时又有个带着眼睛,身材瘦小的青年,洋洋得意道。
“吴少,不管怎么说,我们都顺利考上了大学,也算是天之骄子,万华以前虽然牛,但他连大学都没上,至今还呆在油坊胡同那贫民窟里吃土,等会他来了,老子先让他知道,这就是穷小子改不掉的命。”
他叫赵吉杰。
是富豪赵子强的远房侄子,父亲在云涛纺织集团任高管,家产也有个几百万。
赵吉杰也是吴文华的铁杆之一,他虽然身材瘦小,但头脑灵活,被视为小圈子里的狗头军师,经常出些坏主意。
命运!
吴文华赞许地点点头。
一命二运三根骨,这是谁都无法改变的命运!
就像万华,虽然压了自己三年,但最终结果怎样?
最终春风得意,接受众人仰视祝贺的还是自己,而那个昔日的老对头却昙花一现,非但连高考都没参加,并且差点丢掉性命。
命运不可改变。
穷人的孩子就该吃土!
这就是出身富贵,又人生得意的吴文华,从不隐藏的真实想法。
就在众同学复杂的目光中,吴文华矜持地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只是吴文华心中一直有个遗憾,当初高考放榜,万华已经昏迷不醒,所以祝贺的人中少了那个最重要的人。
他一直以为,随着万华重病不治,泯然世间,那个遗憾也烟消云散。
但谁曾想。
那家伙又大难不死!
那遗憾又如鲠在喉的让他浑身不舒服,于是他又组织了这场同学会,一定要让万华在众同学面前,低下那颗高傲的头。
这个时候。
另一个同学又道:“传闻万华现在可会法术。”